2024-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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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拟允许多地设立外商独资医院

商务部、国家卫健委、国家药监局发布《关于在医疗领域开展扩大开放试点工作的通知》,其中第二项“独资医院领域”提到:拟允许在北京、天津、上海、南京、苏州、福州、广州、深圳和海南全岛设立外商独资医院(中医类除外,不含并购公立医院)。设立外商独资医院的具体条件、要求和程序等将另行通知。(商务部网站) (投资界) 下载投资界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