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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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湾新区、龙湾区产业基金拟参股子基金名单公示

根据《温州湾新区、龙湾区产业基金管理办法(修订)》(温龙政发〔2024〕9号)规定,经研究,拟同意温州国投资本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为区产业基金阶段参股合作机构,并设立子基金,现将管理机构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投资界) 原文链接 下载投资界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