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 杭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2026年版)的通知。其中提到,充分发挥“3+N”产业基金集群引领撬动作用,高质量运作润苗基金,引导社会资本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对投资种子期、初创期科创企业2年以上的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企业,按不超过实际投资额10%的标准给予奖励,每投资1家企业最高奖励100万元,单个基金管理企业奖励累计不超过500万元。支持科技型企业加快对接科创板、创业板上市新规,支持突破关键核心技术的科技企业用好“绿色通道”,力争新增科技型上市公司占新增总数70%以上。
(投资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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