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6日,由大成北京总所知识产权与科技创新专业组、刑事专业组联合主办的“司法鉴定中的疑难问题探讨”研讨会在大成北京总所成功举办。
司法鉴定在很多案件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而司法鉴定领域确有很多专业且复杂的问题,为了解决实际工作中遇到的疑难问题,推动行业健康发展,本次研讨会中,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咨询部副部长、北京国威知识产权鉴定评估中心主任、正高级知识产权师寿晶晶先生联同多位大成知识产权和刑事的律师为各位同仁分析了司法鉴定领域当前面临的疑难问题及其成因,共同探讨了司法鉴定技术的发展趋势及创新思路。
本次研讨会由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北京总所知识产权与科技创新专业组负责人王章伟律师主持。王律师提到在很多案件中,鉴定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鉴定结果往往直接影响案件的调查、审理和判决,但鉴定本身涉及很多专业的程序及实体问题,以商业秘密案件为例,非公知性鉴定与同一性鉴定成为很多案件的必选项,也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案件的成败,如何利用好鉴定报告,保护好当事人的利益,是律师办理此类案件的基本功。
图/王章伟律师
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咨询部副部长、北京国威知识产权鉴定评估中心主任寿晶晶先生以“商业秘密鉴定实务中的疑难复杂问题”为题发表主题演讲。寿先生分别从鉴定资质、鉴定事项、鉴定程序、现状问题四方面详细阐述了司法鉴定实务中的常见问题,并针对所提到的问题和现状提出实用的建议。
图/寿晶晶先生
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大成北京总所刑事专业组负责人于兴泉律师以“侵犯商业秘密刑案鉴定若干实务问题”为题,从司法鉴定重要性、实质发明人与职务行为伦理、鉴定检索范围之争、检材是否纳入质证范围、法院启动鉴定的标准、侵权民事诉讼开示对刑事案件密点的影响几部分内容展开讲解。
图/于兴泉律师
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王峰律师分享的主题为“假冒注册商标罪鉴定意见质证实务分享”。王律师结合自己办理的假冒注册商标罪无罪案例,分析了司法鉴定对定案的重要作用,分享了实务中司法鉴定存在的问题,阐述了控、辩、审三方不同视角下的司法鉴定的举证、质证、认定等问题。王律师对加强鉴定机构的专业化建设、支持鉴定人出庭、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加强对鉴定机构、鉴定人员的监督、避免以鉴代审等完善知识产权案件司法鉴定制度提出了自己的建议。
图/王峰律师
主题分享环节结束后,会议进入圆桌环节。圆桌环节由于兴泉律师主持。寿晶晶主任、王章伟律师、王峰律师、高级合伙人李想律师、合伙人程屹律师,顾问王小云及顾问宋瑶作为与谈嘉宾参与了圆桌讨论。
寿晶晶主任讲到知识产权鉴定可以为公检法部门处理商业秘密纠纷提供技术支持,同时也可以服务于律师的整体诉讼策略,提供解决问题的新思路。
王章伟律师介绍了深圳、江苏及全国其他地区商业秘密刑事案件立案标准的不同,各地对鉴定意见、专家意见有不同的认定,希望将来在商业秘密刑事立案标准上,有全国统一的标准。
王峰律师提出要从刑、民、行交叉的角度解决知识产权法律争议,牢固树立司法鉴定的程序正义原则,加强知识产权、刑事、专业鉴定机构等事务所内部交流和外部合作,充分发挥律师、司法鉴定人等专业人士在司法实务中重大作用。
在寿晶晶主任详细介绍了商业秘密的秘密性、价值性和保密性的三性基础上,圆桌环节中,李想律师与寿晶晶主任进一步探讨了实践中商业秘密的所有权归属问题。
程屹律师提出,诉讼案件目前由于涉及越来越多科技专业技术争议,技术专家介入的领域也开始增多,出现了法律场域中的专业科技知识的理解竞争,这给律师业务提供了全新视角和发展机会,律师要善于向技术专家学习行业知识,并通过应用“对抗性合作”方式,做好把技术知识传达给法官的媒介,引导更为公平合理、符合现实的法律裁判。
顾问王小云分别从刑事,民事审判视角对司法鉴定的不同认定,以及因很多鉴定受限于检材或者样本本身等问题做了分享。同时,顾问王小云就无法得出明确的鉴定结论,有些书写时间鉴定受限于技术条件导致无法鉴定,相关的举证责任分配不统一等问题与大家做了进一步探讨。
宋瑶顾问介绍了知识产权民事诉讼中鉴定程序的启动方式、法院对于鉴定必要性和可能性的审查和决定、鉴定程序中对于检材的质证、鉴定人出庭、鉴定意见的审查和采信等问题,并针对鉴定流程中多发易发的程序违法、瑕疵和鉴定人突破事实判断进行法律判断的法律风险进行了提示。
图/圆桌环节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