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2日消息,据国外媒体报道,橡树资本(Oak Investment Partners) 和戈壁投资 (Gobi Partners)已经向纽约州最高法院针对华视传媒(VisionChina MediaInc.) 及其子公司 Vision Best Limited 提起一项动议,因为后两家公司未能在2012年8月21日前向纽约州转账6000万美元。
该动议认为,华视传媒未能即使转账的行为是故意违反法庭要求其在最后期限前进行转账的命令。截至目前,华视传媒仅总共转账320万美元。
动议表示:“华视传媒忽视移交令的单边决定显然可以清晰地证明这种违反行为是故意和明知的。法庭应该发出命定裁定华视传媒构成藐视法庭罪。”
法庭在8月命令华视传媒转账6000万美元,上诉法庭驳回了该公司的动议从而维持执行该命令。这些资金应当由纽约市警长办公室监管,或者存放于由警长控制的第三方账户。转账这些资金是为了确保一旦最终法庭判定支持橡树资本和戈壁投资的索赔要求,他们能够获得相应的资金。
橡树资本和戈壁投资还曾提议在中国设立第三方账户,从而让华视传媒转账剩余部分资金——约为5670万美元,而不必担心违反中国的货币限制。华视传媒并没有同意这个提议。
各方的争端源自于华视传媒及其子公司未能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支付收购数码媒体集团(DMG)交易所欠下的对价款。
华视传媒在2010年1月通过橡树资本和戈壁投资收购DMG,其依据的合并协议要求华视传媒先行支付1亿美元现金和股票,并在未来两年分两期每期支付3000万美元。DMG运营中国地铁系统的数字媒体网络,包括在全国32个地铁、高铁线和巴士站的超过3.4万个电子屏幕,华视传媒未能支付两笔总值6000万美元的分期付款。
橡树资本和戈壁投资还要求支付与华视传媒违反完成收购DMG合同行为相关的损害赔偿。这两家公司认为因华视传媒的行为导致的总赔偿款超过1.14亿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