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美国科技博客Venturebeat的最新调查报告显示,聪明的游戏开发商在选择挣钱途径时往往青睐Vungle和AdColony等初创广告公司。
如果游戏开发商想挣大钱的话,谷歌(微博)肯定不是他们的选择。
Venturebeat周一发布的这份报告是对176家游戏研发企业进行调查的结果。这些游戏开发商推出了1100款游戏、其游戏产品的下载量总计3亿次,年营收达到6亿美元。
调查不仅展示了货币化的*途径,也展示了效率*的方法。举例来说,最被经常用到的货币化模式是应用内插播广告(Interstitial Ad)。不过,游戏开发者营收最主要手段则是通过免费增值模式中的应用内购买。
游戏开发者同时也向Venturebeat透露了哪些公司能使他们收益*化,哪些公司令他们赚得最少。
报告显示,一旦一家游戏开发商推出的游戏达到11款,他们将抛弃谷歌,不与其再进行合作。谷歌的合作方往往是仅推出一款游戏,或是规模很小的开发商,其推出游戏的数量一般小于11款,这部分游戏开发商占到总量的77%。对于推出游戏超过20款,拥有20人以上的游戏开发商,如果不与谷歌合作,其收入每月将至少多出5万美元。
所以,最为成功的游戏开发商往往选择视频广告平台,例如Vungle 和AdColony,其次便是Chartboost、iAd以及Upsight。这对于视频广告公司而言无疑是个好消息。这类广告公司的广告形式通常能产生不错的“每千次广告展示收益”(eCPM),同时他们也可以在恰当的环境中实现与用户进行还算说得过去的互动。
横幅广告(banner ad)则是泛滥成灾,成为*效的货币化模式,也最令用户讨厌。以下是在开发者眼里,对用户干扰*的挣钱途径:
1.横幅广告——34.8%
2.弹出式广告——31.2%
3.调查——31.2%
4.锁屏广告——27.5%
5.插播式广告——24.6%
6.视频广告——21.7%
7.订阅付费——21%
8.应用推广墙——18.8%
9.文字广告——18.8%
10.优惠推广——13.8%
不过,凡事都有例外。反人类小游戏《Flappy Bird》至少向我们证明某些游戏通过这种最古老的广告方式还是可以赚钱的。当游戏结构合适、玩家足够多,即使横幅广告每周也可产生六位数的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