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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部1亿元引导基金扶持创投 不以盈利为目的

11月12日消息,科技部火炬中心金融发展处副处长李文雷在“中关村论坛平行论坛—首届中国天使投资人年会”指出,政府引导基金不以赢利为目的。并同时对外宣布,引导基金已于上周五正式发出股权投资试点工作的通知,先期将会有1亿元的财政资金投入到“阶段参股”的试点。

  11月12日消息,科技部火炬中心金融发展处副处长李文雷在“中关村论坛平行论坛—首届中国天使投资人年会”指出,政府引导基金不以赢利为目的。并同时对外宣布,引导基金已于上周五正式发出股权投资试点工作的通知,先期将会有1亿元的财政资金投入到“阶段参股”的试点。

  李文雷副处长指出,目前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困难,市场失灵现象突出,在创业初期普遍遭遇“死亡谷”的困境,而对于扶持科技型中小企业成效明显的创业投资,政府尚缺乏“引导性支持”。他认为,现有的政府创业投资公司并不具有可持续性。“创投是非常市场化的行为,政府来运作在机制上会产生很大的冲突,这个问题不解决好创投机构到一定程度会做不下去,所以目前很多政府办的创投都面临这样的困境,要么是要转型,或者是面临了人才流失的问题。”

  有鉴于此,政府引导基金将更注重对创业投资机构的“引导作用”,发挥政府资金杠杆作用,引导创业投资机构进行初期投资,鼓励高水平创业投资管理团队为早期科技企业提供更多增值服务。李文雷副处长强调,引导基金原则上只回收本金,一般会先于创业投资机构推出,让利于其它投资人。

  目前,政府引导基金的扶持对象主要包括:创业投资企业、创业投资管理企业、具有投资功能的中小企业服务机构、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在谈及对“具有投资功能的中小企业服务机构”的扶持时,李文雷副处长表示,考虑到目前在我国天使投资的群体还没有形成,所以来自企业服务机构的投资对于高科技型中小企业也是一个有益的支持。他希望,全国200家的国家级创投科技企业孵化器“能够更多地承担一些天使投资的角色”。

  在具体运作中,引导基金将会有意识地控制投资比例和投资周期。在“阶段参股”阶段,引导基金侧重于参股新设创投机构,选择优秀管理团队,“不参与项目具体管理”,投资比例25%以下,投资周期一般不超过5年。在“跟进投资”阶段,引导基金侧重于选择重点案例,委托创投机构共同投资,投资额每项目不超过300万元,投资比例不超过创投机构投资额的50%,投资周期一般不超过5年,投资收益的50%奖励创投机构。

  此外,引导基金还为投资于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创投机构提供不超过投资额5%,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无偿风险补助。对于创投机构拟投资的企业,引导基金也会给予投资前最高不超过100万元,投资后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无偿投资保障。

  两种无偿资助已于2007年先期启动,2007年和2008年分别安排了1亿元的财政预算。现已有109家创投从中受益,已投资或已签定投资协议的小企业已经超过了800家,累计引导的创投资金超过40亿,远多于2亿元的财政投入。

  从2008年开始,股权投资的方式也将在部分省市进行试点。李文雷表示,引导基金已于上周五正式发出了股权投资试点工作的通知,先期将会有1亿元的财政资金投入到“阶段参股”的试点。至于跟进投资的尝试,则将会在明年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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