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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千里29个跌停遥遥领先乐视,为何埋单的都是小股东?

反观乐视网(300104),在经历了11个跌停之后,今日成交明显放量,涌入资金已达3.96亿元,似有回暖迹象。看来此前多家公募基金测算的13个跌停板,也许不会集齐了。

“难兄难弟”比跌停

  截至今日收盘,st保千里(60074.SZ)已创下连续29个跌停的A股历史记录,股价报收于2.46元/股,总市值跌至59.97亿元。

  (2月6日公告)

  最新公告显示,公司股价已触及公司*大股东庄敏及其一致行动人庄明、陈海昌、蒋俊杰和第二大股东“日昇创沅”的股票质押平仓线,但因股权遭司法冻结无法强制平仓,后续将可能进入司法程序

眼下,保千里正面临25.66亿元应收账款难以收回、前实际控制人庄敏神秘“失踪”、二股东股权被司法轮候冻结、公司因业绩亏损无法确定或面临退市风险等重重危机。

  近日中银律师事务所付明德律师也发表文章,呼吁利益受损的保千里投资者们,通过法律渠道维权。

反观乐视网(300104),在经历了11个跌停之后,今日成交明显放量,涌入资金已达3.96亿元,似有回暖迹象。看来此前多家公募基金测算的13个跌停板,也许不会集齐了。

  与此同时,随着股价的连续跌停,“老贾”已被爆仓消息基本坐实。东方财富Chioce金融数据显示,乐视网平仓线在2.81—6.44元/股之间,按照当前股价4.82元/股,部分股票质押价格,已在平仓线之下。

  (截自东方财富Chioce金融终端)

  依据此前公告,贾跃亭质押给金融机构的股份,占乐视网总股本的25.67%。若贾跃亭不能及时追加担保,金融机构对质押股权强制平仓,这可能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但目前为止,市场上未有任何贾跃亭补仓的消息。相反,在这种关键时期,有网友发现贾跃亭居然淡定地发了一条指责FF前任CFO窃取商业机密的微博,似乎并不care被出局。

  (贾跃亭2月1日微博)

“殊途同归”之乐视网与保千里

  “千里之堤,溃于蚁穴”。事实上,无论是乐视网还是保千里,这些公司的快速陨落都不是一日两日的问题。而野马财经(微信公号:ymcj8686)发现,这两家公司从“楼起”到“楼塌”,虽“殊途”却“同归”。

  乐视网成立于2004年11月,2010年8月成功登录创业板。作为中国A股最早上市的视频公司,上市之后的乐视网在贾跃亭的带领下,五年之内一口气建立了7个乐视子生态链。

  但自2016年底,市场上关于乐视陷入资金链危机的消息,开始不绝于耳。直到2017年4月乐视资金链最终崩断,贾跃亭一手建立的“乐视生态”因为盘子太大,小马拉大车轰然倒塌。

  而彼时,乐视网已宣布停牌,18.59万投资者已被套牢。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被证监会三次召唤回国履责的贾跃亭,依旧还在美国安心造车,时不时地在微博上给FF打个广告。

  根据相关资料,上市期间,贾氏姐弟通过直接减持套现所得高达139.4亿元,若算上其它现金收益以及贾跃亭通过30多次股权质押获得融资,直接或间接所获资金共计486.4亿元。

  相比之下,保千里虽然不如乐视网背后的故事跌宕起伏,但两家公司的经历却惊人的相似,市场上更是有不少股民调侃庄敏是翻版“贾跃亭”。

  保千里成立于1997年6月18日,公司前身为A股上市公司江苏中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达股份),主营业务为生产、销售软塑包装膜产品。

  2014年5月,业绩不佳的中达股份为了保壳,将公司打包卖给大股东申达集团;2015年2月,保千里借壳中达股份成功上市。2015年5月,中达股份正式更名为“保千里”。

  和热衷于用PPT讲故事的贾跃亭一样,庄敏一上台便通过大量对外投资、收购的方式,在短时间内构建了一个手机、汽车、人工智能等在内的五个“智能硬件生态圈”。

  只可惜好景不长,上市不过一年,保千里上市前埋下的“雷”就爆了。

  2016年12月,保千里因涉嫌信息披露违规违法,被证监会立案调查。2017年7月,证监会披露保千里重组期间虚构9份虚假协议,造成上市公司损失1.29亿股,对庄敏及相关责任人罚款共计235万元

  紧接着保千里经历了银行抽贷、高管集体辞职换血、实控人神秘“失踪”、上市公司起诉实控人、股份冻结、债权人起诉公司等一系列狗血闹剧。

  直到2017年7月25日宣布停牌,保千里大批机构、股民、员工被套牢,董事会才调查出公司实控人庄敏,在职期间以公司发展需求为由,通过定增、贷款、担保、减持等手段,融资达上百亿。

  细细看来,保千里和乐视网一家是做电子摄像技术,一家是做互联网产品,两家主营业务风马牛不相及的公司,但经历却惊人的相似。

都是先把盘子拉大,然后再利用定增、担保等各种手段融资填补资金缺口,吸引大批股民、金融机构跟风入驻,最后在危机爆发前,留下被套牢的投资者和机构们和巨债一走了之。

制度缺陷是根源

  那么究竟是何原因,使得上市公司大股东枉顾投资者利益,将上市公司当作“摇钱树”?又是什么助长了实控人的肆意妄为?

  对此,中银律师事务所付明德律师表示,“同股同价、同股同权”是股份公司最基本的制度设计,但是这一制度仅仅是纸面上的制度设计。对于上市公司来讲,现实情况却是同股既不同价,也不同权。

  往往发起人持股成本要低于二级市场投资者的持股成本,这就导致了上市公司大股东与投资者享受的股东权益和所承担风险的不对等。股票上市之后,发起人可享受高出其持有成本几十倍甚至百倍的溢价收益,但出现问题,投资者却要承担更大的风险和损失。

  此外,违法成本低,也是大股东毫发无损,小股东无辜埋单的原因之一。

  譬如保千里庄敏,通过合同造假、财务造假虚增市值,从中非法牟利,即使抓到证据,最终也只是被罚款60万元。

  由此可见,因违规付出的代价与上市公司、投资者的损失相比,也不过是九牛一毛,实际对于违规者本身来说,并不一定能起到应有的震慑作用。

当然,2017年以来,强监管也已经成为越来越明显的趋势。你认为资本市场现有制度还有哪些是亟待完善的?欢迎评论区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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