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金融”一词再次写进政府工作报告,自2014年算起,已有五个年头:
2014年,“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
2015年,回顾2014年工作时,提到“互联网金融异军突起”;部署2015年工作时,再次提出“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
2016年,“规范发展互联网金融”;
2017年,“对互联网金融等累积风险要高度警惕”;
2018年,“健全互联网金融监管”。
从最初的“促进发展”到“规范发展”再到“警惕风险”,然后是今年的“健全互联网金融监管”,措辞变化的背后反映的是行业大环境的变迁。互联网金融行业的这五年,经历了爆发式增长,也见证了骤雨式整改,是时候缓口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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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互联网金融一词首次进入政府工作报告,总理便提出要“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对行业意义非凡。
自2013年互联网金融新业态一鸣惊人后,2014年初,市场中关于互联网金融的态度就出现了两极分化之势。既有人视互联网金融为先进金融业态的代表,也有人视互联网金融为不守规矩的监管套利者,呼吁监管予以取缔。
好在当时监管层对互联网金融整体持“鼓励创新发展、规范和完善监管”的态度。时任央行货币政策委员会委员陈雨露的观点很有代表性,他提到,“互联网金融对于整个金融改革、金融体系效率提高都是非常好的契机。……互联网金融发展很快,将使百姓受益,也有利于市场竞争;另一方面,也因为发展很快,需要引起高度重视,推动其规范发展”。
2014年3月4日,政府工作报告出台之前,央行行长周小川、副行长潘功胜在两会明确表示不会取缔互联网金融,3月5号,政府工作报告再次明确这一信号,整个互金行业松了一口气。
吃了政策定心丸,互联网金融真正迎来了风口。这一年,网贷行业成立了2100多家平台,行业成交量突破2500亿元,投资人同比增长近4倍;第三方支付机构开始大规模布局线下扫码,股权*平台如雨后春笋般出现,*批消费金融创业平台开始崭露头角……整个互金行业发生股权融资额58亿元,同比实现10倍增长。
高速发展的同时,监管也在路上,如潘功胜所言,“互联网金融有不同形态,风险各异,要根据风险外溢性的不同采取不同监管办法,央行正在加以研究”。2014年4月,央行发布《关于加强商业银行与第三方支付机构合作业务管理的通知》,强调要“保护客户资金安全和信息安全”;2014年12月,《私募股权*融资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和《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两份征求意见稿相继出台。
2015年初,监管人士首次谈到互联网金融监管的原则,提到“互联网金融的监管应坚持以无风险防范的目的出发,从保护公众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明确红线,坚守底线,筑好高压线”,红线监管的模式初步成型。
监管虽在路上,也都秉持了创新监管、包容监管的总基调。2015年,互联网金融再次写入政府工作报告,仍然是鼓励为主。如果不是后来e租宝等恶性事件的发生,互联网金融行业可以继续岁月静好,肯定不是现在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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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6月,泛亚理财产品限制提现,在投资者群体中引发恐慌。同月,有媒体开始质疑e租宝没有第三方资金托管、存在资金池嫌疑、债权集中度高、虚构借款人、资金去向成迷等问题。10月19日,国务院发布国发〔2015〕59号文,明确提到“当前非法集资形势严峻,案件高发频发,涉案领域增多,作案方式花样翻新,……密切关注投资理财、非融资性担保、P2P网络借贷等新的高发重点领域”。12月1日,昆明等地公安机关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对泛亚事件立案侦查。8日,e租宝事件拉开序幕,同月,大大集团、三农资本先后出事,4家平台涉案金额接近1500亿元,在社会中引发轩然大波。
早在2015年7月,十部委就发布了《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7月-12月,互联网保险、P2P、第三方支付等细分领域监管细则相继出台。按照政策制度的出台周期,从确定监管框架、撰写初稿、征求各方意见到公开发布至少要半年以上,意味着,上述制度出台时,互联网金融整体环境仍然是鼓励和友好的,上述文件内容也是如此,宽松和包容为主,措辞仍然非常温和。如《指导意见》明确提出,
“作为新生事物,互联网金融既需要市场驱动,鼓励创新,也需要政策助力,促进发展,……互联网金融是新生事物和新兴业态,要制定适度宽松的监管政策,为互联网金融创新留有余地和空间”。
e租宝等恶性事件的发生,才是后来监管政策转向的导火索,确切的时间点应该在2016年初。
北京走在了前面。2016年1月21日,北京市发布《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管理办法》,从准入、自律监管、广告资讯管理、专项排查等角度,明确对投资理财、非融资性担保、P2P网络借贷等重点领域加强风险监控,揭开了互金行业整治的序幕。
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规范发展互联网金融”,措辞有了变化,但仍然提到发展,表明监管层并未把e租宝等个案事件上升到整个行业的层面。央行行长周小川在两会答记者问时也表态,“这些(互联网金融各业态)还都是新生事物,出了事大家都希望加强监管,但究竟行业应该是什么样的规矩,怎么样监管还正在探索之中”。
事实上,各地监管机构的步调也不一致。在北京出手整治的时候,2016年1月28日,西安市发布《促进互联网金融产业健康发展的意见》,明确提出“加快营造有利于互联网金融产业发展的政策环境、市场环境、技术环境和人才环境,推动我市互联网金融产业集聚发展、创新发展、加快发展”。
2016年4月,国务院组织14个部委召开电视会议,部署在全国范围内启动为期一年的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活动。当日,央行牵头多个部委出台《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在这份统领性文件之下,按照“谁家孩子谁抱走”的原则,相关部委分别出台第三方支付、P2P、股权*、互联网保险、互联网跨界资管、互联网金融广告及以投资理财从事金融活动等七个子方案。
统一认识后,整改大幕拉开。无论如何,先要对行业摸摸底,把潜在的风险处置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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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整改工作的推进,监管的态度也在发生微妙的变化,越来越严。从原定计划看,2016年12月便要进入验收和总结阶段,后来这个时间点推迟至2018年6月。可见,实际摸底时发现的问题要比开始的预想严重很多。
当然,宏观层面也出现了新的变化。
2015年底,中央首提供给侧改革,提出了三去一降一补的要求。2016年5月,人民日报发表重磅文章《开局首季问大势——权威人士谈当前中国经济》,权威人士强调“树不能长到天上,高杠杆必然带来高风险,控制不好就会引发系统性金融危机,导致经济负增长,甚至让老百姓储蓄泡汤,那就要命了”,指向了系统性金融危机,抓手是去杠杆。同时,宝万之争开启了险资搅动风云的序幕,也把传统金融系统中的种种问题暴露出来。
当险资玩起了“短炒”的股票投资套路,便从正常的资产配置演变成在资本市场兴风作浪的“妖怪”。据不完全统计,2016年全年,险资在A股举牌投资布局了120余家上市公司,引发监管机构出手整治。各种问题交织在一起,一时间,防范系统性风险成为金融监管的重中之重。
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对不良资产、债券违约、影子银行、互联网金融等累积风险要高度警惕”,措辞明显变得异常严厉。2017年4月,人民日报、新华社、金融时报等官方媒体和一行三会相继发声,指向金融领域去杠杆,市场戏言,监管层进入比狠模式“你狠,我比你还狠,你严厉,我比你还严厉”,一度引发了A股大跌。
互金领域的整改,也更加严格。
6月,互金行业传出了整改延期的消息。7月,互金整治办下发《关于对互联网平台与各类交易场所合作从事违法违规业务开展清理整顿的通知》,要求“各地互联网平台在7月15日前停止与各类交易场所合作开展涉嫌突破政策红线的违法违规业务的增量。同时,互联网平台须积极配合各类交易场所妥善化解存量违法违规业务。”
暧昧多时的互金大标业务走到了终点,一度引发了陆金所的债转风波,老牌平台红岭创投也随后发布退出声明。
9月,ICO新规出台,虚拟货币交易所也被“赶至”海外。12月,现金贷新规出台,这个新兴的“风口”风光了短短一年便迎来了重拳。
当然,传统金融机构的日子也不好过,据统计,银监会于2017年共作出3452件行政处罚决定,其中处罚机构1877家,罚没金额29.32亿元,被称为是“史上最严监管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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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监管,很快有了效果。
银监会数据显示,2017年有100多家银行实现主动缩表,同业资产负债自2010年以来首次收缩,同业理财同比下降3.4万亿元,交叉金融产品的野蛮生长趋于停止。在互金领域,重点整治金交所合作大标产品,重拳整治ICO和现金贷乱象,强化个人信息保护意识,加快网联和信联等行业基础设施建设,整个行业环境也大为改观。此次政府工作报告也提到:
“推动重大风险防范化解取得明显进展。当前我国经济金融风险总体可控,要标本兼治,有效消除风险隐患。……我国经济基本面好,政策工具多,完全能够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控风险有了底气,才有了“健全互联网金融监管”的措辞。对互金行业而言,进入到一个新的发展时点。运动式的集中整改将成为过去,围绕市场份额的争夺与创新有望成为新的常态。
问题是,历经暴风骤雨之后,这个行业在创新层面还能给我们带来惊喜吗?
20105起
融资事件
4314.04亿元
融资总金额
11012家
企业
3269家
涉及机构
499起
上市事件
5.33万亿元
A股总市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