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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创投圈骚动:“撒钱”吸引创投机构落户,最高奖励VC/PE个人100万

眼下本土创投圈对广州再次放开创投基金注册充满信心。

  10月16日,广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官方微博“广东发布”称,为引进、集聚一批具有国际视野的高层次金融人才,广州市金融工作局印发了《广州高层次金融人才支持项目实施办法(修订)》。其中规定,广州将对高层次金融人才进行奖励,安家补贴最高可达100万元。

  值得一提的是,VC/PE机构人才也在此次奖励范围内。根据文件,“金融高级专业人才”包括股权投资(VC、PE)人才,奖励办法如下:对现有的金融高级专业人才给予获评当年补贴10万元;对当年新引进的金融高级专业人才给予安家补贴20万元(分三年按40%、30%、30%比例发放)。当然,对于行业领军人才安家补贴最高可达100万元。

  有VC直言,虽然此次奖励金额不算大,但释放的信号很积极。两个月前,广州全面暂停了私募注册,一度令创投圈气馁。对此,一位广州本土创投人士表示,此次暂停私募注册是受到近期P2P“爆雷潮”的影响,创投基金属于被“误伤”,目前广州创投圈整体氛围还是很健康,相信不用等很久就会放开股权类私募基金注册。

被“忽略”的人才奖励:

4个层级,最高给100万安家补贴

  此次《实施办法》的意图显而易见,一是为了“留人”,对现有的金融人才进行奖励;二是为了“抢人”,对新引进的金融人才进行奖励。其中,重点支持四类人才,分别为金融领军人才、金融高级管理人才、金融高级专业人才和金融柔性引进人才。

  具体奖励如下:

  1、金融领军人才:对现有的金融领军人才给予获评当年补贴50万元;对当年新引进的金融领军人才给予安家补贴100万元(分三年按40%、30%、30%比例发放)。

  2、金融高级管理人才:对现有的金融高级管理人才给予获评当年补贴20万元;对当年新引进的金融高级管理人才给予安家补贴30万元(分三年按40%、30%、30%比例发放)。

  3、金融高级专业人才:对现有的金融高级专业人才给予获评当年补贴10万元;对当年新引进的金融高级专业人才给予安家补贴20万元(分三年按40%、30%、30%比例发放)。

  4、金融柔性引进人才:对金融柔性引进人才按照在广州市工作时间给予相应的资金补贴:与广州市金融机构签订服务协议,每年在广州市累计工作2个月,一次性给予资金补贴10万元;累计工作6个月,一次性给予资金补贴20万元。

  而各个层级的门槛也很清晰:

  1、金融领军人才:符合广州金融领军人才申报标准之一,具有全球视野、通晓国际规则,在国内外金融业实务界、理论界具有较大影响力或拥有行业领军地位,对行业起到良好示范引领作用的人才。

  2、金融高级管理人才:担任广州地区金融机构、类金融机构、金融研究机构以及金融行业自律组织的副职以上领导职务,其管理的机构或组织对广州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较大贡献,对广州重大项目建设、创新创业项目有较大的资金支持和融资成效的人才。

  3、金融高级专业人才:从事金融要素市场交易、离岸金融、人力资源管理、航运金融、股权投资(VC、PE)、并购投资、保险精算、绿色金融、小额贷款、知识产权融资、金融研究等广州金融市场亟需的业务,具有较高专业素养,工作业绩突出的人才。

  4、金融柔性引进人才:拥有博士学位并且在国外知名金融机构连续工作10年及以上或者拥有硕士学位并且在国外知名金融机构连续工作15年及以上,与广州金融机构签订服务协议,能协助广州的金融机构开展战略研究、经营管理、风险控制、产品研发、资产管理、金融科技、国际业务等工作。

  “广州高层次金融人才每年评定一次,但因为宣传力度不够,一直被很多机构忽略了。”一位在广州工作多年的VC投资人表示。事实上,此次《实施办法》早在2016年就已出台,在上个月发布的《关于广州扩大金融对外开放 提高金融国际化水平的实施意见》中再次提及,而近日,广州市金融工作局印发此《实施办法》,鼓励金融机构积极申请奖励。

扶持创投机构:

落户、投资都有奖励

  除了用真金白银“抢人留人”,广州还“撒钱”吸引创投机构落户。

  今年8月10日,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鼓励创业投资促进创新创业发展若干政策规定的通知,为创投机构推出了一系列优惠政策。

  首先是落户奖励

  1、支持创业投资类管理企业投资在穗注册的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创新企业,若其管理的单支基金当年投资上述企业投资额不低于其累计投资额70%的,按照实际到账投资额的15%给予创业投资类管理企业投资奖励,单笔奖励不超过45万元,每年给予每家创业投资类管理企业的奖励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2、支持创业投资类管理企业联合境外创业投资类管理企业或境外创业投资资金来穗设立创业投资、天使投资等基金。对引进的境外创业投资,可根据其对在穗注册科技型中小企业实际投资额中的境外资金部分,折算成人民币额度按1.5%给予创业投资类管理企业投资奖励,每年给予每家创业投资类管理企业的奖励金额不超过750万元。

  3、支持在穗创业投资类管理企业与境外资本共同设立或管理境外创业投资基金。对投资境外高科技项目并成功引进且在穗新注册成立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境外创业投资基金,可根据其对该科技型中小企业新增实际到账投资额中的境外资金部分,折算成人民币额度按20%给予创业投资类管理企业投资奖励,每年给予每家创业投资类管理企业的奖励金额不超过500万元。

  4、支持创业投资类管理企业与运营良好的在穗备案的产学研协同创新联盟、新型研发机构共同设立创业投资基金。

  当然,还有投资奖励

  1、创业投资类管理企业对已进入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服务平台并取得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登记编号的在穗注册企业进行投资的,按照实际到账投资额的1%给予创业投资类管理企业投资奖励,每年给予每家创业投资类管理企业的奖励金额不超过500万元。

  2、创业投资类管理企业与在穗备案的产学研协同创新联盟共同设立创业投资基金,且针对符合该联盟产业方向的在穗注册企业进行投资的,按照其实际投资额的1.5%给予创业投资类管理企业投资奖励,每年给予每家创业投资类管理企业的奖励金额不超过750万元。

  3、创业投资类管理企业与市级以上新型研发机构共同设立创业投资基金,且针对新型研发机构成果转化在穗注册成立企业进行投资的,按照其实际投资额的1.5%给予创业投资类管理企业投资奖励,每年给予每家创业投资类管理企业的奖励金额不超过750万元。

  4、对广州市科技创新发展专项产业技术重大攻关计划中引入了创业投资类企业投资的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化项目(企业),根据被投资项目(企业)获得创业投资的实际到位额,按比例给予被投资项目(企业)后补助支持,最高支持额度不超过800万元。

信号来了:

广州将再次放开创投机构注册?

  这一系列优惠政策,无疑给广州的创投圈注入了信心。

  今年8月中旬,一张题为《关于严禁新增P2P网贷机构的通知》的文件截图在金融圈内流传,从署名得知,该文件由广东省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所发布。

  图中显示,该通知要求立即在全省范围内继续暂停注册名称和经营范围内包含“金融”、“资产管理”、“理财”、“基金”、“基金管理”、“投资管理”、“股权投资基金”、“网贷”、“P2P”等字样的注册申请。这意味着,该通知将影响创投基金的工商注册。

  消息一出,广州创投圈陷入沉寂。当时有声音认为,广州这两年先后推出一系列风投优惠政策,吸引了全国各地的VC/PE机构到其各区落地,而随着私募注册暂停,这一景象恐怕一去不复返。

  所幸的是,9月26日,国务院发布关于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双创”升级版的意见,罕见地公布了一系列优惠政策,振奋了整个创投圈。

  而回顾过去,我们不难发现一个这样的现象:2016年上半年,广州曾一度暂停了私募注册;当年9月,国务院首次出台“创投国十条”,成为中国创投行业里程碑事件;一个月后,广州率先审慎放开股权类私募基金注册。因此,眼下本土创投圈对广州再次放开创投基金注册充满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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