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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VC/PE等了8年:取消险资开展股权投资的行业范围限制,活水来了!

对于深陷“募资难”的VC/PE行业而言,此次修订意义重大。此前,靳海涛分析“募资难”的原因之一,就是本来应成为VC/PE基金主力军的保险资金进度仍比较缓慢。

  投资界(ID:pedaily2012)10月26日消息,中国银保监会今日发布《保险资金投资股权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股权办法》),对此前的《保险资金投资股权暂行办法》进行修订,并开始公开征求意见。

  备受关注的是,本次修订调整的主要内容是:取消保险资金开展股权投资的行业范围限制,通过“负面清单+正面引导”机制提升保险资金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另外,《股权办法》不再限制财务性股权投资和重大股权投资的行业范围,要求保险公司综合考虑自身实际,自主审慎选择行业和企业类型,并加强股权投资能力和风险管控能力建设。

  对于深陷“募资难”的VC/PE行业而言,这次修订意义重大。此前,前海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首席执行合伙人、前海方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靳海涛分析“募资难”的原因之一,就是本来应成为VC/PE基金主力军的保险资金进度仍比较缓慢。

  当时靳海涛直言,“一般的创投基金难以满足保险资金对当期收益考核的要求,我们必须针对这些问题找到解决办法,届时保险资金的大门就可以敞开了。”如今,险资大门即将敞开,巨量资金将进场,困扰母基金与GP们的“募资难”问题将有望得到缓解。  

VC/PE等了8年:

取消险资开展股权投资的行业范围限制

  对于此次险资修订,VC/PE行业期盼已久。

  2010年9月初,保监会下发《保险资金投资股权暂行办法》,允许险资投资未上市企业股权首度开闸后,险资正式开始作为LP参与私募股权基金投资。不过,由于投资行业的限制很多,大量险资并未被充分运用到股权投资行业。

  时隔8年后,VC/PE终于等来了改变。中国银保监会官网指出,修订后的《股权办法》共七章四十四条,本次修订调整的主要内容是取消保险资金开展股权投资的行业范围限制,通过“负面清单+正面引导”机制提升保险资金服务实体经济能力。

  另外,《股权办法》不再限制财务性股权投资和重大股权投资的行业范围,要求保险公司综合考虑自身实际,自主审慎选择行业和企业类型,并加强股权投资能力和风险管控能力建设。

  此番修订《股权办法》,目的是银保监会落实党的十九大、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和近期党中央国务院“六稳”要求的重要举措,一是有效提升民营企业和中小微企业金融可及性;二是有利于提升股权融资和直接融资比重;三是有利于优化金融资源配置。

  值得一提的是,《股权办法》取消了保险资金开展直接股权投资的行业范围限制,赋予保险机构更多的投资自主权,可以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更多长期资金支持,营造良好的融资环境。

积极信号:小型GP拿到险资有希望了

  对于正在在募资寒冬下瑟瑟发抖的中小型GP而言,意见稿的发布无疑是一次雪中送炭。

  有业内人士向《投资界》表示,监管机构可能正在放弃过去以规模和注册资本等硬性指标为主的监管方式,转向更灵活机动的监管方式,以鼓励管理能力强、潜在收益更好的GP获得保险机构资金。

  在此之前,GP想要获得险资的青睐并非易事。2014年12月,《中国保监会关于保险资金投资创业投资基金有关事项的通知》(保监发【2014】101号),规定保险资金作为LP投资,重点要求有以下四点: 

1、被投资的创投机构具有5年以上创业投资管理经验,历史业绩优秀,累计管理创业投资资产规模不低于10亿元; 

2、为创业投资基金配备专属且稳定的管理团队,拥有不少于5名专业投资人员,成功退出的创业投资项目合计不少于10个,至少3名专业投资人员共同工作满5年;投资决策人员具备5年以上创业投资管理经验,其中至少2人具有3年以上企业管理运营经验;  

3、保险资金投资的创业投资基金,应当不是基金管理机构管理的首只创业投资基金,且单只基金募集规模不超过5亿元;  

4、保险公司应当强化分散投资原则,投资创业投资基金的余额纳入权益类资产比例管理,合计不超过保险公司上季度末总资产的2%,投资单只创业投资基金的余额不超过基金募集规模的20%。  

很多小型GP都是因为没有达到上述某些指标而被拒之门外。“保险公司在选择GP时,往往会选择行业排名前二十的GP。”接受投资界采访的一位小型GP投资人谈到几次谋求和险资合作而无果时无奈表示,“我们一直想引入保险资金,但是保险公司选GP门槛很高,我们不达标。”

  保险公司投资人更是明确表示:“大型知名GP的投资能力有保障,是保险公司选择GP时的首选。在选择GP时,我们往往更倾向于投资知名的综合型基金和细分领域精耕细作的专业型基金。”

  如今,意见稿中明确表示将取消险资开展股权投资的行业范围限制,意味着险资可能会向某些小型GP的打开“绿色通道”。一些成立时间短,刚做出一些业绩,重点投资国家重要相关经济产业比如医药的GP有望进入到“正面引导”的目录之中。

险资将成为私募股权基金重要的资金来源

  过去8年,作为“最受欢迎”、“财大气粗”的LP代表,保险公司在股权投资领域一直是一个特殊存在。强大的资产规模、稳定的现金流,险资的资金期限被认为和私募股权投资的长期投资方式拥有先天的契合度。

  不过此前,无论是LP业务还是直投,保险公司都是“稳”字打头。比如对于早期投资由于风险较高,保险公司往往不愿涉及。从行业来看,根据保险投资“稳健、安全”的原则,以及相关监管要求,目前险资的投资主要在大健康、大消费、大金融等领域。尤其是一些处于成长阶段的新兴行业,对于险资而言,风险度数较高。

如今,随着政策明确引导,尤其是取消险资开展股权投资的行业范围限制此前一些可做可不做的项目,无疑会重新进入保险公司的投资视野。

  另外,保险资金一直是各类资管机构抢夺的“大蛋糕”。近年来,保险行业保费收入增长推动资产端规模稳步提升,保险业总资产从2011年的6.01万亿迅速增长至2017年年末的16.7万亿元。按照保监会此前规定,保险机构10%的总资产可用于投资未上市企业股权、股权投资基金等相关金融产品,也就是说未来有将近大量的险资配置于未上市企业股权、股权投资基金类资产。

  目前看来,在保险机构的资产池中,股票、债权、信托等产品占大头,股权投资只是很小的一个组成部分;但从长远来看,险资参与股权投资的市场潜力巨大。清科研究中心表示,随着保险资金投资私募股权投资配套措施的完善和落地,未来保险资金将成为私募股权投资行业重要的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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