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纸新规出炉,创投圈热闹起来了。
7月30日,上海市政府发布了《关于促进创业投资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投资界(ID:pedaily2012)梳理发现,对比5年前的43号文,各项政策红利全面升级。
2014年,上海发布《关于加快上海创业投资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沪府发[2014]43号,以下简称43号文),成为近几年指导上海创业投资行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该意见自2014年8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9年7月31日。
在43号文即将失效的最后一天,新的政策礼包如期而至——充分发挥各类政府投资基金的引导带动作用,对创业投资、天使投资在工商注册变更、银行托管等方面出台更便捷的政策措施;鼓励各类有风险承受能力的主体开展天使投资;建立完善国资创业投资企业市场化运作机制;加强创业投资与科创板等市场板块的联动,丰富创业投资企业的投资和退出渠道;丰富创业投资企业的募资渠道;建立完善早期投资让利等激励机制……堪称创投圈近年来最丰厚的政策优惠。
值得一提的是,《意见》还强调了加快创业投资机构集聚以及人才队伍引进和培养,其中符合条件的创业投资人才,可以按照规定缩短居住证转办常住户口年限,或办理直接落户。
政府引导基金:
增加财政投入,完善国有创投市场化机制
本次意见对上海本地政府引导基金发展寄予厚望。颇为亮眼的是明确了几点:
1、建立本市政府投资基金发展统筹协调机制,形成市、区联动,相互衔接的政府引导基金管理体系。对创业投资、天使投资与类金融机构实施差异化管理,在工商注册变更、银行托管等方面,出台更便捷的政策措施;
2、逐步增加对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天使投资引导基金的财政投入。进一步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放大作用,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带动各类社会资金开展创业投资;
3、建立完善国资创业投资企业市场化运作机制,如深化国有创业投资企业市场化运作试点,鼓励国有创业投资企业内部实施有效的管理人员约束和激励机制,将投资效益与管理人员的约束和激励相结合,持续探索跟投、评估、事前约定股权退出等创新。鼓励具备条件的国有创业投资企业开展混合所有制试点。推进落实创新容错机制,对改革创新与科技投资未能实现预期目标,但依照国家和本市有关决策、规定实施,且勤勉尽责未谋取私利的,不作负面评价,并依法免除相关责任。
事实上,围绕政府引导基金如何“既不越位也不缺位”的争议声始终不断。去年以来,政府引导基金规模迅速壮大。此次《意见》的出台意味着上海政府引导基金管理规模有望迎来新高,一批创投机构的募资焦虑或得以缓解。
与此同时,2019年一批上海政府引导基金也正在迈上真正的市场化之路。“我们第一期65亿元主要是来自于上海的国资运营平台、金融集团以及大的产业集团,包括张江等,大多是国有出资人。整体300亿基金中,未来的二期三期会吸引更多社会资本、险资,充分发挥市级科创母基金的资本放大作用。”上海科创基金总裁康鸣日前在清科举办的第十三届中国基金合伙人峰会上表示。
政府引导基金的市场化势在必行。在近日举行的《关于本市推动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的实施意见》发布会上,上海市常务副市长陈鸣波明确表示,上海一定会成立人工智能专项基金,具体规模还没有确定,但原则是希望市场化运作。
鼓励开展天使投资
25亿天使投资基金正在招募合伙人
意见将43号文对天使投资的支持进一步落到实处,明确要鼓励各类有风险承受能力的主体开展天使投资。
其中包括:
进一步支持上海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会举办全球创业周中国站天使投资峰会等活动,公益资助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创新创业;
修订《上海市天使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实施细则》;
通过天使投资引导基金,引导社会资本共同设立机构化天使投资企业;
符合条件的天使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人,依法可享受相应的税收、落户等鼓励政策。
就在本月初,上海天使投资引导基金在其公众号上发布了一则招募令:25亿上海天使投资引导基金招募100位“天使合伙人”,就等你了!
招募令中明确了创投机构的四点申报要求,包括本市注册、基金规模不超过2亿,引导基金出资不超3000万、行业经验达标。同时也对创投机构提出了投资行业、地域要求、投资阶段、投资金额等八项投资要求。
最后还抛出了一个灵活推出的优惠政策:在天使引导基金投资之日起的5年内,在基金股东有受让意愿的情况下可随时退出,转让价格按照天使引导基金原始投资额转让给受让人;超过5年的,天使引导基金转让价格以市场化方式协商确定。
“目前很多GP都在咨询沟通过程中。” 上海天使投资引导基金相关负责人表示。
此外,建立完善早期投资让利等激励机制。政府引导基金对本市重大产业、重点领域探索适当的让利机制。对政府引导基金参股的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企业,投资本市重点支持领域早期创业企业的,投资获利退出时,探索通过政府引导基金投资收益安排一定比例的投资奖励。
破解“募资难”:
鼓励对接险资,对接本市大型产业集团
2019年的募资环境比去年更恶劣,目前,不少机构都挣扎在弹尽粮绝的死亡线附近。
对于破解VC/PE募资难,《意见》提到:鼓励和支持运作规范的创业投资企业,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框架范围内,创新各类资金募集手段,通过上市、发行企业债券、发行资金信托和募集保险资金等方式,拓展融资渠道,形成市场化、多元化的资金来源。鼓励本市有条件的大型产业集团与创业投资企业对接,打通创新成果产业化、规模化的链条。
此外,更加便捷地引入境外资本也是增加创投行业资金活水的重要手段。意见表示:“支持金融机构通过自由贸易账户为科技创新企业吸收创投资金、境外融资,以及开展技术贸易等提供相关的跨境金融服务。支持金融机构通过自由贸易账户,为境外创投等主体向境内科技创新企业办理投资相关的结算等业务。”
意见的整体目标是,推动形成更多元的LP结构,这也是解决募资难的方法之一。
丰富退出渠道:
抓住科创板契机,上海部分创投已开跑
作为一个崭新的历史机遇,意见中也出现了科创板的身影。《意见》要求,要充分发挥科技投资服务平台作用,建立联通科技创新项目、各类基金以及科创板等市场板块的纽带,丰富创业投资企业的投资和退出渠道。
事实上,此前投资界曾报道,在已经敲锣的科创板首批25家企业背后,至少有61家VC/PE机构,创投渗透率达96%,这其中就有多家上海创投机构。包括天准科技的投资方——浦东科创、容百科技的投资方——金浦投资、中微公司的投资方——上海创投引导基金、浦东高新投、浦东科创、安集科技的投资方——张江科投等。
科创板开市,本土创投机构的退出盛宴才刚刚开始,更多的创业企业和投资方排在过审的队伍中。
首提长三角创业投资联动
区域创投环境的优化至关重要。《意见》中多次用到“合力”、“合作”、“集聚”等词语,并且首次提到要加强长三角创业投资行业联动发展。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知名学者和政府智库围绕本市政府投资基金布局较散,体制机制市场化程度不足,各项政策措施合力不够等问题,提出了很好的对策建议。同时在大调研工作中,业界对政府出台相关政策的呼声很高,很多知名投资人都提出了相关诉求。”上海市政府解释了制定此次意见的原因之一。
“主动对接、联动长三角区域各类科创基金,在政府引导基金参股子基金注册和投资长三角方面,实施更加灵活的政策。加强长三角创业投资领域的互动,每年举办长三角创业投资行业发展论坛及政策宣讲、项目路演、机构对接等活动,由三省一市创业投资行业协会轮值主办。”
在中国创投区域发展地图中,北京和深圳一直处于领跑地位,上海的创投氛围略显薄弱,而这也是此次意见出台的市场背景之一。意见初步勾勒了一个基本的创投生态。对于未来本地区创投行业发展,上海正在通盘考量。
“充分利用上海金融机构和市场集聚的优势,推动银行、保险、券商、各类基金、担保公司以及其他专业科技金融机构之间的联动衔接,形成全方位一体化的金融服务生态;探索集科技券商、科技贷款、科技担保等为一体的全功能科技投资服务平台。”
创投人才引进
从“适当奖励”到“直接落户”
对于人才的政策支持,5年前的43号文中描述较为笼统,仅提到”对熟悉资本运作、拥有行业背景、精通现代管理、投身于上海创业投资行业的人才给予适当奖励”。
而此次,意见明确表示符合条件的创业投资人才,可以按照规定缩短居住证转办常住户口年限,或办理直接落户。从“适当奖励”到“直接落户”,上海对创投人才的支持政策有了一个质的飞跃。
此外,意见还提到,要加大创业投资人才的培养、引进和使用力度。积极做好创业投资企业管理人落地服务,集聚国内外优质创业投资管理人。进一步加强本市创业投资管理和从业人员与国内外的交流与合作。对熟悉资本运作、拥有行业背景、精通现代管理投身于上海创业投资行业的人才,给予适当奖励。加强对创业投资人才的服务,并提供居住、子女教育、医疗和出入境等便利服务。
事实上,2018年以来,各地对人才引进的争夺硝烟四起。今年1月,深圳为了丰富创投主体曾明确表示,允许国有创投高管持股30%,在业内引起巨大反响。在争夺人才方面,地方政策没有真金白银,胜算不大,上海也不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