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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产业引导股权投资基金申请指南 (2020年版)

引导基金通过市场化合作机制,引入国内外优秀基金管理人和优质社会资本,共同发起设立专项投资基金,引导和促进社会资本投入工业、农业、现代服务业、科技、文化、旅游等六大产业。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和发挥“三个作用”的要求,认真落实重庆市委市政府实施的“三大攻坚战”“八项行动计划”,聚焦工业、农业、现代服务业、科技、文化、旅游六大行业,统筹兼顾政府引导和市场运作,持续推动全市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实体经济发展,重庆产业引导股权投资基金有限责任公司根据《重庆市产业引导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办法》(渝府办发〔2017〕32号)有关规定,持续开展基金管理人招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重庆市产业引导股权投资基金简介

2014年,为创新财政资金分配方式、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重庆市专门设立产业引导股权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引导基金)。引导基金通过市场化合作机制,引入国内外优秀基金管理人和优质社会资本,共同发起设立专项投资基金,引导和促进社会资本投入工业、农业、现代服务业、科技、文化、旅游等六大产业。2014年5月13日,经重庆市政府批准,重庆产业引导股权投资基金有限责任公司正式注册成立,注册资本102亿元。引导基金坚持市场化“母基金”运作规则,与其他LP“同股同权同回报同进退”,专项基金的日常运营由合作基金管理公司负责,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基金管理人招募情况

2014年6月12日,重庆产业引导股权投资基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引导基金公司)发布《重庆市产业引导股权投资基金申请指南》,公开征集发起设立产业专项基金方案及其管理机构。截至2019年12月31日,引导基金公司与来自中外的基金管理人共同发起设立了27支专项投资基金,总规模逾300亿元,投资项目230个,投资额138亿元。

近期重点招募方向

引导基金长期招募工业、农业、现代服务业、科技、文化、旅游等六大产业专项基金管理人,共同发起设立专项基金。近期将抢抓陆海新通道、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以及建设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等重大机遇,并结合目前已发起设立专项基金的行业分布情况,重点招募智能制造及前沿科技、现代农业及乡村振兴、文化旅游、现代物流及新型服务业、节能环保等领域基金管理人,具体如下:

(一)智能制造及前沿科技方向

围绕我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主线,把握大数据、智能化发展的新特点、新趋势,支持我市加快壮大“芯屏器核网”全产业链,建设“云联数算用”要素集群。重点招募专注于智能网联汽车、智能制造、智能物联网、智能终端、集成电路、云计算大数据(超级计算机)、人机交互、智能诊断、远程医疗、生物医药等产业领域投资的基金管理人。通过项目投资,推动我市支柱产业迭代升级,提升汽车电子、智能传感等核心器件相关产业发展水平,培育一批在各领域掌握行业“专精特新”技术的中小冠军企业。

(二)现代农业及乡村振兴方向

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围绕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大力发展现代特色效益农业,着力推动农业高效发展目标,招募涉农领域产业背景雄厚的知名基金管理人,发挥其专业优势和产业整合能力,以现代农业为核心,优化农业结构、做强农业品种品质品牌、促进农业“接二连三”。通过项目投资不断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和农业产业化经营,大力推进“互联网+”现代农业,推动我市农业向着现代化、快消化和健康化升级。

(三)文化旅游方向

围绕建设国际知名文化旅游目的地,坚持以文塑旅、以旅彰文,构建大都市、大三峡、大武陵旅游品牌,推动我市两大产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一是围绕我市资源禀赋存量,招募具有景区运营经验和城市旅游核心IP打造经验的基金管理人。二是支持打造新兴文化旅游目的地,重点招募有投资文旅融合的主题园区、观光线路、节庆活动、演艺精品、纪念品工艺品等领域的基金管理人。三是线上娱乐、远程办公、在线教育等领域的基金管理人。发展数字创意文化产业,以文化提升旅游的内涵质量,以旅游扩大文化的传播消费。

(四)现代物流及新型服务业方向

围绕建设内陆开放高地、内陆国际物流枢纽,构建“通道+枢纽+网络+平台”的物流运行体系,促进物流供应链、产业链、价值链融合发展,重点招募专注于现代物流、航空产业、物流金融等开放型经济主导产业和总部经济、平台经济、绿色经济等新型业态的基金管理人。支持我市全面融入共建“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发展,推动对外开放继续往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的方向走。

(五)节能环保方向

围绕全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入实施蓝天保卫战、碧水保卫战和净土保卫战,重点招募专注于节能环保领域新技术、新设备、新模式的基金管理人,通过项目投资加快推动全市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努力探索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新路子,促进重庆节能环保产业发展壮大。

申请方式

申请机构申请引导基金参股设立专项基金,并管理申请设立的专项基金。

申请条件

申请机构作为拟申请设立的专项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应当为具备资质的从事投资管理活动的公司、有限合伙企业等法律允许的主体,原则上一个基金管理人只能申请设立一支专项基金。申请机构的具体条件包括:

(一)按照规定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备案,管理团队稳定,专业性强,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信誉;新设立的基金管理机构须承诺在基金设立方案确认后6个月内完成登记工作;

(二)具备严格合理的投资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机制以及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

(三)原则上管理团队股权投资的经营管理规模不低于5亿元,且近2年取得不低于同行业平均回报率的盈利水平,若股东具有强大的综合实力及行业龙头地位,可适当放宽要求;

(四)注册资本原则上不低于2000万元;对发起小微企业专项基金的,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

(五)至少有3名具备3年以上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工作经验的专职高级管理人员,至少主导过3个以上股权投资的成功案例;

(六)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无违法违纪等不良纪录;

申请方案要求

申请机构申请引导基金参股设立专项基金,需制定专项基金组建方案,应满足下列要求:

(一)专项基金应在重庆市注册;

(二)投资工业、现代服务业、文化旅游、科技类企业专项基金的社会资本应不低于引导基金出资额的2倍,投资农业和小微企业专项基金的社会资本应不低于引导基金的出资额;

(三)除引导基金公司、基金管理人及从业人员外,其他单个出资人出资额不低于1000万元;

(四)引导基金与其他出资人的资金应当同步到位,共享收益,共担风险;

(五)专项基金在引导基金公司招标确定的商业银行中选择托管银行;

(六)投资于重庆的资金原则上应不低于专项基金投资总额的80%;基金管理人或与管理人有强关联关系的公司制普通合伙人注册于重庆并在重庆纳税的,投资于重庆的资金原则上不低于专项基金投资总额的50%。社会资本出资超过第(二)项规定比例的,可相应降低投资于重庆的资金比例;

(七)专项基金的投资原则上不超过被投资企业在投资完成时总股权的30%;对一个企业股权投资的资金总额,原则上不超过该专项基金资金总额的20%;但经专项基金全体出资人或投资决策委员会一致同意,可根据拟投项目情况确定其投资规模;

(八)专项基金的存续期限原则上不超过5年,确需超过5年的,经基金管理人和引导基金公司同意,可延长1-2年;满7年后仍需延长的,经专项基金全体出资人一致同意,可适当延长,但最长不超过10年。

(九)专项基金的募集和投资运作应符合《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申请材料

申请机构需按照《重庆市产业引导股权投资基金出资设立专项基金申请材料目录》(附件1)规定的内容编制申请材料,采用网上申请与网下材料递交相结合的方式提交申请。材料需要正本1本副本9本,正副本材料及网上网下材料须保持一致。申请机构应先将申请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申请邮箱,待内容确定后再提交纸质材料至引导基金公司。

其他事宜

自本申请指南发布之日起,申请机构即可向重庆产业引导基金公司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机构承诺对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一致性负完全责任。

联系人:

吴云飞15808040582 yf.wu@ciif.com.cn

杨 琪 13983562238 q.yang@ciif.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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