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劣迹艺人改判“有期徒刑”

相关法规完善后,早已习惯了用键盘公车上书的人们,又能否接受被夺去这种“审判的权力”?

范冰冰复出了吗”仍是娱乐圈的周期话题,只是热闹程度已大不如前。渐行渐远渐无声,想来只是时间问题。

自己不能出来倒也罢了,一人做事一人当。但明星“出事”已成为贵圈最高发、高破坏性风险之一,关键是牵连作品无出头之日。

《赢天下》主演接连翻车,又是换脸又是改名还是播出无望;翟天临、吴秀波、赵立新等被点名盖章过的“劣迹艺人”均有待播作品长期积压;眼看“限韩令”解除,播出有望的《翡翠恋人》又因主演郑爽涉及“代孕”前途难测。

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编剧赵冬苓建议对劣迹艺人的惩戒分等级,针对不同问题有不同惩戒,这也是赵冬苓代表连续第三年提出与“劣迹艺人规范”相关的提案。

与此同时,今年初曾引发业内外关注讨论的《演出行业演艺人员从业自律管理办法》,3月1日起正式施行。“劣迹艺人”这个常见诸报端却又语焉不详的名词,终于要有个规范化的说法和处理办法了吗?

所以,范冰冰能复出了吗?

何谓劣迹艺人

“早就该对劣迹艺人下个定义了。”一位导演和硬糖君诉苦,“劣迹艺人”定义模糊且有着无限扩大化的趋势,使得“抵制劣迹艺人”成为饭圈相争、同行使绊的利器,令业内人士很受伤。

赵冬苓代表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同样指出,艺人作为公众人物在享受外界关注及荣誉红利的同时,也应该承担起更高的道德要求,出现问题承担后果无可厚非。但“劣迹”与否需要有更明确的定义,同时惩戒程度也需要遵循章程

“法律是一个社会的底线,但道德就是一个比较高的要求标准了。在这两者中间,你要决定一个人的命运,我觉得不能光靠舆论,应该有章可循、有法可依,规范化管理。”

目前,并没有针对“劣迹艺人”的相关法律条款,仅有一份《演出行业演艺从业人员管理办法》正在试行中,但这份由中国演出行业协会发布制定的《办法》针对音乐、舞蹈、戏剧、戏曲、曲艺等各类型舞台艺术演出的表演者,不包括影视演员。

2014年9月,广电总局下发“封杀”劣迹艺人的通知——《国家新闻出版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有关广播电视节目、影视剧和网络视听节目制作传播管理的通知》,“吸毒”“嫖娼”等违法行为被明确点名,出轨等道德问题则未提及。

由于相关法律法规缺失,“劣迹艺人”问题上的民意裹挟就更加突出。范冰冰数次曲线复出仍无法回归台前、李小璐苦求工作机会无果转型卖货主播,这些曾有过污点事件的艺人迟迟无法复出,除自身问题外,更与群众自发通过多种渠道反对艺人复出有关。

“把艺人做过的错事无限放大化,而且把这些问题与公序良俗、青少年成长这类的大字眼挂钩,狙击效率很高。”一位多次参与狙击某艺人复出的网友告诉硬糖君,正因为对劣迹艺人定义的模糊化,给了他们这些抵制者极大的操作空间。人海战术+上纲上线,一般平台出于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理,很少会坚持启用某个特定艺人。

也正因如此,出现了吸毒嫖娼、偷税漏税等法制问题与学历造假、出轨劈腿等私德问题“同罪”的现象,通通一刀切。

赵冬苓代表随提案建议,应建立对艺人行为性质、不良影响进行评判的专业委员会,对艺人的行为性质、恶劣程度、负面影响以及需要做出的惩戒进行评判。分级惩戒,做出市场禁入的负面清单和时间表。

换言之,不同问题的艺人有不同的惩戒方法,如出轨等私德有亏的艺人,并非罪不可赦,可在惩戒期满后回归。而确实触及公众底线的艺人,被*性封杀后,也要考虑对其参演作品采取补救手段。

艺人爆雷项目遭殃

赵冬苓代表特别说明,连续三年提出劣迹艺人分级规范相关提案,并不是为劣迹艺人说话,而是在考虑如何减少资本的风险。

艺人爆雷炸掉的不仅是自己的前途,还有无辜的合作方们。此前“郑爽代孕弃养”事件爆出后,曾有消息透露,至少有11家影视公司、12家品牌方受到影响,多部郑爽出演的影视剧沦为积压剧,播出无望。

这些爆雷项目的背后又牵扯到一批工作人员的生计问题,甚至直接影响相关公司的存亡。虽然业内目前出现了合同中增加道德条款、影视制作财产损失险、艺人背景调查等手段,但仍难预测风暴何时来临。

一位综艺PD告诉硬糖君,他们在与某流量合作前通过多方渠道调查,甚至潜入对方粉丝群、黑粉群等观察。多番评估后确认无事,才与对方进行合作。万万没想到,这位流量的亲戚成了爆雷的导火索。

“难不成以后要找艺人合作,除了他本人以外,他的亲戚朋友、同学邻居甚至网友我们都要调查一番才能合作吗?这根本不可能。”这位PD表示,尤其是流量明星的粉丝战斗力强,惹事能力更强,年龄小不理智,容易导致事情扩大化最后招来官方点名,对艺人对合作方都是无妄之灾。

“综艺这边相对还好,只要不是以艺人为*主咖的内容,都可以做遮挡处理。影视剧才更麻烦。”

在提案中赵冬苓代表也提到,“翟天临事件”“吴秀波事件”的爆出,涉事艺人相关作品立刻被叫停无法播出,“劣迹艺人”使得市场风险不可控,也让资本不敢进入影视市场。

最典型的被艺人拖累的案例当属《赢天下》。这部原名《巴清传》的大女主剧在2015年8月拿到电视剧拍摄制作许可,2017年11月底,出品方唐德影视发公告称,江苏卫视与东方卫视获该剧首轮卫视播映权,天猫技术购下该剧网络独播权收益,该剧首轮王台播映权卖价9.9亿。

随后先是历史迷不满该剧对秦始皇魔改,洋洋洒洒近万字举报信罗列其失实之处;紧接着主演高云翔卷入性侵案、范冰冰偷税事件接连爆发,这部原本有望成为年度爆款的剧集,在经历改名、换脸等多番尝试后仍难播出。原本云集诸多明星股东的唐德影视,也进入漫长的“水逆期”,三年亏损超11亿。

针对市场中的唐德影视们,赵冬苓提出对事先不知情而导致有劣迹艺人参演的作品,可以在负面新闻被曝光后有半年至一年的冷却期,然后允许其发行以避免因劣迹艺人导致大面积株连参演作品、使制片方无辜受损的局面出现。

除了冷却期以外,赵冬苓认为还应有申诉机制,允许制片方为作品播出进行申诉。如果参演艺人确实造成了恶劣社会影响,也应该给制片方一个“确实不能播出”的明确答复,或换脸或重拍,通过补救手段降低损失。

回台前?没那么容易

不止赵冬苓一人对劣迹艺人相关规范长期关注,政协委员韩新安也在今年两会提交了对失德失范艺人分级惩戒的提案。另外,赵冬苓表示中宣部已经针对她前两年的提案内容做出回复。综上种种,似乎预示着一些远离娱乐圈多时的面孔将有机会重回台前。

根据多位代表的相关提案来看,代表们普遍倾向于吸毒等污点属于“一次犯错、终身禁入”;而出轨劈腿等私德问题,艺人则可在反省期满后提出申诉,争取重回台前的机会;至于偷税漏税、学历造假等问题,则有待于法规出台后进一步细化商榷。

也就是说,一旦相关法律法规完善出台,李小璐、罗志祥等因婚恋等私德问题被打上“劣迹”标签的艺人将会*回归公众视野。但卷土重来还能有几分号召力,就要看个人造化和民意判决了。

就比如白百何。与李小璐不同,在陈羽凡因吸毒被有关部门抓获后,大众对白百何的抵制情绪已经没那么严重。然而时移世易,从《妈阁是座城》《亲爱的过年好》两部影片的表现来看,昔日的小妞电影女王早已不再是票房福娃。

另外,从积压剧播出后的市场反馈不难发现,影视作品也是有*赏味期的。不少涉事艺人的相关作品拍摄于3-5年前,即使通过换脸或申述等手段播出,恐怕也难俘获观众老爷们善变的心。

不过多位从业者对硬糖君表示,他们对于“劣迹艺人”复出以及涉事艺人作品顺利播出等问题并不持乐观态度。

《办法》中提到,对艺人行为“优劣与否”的界定由协会自律规范管理,不设立社会举报渠道。当即便有群众质疑:没有社会监督,协会内部暗箱操作又该如何规避?

可如果将界定权交给大众,则又会出现“扩大化”的问题。有从业者告诉硬糖君,如果有人因为向相关部门提出举报,根据“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的原则,相关部门会对被举报的人或事持续跟进,并在得到举报者“满意”的反馈时才算结案。因此只要举报者不满意,他们就要一直面对相关部门的问询并给出解决方案。

“甚至有时候举报者会认为我们包庇某个艺人,举报艺人、艺人合作方的同时,连同上级部门一起举报。这样折腾几次,大家为了省事干脆不和艺人合作就是了。”这位疲于应付各类举报的从业者表示,即使相关法律法规出台,部分劣迹艺人有解禁的可能,但因反馈机制等综合因素的共同作用,这些被解禁的艺人在家抠脚仍是常态。

诚如韩新安委员所指出的,“官方声音往往都要迟于网络媒体,即便后来有所发声和相应的文件出台,基本上也都是在相关事件被网络炒作发酵成为较大舆情的局面下被动做出的回应。”

民意裹挟官方以令平台,已成为劣迹艺人问题的常态。举报也成为不同圈子、价值观之间攻歼斗争的*工具。相关法规完善后,早已习惯了用键盘公车上书的人们,又能否接受被夺去这种“审判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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