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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20亿母基金发布第一批子基金遴选公告

面向社会公开择优遴选长沙市望城区振望产业发展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产业基金”或“母基金”)子基金管理机构。

为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到湖南考察调研时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三高四新”的总体战略、实现望城“十四五”规划目标,用市场化手段引导带动社会资本共同投向实体经济,支持望城区产业结构升级,促进望城区高质量发展。现面向社会公开择优遴选长沙市望城区振望产业发展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产业基金”或“母基金”)子基金管理机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母基金基本情况

母基金于 2021年3月 10 日注册于望城经济技术开发区, 基金总规模20亿元。基金管理人为湖南高新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二、申报要求

(一)子基金管理机构应符合以下条件

1.资本金:管理机构须在中国大陆境内依法注册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收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2.管理资质: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

3.团队配备及规模:(1)配备的管理团队成员具备管理股权投资基金的相关条件,拥有相关资格证书;(2)配备的核心成员中具有 5 年以上股权投资经验的专职高级管理人员不低于 3 人,在基金管理公司任职副总经理及以上职务的视为高级管理人员;(3)基金管理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在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4.投资管理能力:管理机构累计实际管理各类已备案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实缴规模不低于1亿元;

5.历史业绩:子基金管理机构原则上其本身管理的基金在拟投资领域有1个以上IPO、并购等方式成功退出的案例,或最近三年内至少有3个以上拟投资领域投资的案例;

6.募资能力:具有较强的募资能力,有较明确的意向出资人和出资金额;

7.投后服务能力:具备较深厚的综合服务能力和资源,能够较好地为被投企业提供投后增值服务;

8.项目储备:拥有较强的行业研究能力,拥有丰富的优质项目储备资源,为所申报的子基金制定了*阶段的投资计划;

9.管理机制:子基金管理机构应科学管理和规范运作,具有严格合理的投资决策程序和风险控制机制;按照国家企业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有健全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具备合理的项目评估标准和独立的投资决策机制,完备的投资管理制度和完整的投资档案。

(二)拟新设子基金应符合以下条件

1.设立规模:子基金认缴总规模不低于1亿元;首期实缴出资在3000万元以上。其中母基金出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30%。管理机构应在通知中选确认后 6 个月内完成子基金设立任务,本母基金的实缴出资在其他出资人(不包括其他政策性母基金)到位后同比例到位;

2.返投要求:子基金投资于望城区和引导至望城区本地投资额之和不低于母基金出资额的2.5倍;子基金在望城区的投资额不低于母基金出资的1.2倍;

3.子基金所有出资人应为《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中规定的合格投资者,且均以合法资金认缴出资;

4.子基金的资金不得用于贷款、股票、期货、房地产、金融衍生品等投资,不得用于赞助、捐助等政府引导基金禁止从事的投资或支出;

5.子基金投向:构建以智能终端产业为主导、绿色食品、医药医疗器械、新材料先进制造产业竞相发展的“一主三特”先进制造产业体系。

(三)子基金管理要求

1.母基金可向子基金派驻观察员列席投资决策委员会;

2.子基金定期向母基金提交运作报告,原则上至少每半年一次,半年度报告应当在该年度7月31日前提交,年度报告在下一年度3月31日前提交,母基金管理人有权向子基金管理人查阅相关子基金的运行资料;

3.母基金有权跟随子基金同一轮次投资优质股权项目,子基金管理机构不得排除或妨碍母基金跟投特定项目的权利;

4.子基金在后续运作过程中因其他投资人合伙份额的退伙、转让合伙份额等变更导致母基金出资超过约定的认缴比例,母基金有权及时调整缩减认缴出资额。

(四)退出机制

子基金原则上通过到期清算退出。到期清算时,按子基金章程或合伙协议约定分配收益或承担损失。

三、操作程序

母基金选择子基金管理机构程序如下:

(一)公开征集

由母基金管理人向社会公开发布遴选公告,接受基金管理机构申报。

(二)初选

母基金管理人对参与申报的基金管理机构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及筛选,根据申请人情况综合判断择优开展尽职调查。

(三)尽职调查

母基金管理人对通过初选的申请机构进行尽职调查,并出具尽职调查报告,形成《投资建议书》。

(四)投资决策

《投资建议书》及子基金管理机构的申报材料一并提交母基金投资决策委员审议。

(五)组织实施

投资决策委员会审议通过的,母基金管理人负责与拟投资子基金签订投资协议,按流程及约定进行出资。

四、申报材料提交及受理

申报机构对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一致性负完全责任。对于提供虚假材料的,将取消申报资格并按照规定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一)申报材料的格式见本申报指南附件,应按要求准备齐全,填写规范(签名齐全/盖章齐全/日期齐全),不能留白,不符合的应直接划掉或填写“不适用”。

(二)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四份(A4纸装订),电子版一份。申报材料纸质版应盖有申报机构公章,纸质版侧边应加盖骑缝章(公章)。申报材料一经提交,恕不退还。本批次申报截止日期为:2021年7月21日。

(三)报名截止后,基金管理人会对申请的基金管理机构提交资料的完整性进行初步筛选,若需补充材料将另行通知。

(四)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湖南高新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冯明静

电话:18973230614

电邮:hngxtg@163.com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江中路二段178号汇景发展环球中心A塔36楼

邮编:410000

附:长沙市望城区振望产业发展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参股申请材料目录

湖南高新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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