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参与李佳琦的百亿项目了吗?
淘宝方面数据显示,自10月20日下午2点半开始累计直播的12个半小时内,*直播间累计成交额达106.53亿元。另一边,薇娅的销售额也达到了82.52亿,两人一天累计成交额超180亿元。
180亿元是什么概念?同花顺iFind数据显示,2020年A股有记录的4510家公司,仅有403家的营收超过了180亿元,也即,*、薇娅两人此次合计带货金额就超过了2020年90%的A股上市公司营收。
对于*和薇娅的带货成绩,有科技媒体从业人士表示,许多主播不以直播带货金额交税,而是采用自我申报的方式交税,建议税务部门以*、薇娅此次官宣的带货金额,作为税收依据。
那么,如以此次带货数据为依据,*和薇娅需要交多少税?
薇娅*入账或均超10亿
“这辈子都没见过这么多钱。”10月21日,有网友在微博话题#我参与了*的百亿项目#评论区中表示。
无论是横向还是纵向比较,*和薇娅此次的带货表现都堪称惊艳。
根据淘宝数据,此次*和薇娅直播间的观看人次分别达到了2.49亿和2.39亿,*预估销量3615万,单品最高销售额1.67亿;薇娅预估销量2483万,单品最高销售额4.9亿。
无论是成交额还是观看人次,两位头部主播相较2020年都有显著提升。去年的10月20日,*、薇娅为预热双十一,也在直播间进行了8小时的带货,两人成交额分别为33亿和35亿,累计观看人次则达到1.62亿和1.49亿。
那么,这些成交额有多少能被两位主播收入囊中?
通常情况下,带货主播的收入主要由坑位费和佣金两部分构成。据了解,目前行业内的坑位费报价在几万元到几十万元不等,但薇娅和*的坑位费并不高。
此次的双十一,多了预售前的种草期,内容包括薇娅一轮又一轮的种草清单,以及*推出的砍价综艺《所有女生的offer》等。
从节目中可以看到,*为了拿到更低的价格、更优惠的政策,自己也对品牌方有所让步,包括拿出只做福利不收坑位费的方案。
曾有业内人士估计,*薇娅的坑位费在6-8万左右。据此计算,在2021年双十一首日活动中,*上架439件商品所拿到的坑位费至少2634万元,按一半的商品都不收坑位费计,这部分收入约为1300万元。
佣金方面,2020年上市公司梦洁股份在与薇娅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时,曾披露了自身与薇娅背后谦寻文化合作的金额细节。根据该数据,薇娅在同梦洁股份合作时,2019年佣金率约为22.21%,2020年佣金率约为26.26%。另据今日网红创始人透露,业内知名主播的提成比例约在20%-30%。若以20%计,*106.53亿元的交易额,佣金为21.31亿元。
两部分合计,*此次带货收入21.44亿元,薇娅则收入16.64亿元。有媒体报道称,主播获得提成收入还需要按照大概1:2:7的比例在直播平台、MCN机构、主播之间进行分配,那么*和薇娅的收入将降至15亿元、11.65亿元,依然分别高于2020年A股91%、89%的上市公司归母净利润。
即使还需要考虑背后团队以及退货后的销售额下降等因素,两人的收入也十分可观,足以见得头部主播吸金的程度。毕竟在2021年年中公布的新财富500富人榜中,薇娅已经以90亿身家与老干妈创始人陶华碧并列490名,而*花1.3亿买房的热搜,也还历历在目。
值得一提的是,9月还曾有一张以《财富》冠名的“网红主播收入排行榜”流出,其中显示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9月1日,薇娅、*总收入分别为57.4亿、46.3亿。不过,该榜单很快遭“财富中文网”辟谣。
税务筹划可大幅减少交税
那么在这个收入条件下,头部主播们要交多少税呢?要弄清楚这个问题,首先要明确主播和平台之间的关系。
按照收入类型来看,网红主播通常包括带货主播、秀场主播、游戏主播等,除了前文提到的带货主播外,秀场主播收入主要来源于网友打赏,而游戏主播收入则囊括游戏平台点播费、游戏运营商推广费、游戏代言和销售商品提成等多种方式。不同类型的主播,与平台间的劳动关系也有所不同。
具体来讲,如果主播和平台间是劳动关系,签约主播的收入需按照工资薪金计算个税,平台公司需按照3%至45%的七级累进税率表为其预扣预缴个税。其中,全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96万的部分,适用45%的税率。
如果主播和平台是劳务关系,那么主播的收入将按照劳务报酬所得征税,平台公司将会按照三级的税率表缴纳劳务报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
通常情况下,若主播以独立身份工作,则其与平台间是劳动关系;以个人工作室的名义为直播平台提供服务,则其与平台间是劳务关系;若主播事先曾与经纪公司签约,则两种关系皆有可能,具体要参考与经纪公司签约协议的形式。
不过,由于头部网红主播们与明星同属高收入群体,很容易适用最高档税率,因此在北京蓝鹏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律师王之焰看来,其很可能会进行“税收筹划”。也即成立自己的公司,并以合作的模式与平台订立民事合同。
“超过一定收入的劳务劳动者通过设立公司避税是最合理合法的,设立公司时倘若找到一个税收洼地,*可以享受核定征收的税率低至1%。之后还可通过多种方式兑现权益,包括不限于通过公司运作降低股东分红的个税、或与公司签订合作协议等。”王之焰对雷达财经表示。
财政学博士、河北金融学院讲师臧建文亦指出,高收入主播群体逃避税款的方式,以改变收入的性质居多,将雇佣所得转变为经营所得,把劳动合同变为劳务合作形式。因此,成立个人独资企业、结合地方政策在税收洼地园区设立公司合理避税,已经是主播这类高收入群体的常规操作。
“某些产业园区、地方政府为了招商引资的需要,将个人所得税的地方分享的部分,部分或者全额返还给缴纳者的情况的确存在。”
如据天眼查,目前*名下有五家自己100%控股的个人独资企业,按照现行税法,个人独资企业不需要交企业所得税,只需要交个人所得税、增值税和附加税。*用个人独资企业这种“工作室”进行对外承接业务,业务收入就按照“经营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适用5%~35%超额累进税率,并且享有全部利润。
除此之外,还有曾深度参与过某游戏直播平台运营的业内人士透露,游戏主播还可能采取“阴阳合同”的方式将薪资大头以现金的方式结算。
不过,多位业内人士一致认为,在主播圈子里,带货主播的避税空间最小。
一方面,因其交易都发生在电商和直播平台上,数据公开可查、相对透明,逃税难度较大。另一方面,直播带货涉及的上下游产业链较为繁杂,且兴起时间不长,很难落实透明度不高、且无法溯源的现金交易。
直播购物App开菠萝创始人王冉提到,头部带货主播有自己谈供应链的能力,没有那么依赖平台,但绝大多数中小带货主播都是依托于平台,选品和交易都发生在平台上,因此偷逃税款的可能性较小。不过部分小主播会挂一些非平台商品的链接出售,“这些商品来路不明,就不好说了。”
监管来袭,郑州一网红主播被追缴超600万元税款
面对众多主播采取的“避税”、“节税”措施,监管正在不断升级。
8月17日,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聚焦研究扎实促进共同富裕问题,会议指出:要加强对高收入的规范和调节,依法保护合法收入,合理调节过高收入,鼓励高收入人群和企业更多回报社会。
中央财经大学教授、税收筹划与法律研究中心主任蔡昌认为,加强对高收入群体收入征管是实现公平治税,走向共同富裕的必由之路。
而近两年站上风口的直播电商行业,无疑是高收入人群重点集中地。据艾瑞咨询报告,2020年中国直播电商市场规模超1.2万亿元,年增长率为197%,预计未来三年年均复合增速为58.3%,预计2023年直播电商规模将超4.9万亿元。
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底,行业内主播的从业人数达123.4万人。有业内人士透露,在各平台,年收入过百万、收入上千万甚至过亿的主播,至少几千人。
对此,9月中宣部、国家税务总局接连发文称要加强包括明星艺人、网络主播等在内的文娱领域从业人员的税收管理。
如9月18日,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在发布的《加强文娱领域从业人员税收管理》通知中指出,对明星艺人、网络主播成立的个人工作室和企业,要辅导其依法依规建账建制,并采用查账征收方式申报纳税;
要定期开展税收风险分析,近期要结合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办理情况,对存在涉税风险的明星艺人、网络主播进行一对一风险提示和督促整改;
要定期开展对明星艺人、网络主播的“双随机、一公开”税收检查,依法依规加大对文娱领域偷逃税典型案件查处震慑和曝光力度等。
紧接着,国家税务总局就曝光了两起增值税发票虚开骗税和隐瞒高收入未如实申报纳税的典型案例。
据悉,国家税务总局驻上海特派员办事处统筹协调浙江、广西等地税务部门,依法检查发现,有两名主播涉嫌违规将个人收入转变为企业经营收入,进行虚假申报少缴个人所得税,涉税金额较大。目前,案件正在检查之中,对于查实的偷逃税行为,税务部门将依法严肃处理并予以曝光。
而在十一过后,郑州追缴一网红主播超600万元税款的话题又引发了广泛关注。报道称,郑州市金水区税务局运用大数据实现信息系统自动提取数据,加大文娱领域从业人员税收征管力度,追征一名网红的662.44万元税款收入国库。662.44万元中,含补交税款634.66万元、滞纳金27.78万元。目前,该纳税人分15笔结清了税款。
行业人士预计,随着税务部门技术监管手段升级,主播们可能会迎来一波“补税潮”,直播电商行业的“野蛮生长”也将逐渐趋于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