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金定位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委省政府关于“三地一区”建设和“十大新兴产业”发展的工作部署,以及省国资委推动国有资产资本化证券化工作要求,安徽省投资集团牵头组建了安徽新兴产业发展基金(以下简称“新兴产业基金”或“母基金”),母基金规模100亿元,计划带动200亿元以上的社会资本,形成300亿元以上规模的基金集群,重点投向安徽省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新材料、新能源和节能环保、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高端装备制造、智能家电、生命健康、绿色食品、数字创意产业等十大新兴产业。
安徽新兴产业发展基金坚持“以投促创、以投促产、以投促建、以投促引”原则,拟发起设立6只子基金,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子基金管理机构。
二、子基金基本要求
(一)基本情况
注:1.子基金名称均为拟定名,以最终工商注册登记名称为准;
2.符合条件的申报机构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同时申报并中选多只子基金,但申报材料需要根据本公告要求分别编制和提交,团队人员、出资承诺函、出资意向函、储备项目等应针对不同申报基金分别配备及出具。
(二)组织形式
有限合伙制
(三)注册区域
安徽省
(四)出资要求
1.母基金认缴出资比例不超过子基金规模的30%(安徽省新兴产业科创基金(一期)不超过40%),鼓励申报机构增加社会资本募集比例,以提高国有资本引领撬动作用;
2.子基金管理机构出资比例不低于子基金规模的1%;
3.除母基金出资外,应当明确各出资主体及其出资额,并出具出资承诺函或出资意向函。其中,出具出资承诺函的认缴出资额不低于子基金规模的30%,鼓励申报机构提高出具出资承诺函的认缴出资比例,剩余认缴出资额均应出具出资意向函。
(五)存续期限
子基金存续期限不超过7年,其中投资期不超过4年,退出期不超过3年(安徽省新兴产业科创基金(一期)存续期限不超过8年,其中投资期不超过5年,退出期不超过3年),存续期届满经子基金合伙人会议批准可延长2次,每次不超过1年。
(六)投资方式
原则上以股权投资方式开展投资。允许子基金部分投资于安徽省内上市公司,或省外上市公司但募投项目在安徽省内落地的债转股、定增、可转债等资产,但投资比例累计不得高于子基金实缴规模的20%。
(七)投资领域
子基金累计投资于该只基金主要投资领域的金额不低于子基金规模的60%。
(八)返投要求
子基金累计投资于安徽省内企业的金额不低于子基金规模的60%。子基金投资于安徽省内企业的金额计算包括:
1.被投资企业的注册地和生产基地均位于安徽省行政区域内,且在安徽省内纳税;
2.子基金投资于省属企业在省外的全资子公司或占股51%以上的控股子公司的,投资金额按投资于省内企业计算;
3.省外被投资企业按约定将企业注册地迁入安徽省内并承诺迁入安徽后5年内不迁出的,或被安徽注册企业收购(限于控股型收购或收购并表)的;被投资企业注册在安徽省外的,通过对该项目投资,将其企业总部、区域总部、纳税主体、生产基地或研发基地落户省内,或在安徽省内通过新设立子公司或者对已设立子公司增资的形式将主要生产或研发基地落户安徽的(新设立子公司实收资本或者对已设立子公司增资金额不低于子基金对该项目投资总额的80%);
4.子基金投资期内,子基金管理机构或属于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下的其他管理机构管理的基金新增投资到满足本条1、2、3款的企业,可分别按本条1、2、3款内容予以认定。
(九)投资限额
子基金对单个企业的投资额累计不得超过子基金实缴规模的20%,投后持股比例不得超过被投资企业总股本的30%,且不得成为被投资企业的第一大股东。
(十)管理费
子基金的管理费提取和支付按以下方式进行:
1.投资期内,每年按不超过子基金实缴金额的2%提取管理费;
2.退出期内,每年按不超过尚未退出项目投资金额的1%提取管理费;
3.延长期内不再提取管理费。
当年实际支付管理费金额按照提取管理费的70%给付;次年上半年根据上一年度考核结果确认合格后,再给付15%;余下的15%根据子基金整体运营情况在子基金清算时给付。
(十一)收益分配
子基金投资收益分配采取整体“先回本后分利”的方式,回流资金先按照子基金各出资人实缴出资比例分配给各出资人,直至各出资人收回全部实缴出资,之后再分配剩余的投资收益。
子基金门槛收益率不低于6%/年(单利),超过门槛收益部分,不低于80%按实缴出资比例分配给全体合伙人,不超过20%分配给普通合伙人(含特殊有限合伙人),不设置追赶机制。
(十二)投资限制
子基金存续期内,投资回收资金不得再用于对外投资。子基金的各类投资应当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不得从事以下业务:
1.从事融资担保以外的担保、抵押、委托贷款等业务;
2.投资二级市场股票、期货、房地产、证券投资基金、评级AAA以下的企业债、信托产品、理财产品、保险计划及其他金融衍生品;
3.向任何第三方提供赞助、捐赠(经批准的公益性捐赠除外);
4.吸收或变相吸收存款,或向第三方提供贷款和资金拆借;
5.进行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对外投资;
6.发行信托或集合理财产品募集资金;
7.投资产能严重过剩领域的新增产能项目;
8.投资严重失信企业、僵尸企业等;
9.其他国家法律法规禁止从事的业务。
(十三)资金管理
子基金应当依法依规选定托管银行,保障资金安全,并签订托管协议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托管银行的确定应经母基金同意。托管银行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成立时间在5年以上的全国性国有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及安徽省内的区域性商业银行,且在安徽省内设有分支机构;
2.有完善的托管业务流程制度和内部稽核监控及风险控制制度;
3.近3年内无重大过失及司法机关处罚的不良记录。
子基金投资间隙的闲置资金仅限于购买国债、银行存款等安全性和流动性较好的固定收益类资产。
(十四)储备项目要求
具有一定数量的储备项目,属于子基金投资领域且满足上述返投要求的储备项目不少于3个、拟投金额不低于子基金规模的30%,储备项目应当真实有效。
(十五)投资决策
母基金在子基金中有1名投委席位,参与子基金投资决策。
此外,母基金投委保留一票否决权,针对投资决策是否违反基金合伙协议规定进行判断。
(十六)清退机制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母基金可选择提前退出,因母基金退出而产生的风险和损失由子基金管理机构承担:
1.合伙协议签署后超过一年,未按规定程序和时间要求完成设立手续的;
2.母基金的出资拨付至子基金账户一年以上,子基金未开展投资业务的;
3.子基金实际运营中,投资领域和方向不符合政策目标的;
4.子基金未按照合伙协议约定投资或违法违规投资且未能有效整改的;
5.子基金管理机构发生实质性变化且未经子基金相关权力机构表决通过的。实质性变化包括但不限于:
(1)子基金管理机构的普通合伙人发生实质性变化;
(2)锁定的子基金投委会委员或管理团队核心成员半数(含)以上发生变化等情况;
(3)其他不符合合伙协议约定及危害子基金安全的情形的。
三、申报机构相关要求
(一)基本条件
申报机构应当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实缴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具有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相关登记备案资质,同时符合监管部门规范资本无序扩张的监管要求;
2.具有健全的投资管理、风险控制、财务管理、项目遴选和投资决策机制,且历史管理规模(实缴)不低于拟管理的子基金规模;
3.具有相应的资金募投能力和投资对象管理咨询(创业辅导)等增值服务能力;
4.在拟设子基金中的认缴出资比例不低于该子基金认缴规模的1%;
5.须在安徽省内设置固定办公场所,并配备专属且稳定的管理团队。团队成员包括产业、金融、财务、法律等复合型人才,至少有3名具备3年以上产业项目投资经验或股权基金管理工作经验的高级管理人员(至少1名核心人员常驻安徽办公),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管理团队主要成员未有受过行政主管机关、司法机关处罚的不良记录;在3年内未受过行业自律组织处罚;
6.管理团队的核心人员在子基金存续期间应进行锁定。被锁定人员如发生变动,须经子基金合伙人会议等相关权利机构表决通过;子基金投资进度完成70%前,锁定的管理团队核心人员不得募集、管理相同投资领域、相同地域、相同投资阶段和相同投资策略的其他基金。
(二)评价维度
母基金组织专家从团队情况、投资业绩、合作准备、运营机制、投资策略等维度对申报机构进行综合评价(附件1)。
四、工作程序
公开征集工作程序如下:
(一)发布公告。面向社会发布公开征集子基金管理机构公告,公告将在安徽省投资集团官网(www.ahinv.com)以及信e采招标采购电子交易平台(www.xinecai.com)上发布。
申报机构递交申报材料前,需在信e采电子交易系统完成企业注册和线上登记流程(具体操作见《信e采招标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www.xinecai.com/download,信e采技术人员联系电话:0551-63735952),如未在申报材料递交前完成本操作,将导致申报机构无法进入资格初审环节。
(二)资格初审。母基金对申报机构资质和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符合资格条件的进入专家评审环节。
(三)专家评审。专家根据申报材料,结合现场陈述、答辩和沟通情况,对申报机构进行综合评价,确定拟合作管理机构候选人。
(四)尽职调查。对拟合作管理机构候选人开展尽职调查,若尽职调查中发现申报材料存在提供虚假、不真实的信息或者伪造数据、资料、证书等情况,母基金有权取消候选人资格,并按得分向下递补一名,重新开展尽职调查。若递补候选管理机构尽职调查仍未通过,母基金有权取消该只子基金的公开征集。
(五)公示和决策。对公开征集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完成后提交决策程序,确定合作管理机构。子基金能否成功设立,以母基金最终投资决策结果为准;子基金未通过投资决策导致其未能成功设立的,母基金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申报要求
(一)申报期限及方式
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26日12:00。申报机构应在申报截止时间前一次性提交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密封后邮寄或现场递交至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邮寄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祁门路1779号安徽国贸大厦508室,收件人:王经理,电话:0551-63735965)。
(二)申报材料
申报机构应按照《安徽新兴产业发展基金子基金申请报告(格式)》(附件2)格式和要求提供书面申报材料,包括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其中纸质材料正本1份、副本8份;电子材料1份(以U盘存储一并提交,文件名:“申报子基金名称”申报材料+申报机构名称;申报材料密封袋正面注明“申报子基金名称”申报材料+申报机构名称;不同子基金的申报材料应分别编制密封,不得混装)。
1.申报材料应对本公告中关于子基金基本要求、子基金管理机构基本条件等实质内容逐一响应。不得改变《安徽新兴产业发展基金子基金申请报告(格式)》相关附表及参考模板的整体架构;
2.纸质材料应分别列出目录及对应页码,规范打印装订成册(须左侧胶装),加盖骑缝章,封面由申报机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正文部分须加盖公章或签字的内容应加盖公章或签字(副本可使用相关材料复印件);
3.电子材料应包含全部纸质材料扫描件(PDF文档)和可编辑文档(以WPS、Word、Excel等格式制作)。电子材料和纸质材料保持一致。
如申报材料不符合上述要求,或逾期递交申报资料(含补充资料),则申报无效。
(三)专家评审
进入专家评审环节的申报机构,应安排为本基金配备的专属管理团队负责人进行现场陈述、答辩及沟通(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申报机构应准备PPT陈述,陈述顺序按照当天现场抽签次序。未按时参加的,视为自愿放弃。
(四)募资要求
母基金投资决策前,中选子基金管理机构应当明确子基金全部出资人、出资金额及出资比例。
(五)申报保证金
本次公开征集向申报机构收取申报保证金,用于保护公开征集工作免受因申报机构的行为而引起的风险,详细情况见《安徽新兴产业发展基金公开征集子基金管理机构申报保证金和代理服务费说明》(附件3)。
(六)代理服务费
本次公开征集聘请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代理机构协助组织,代理服务费由中选子基金管理机构承担,详细情况见《安徽新兴产业发展基金公开征集子基金管理机构申报保证金和代理服务费说明》(附件3)。
(七)联系方式
公开征集发起人:安徽省新兴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公司
联系人:单经理、王经理
联系电话:0551-68166738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 14:00-17:30
代理机构: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祁门路1779号安徽国贸大厦508室
联系人:王经理、高经理
电话:18130074227,0551-63735965、63736287
邮箱:atlxwsh@qq.com
附件:
3.安徽新兴产业发展基金公开征集子基金管理机构申报保证金和代理服务费说明
安徽省新兴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公司
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