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加快推进"太湖之芯"计划若干政策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决策部署,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新时期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20〕8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新时期促进浙江省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浙政办发〔2022〕54号)等文件精神,加快推进"太湖之芯"计划实施,促进湖州市半导体及光电产业高质量跨越发展,特制定以下8条政策:
一、设立总规模不低于200亿元的产业基金,发挥产业基金引领撬动作用,加大对半导体及光电产业投资力度。(责任单位:市产业集团、各区县人民政府<含南太湖新区、长合区管委会,下同>)
二、新增300亿元以上的项目专项贷款并安排财政贴息资金支持半导体及光电产业项目引进推进、投产达产。(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金融办、各区县人民政府)
三、安排100亿元用于半导体及光电项目投入补贴,对设备购置、洁净室装修费用给予15%—30%的补贴,针对研发、生产场地租赁费用给予最高100%的补贴。(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经信局、各区县人民政府)
四、安排2亿元进行设计、流片、封测全流程支持,对设计工具购买、流片费用给予最高50%的补贴。(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各区县人民政府)
五、安排1亿元用于奖励半导体及光电产业招商引才,对引进重大项目或对我市招商引才做出重大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实际固定资产投资额最高3‰的奖励。(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各区县人民政府)
六、安排2亿元用于人才引育资助,对符合条件的新引进企业给予一定名额,由企业自主分配,用于为企业人才发放薪酬补贴。对半导体及光电产业顶尖人才,给予最高1亿元项目综合资助,并按顶尖人才年薪的70%给予用人单位薪酬补助,每年最高补助200万元。对新引进的半导体及光电产业人才创业企业,"南太湖精英计划"补助上浮50%。对作出重大贡献的企业管理团队、创业团队提供股权激励等举措,推动有条件的市属高校设置相关专业、培育产业人才。(责任单位:市委人才办、市人力社保局、市教育局、各区县人民政府)
七、安排2亿元用于支持企业研发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对研发项目给予总投入最高25%的补贴,给予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补贴。(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各区县人民政府)
八、每年计划安排10000亩工业用地,并建设一批可供"拎包入住"的高标准专业厂房,加快半导体及光电项目投产达产;对项目所需用地、能耗、污染物排放指标等要素予以全力保障。(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产业集团、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各区县人民政府)
本政策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各类奖补政策的执行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本政策与本市其他产业政策有交叉的,同类政策按照从优、从高、不重复的原则执行。各条款对应首个责任单位为牵头单位,负责根据本政策牵头制定实施细则,建立评价制度,强化考核评估,推动工作落实。
来源:湖州市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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