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科技城新质生产力股权投资基金母基金管理机构遴选公告
为助力绵阳科技城发展壮大新质生产力,服务战略性新兴产业重大招商引资项目落地,绵阳科技城财政金融国资局会同绵阳科技城经济合作与对外开放局、绵阳新兴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绵阳高新发展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发起设立绵阳科技城新质生产力股权投资基金(暂定名,以登记机关最终核准登记名称为准,以下简称“母基金”)。现按照公平公开的原则,面向全国公开遴选母基金管理人。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母基金介绍
(一)基金规模
目标规模30亿元,分期设立,首期认缴规模5亿元。
(二)基金注册地
中国(绵阳)科技城科创基金集聚区。
(三)组织形式
有限合伙制。
(四)存续期
基金存续期不超过15年,其中,投资期不超过10年,退出期5年,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延长期不超过2年。
(五)投资策略
基金投资采取“子基金+项目直投”方式,基金规模的70%投资于子基金,30%直投项目,项目直投应投资于绵阳高新区(科技城直管区)。原则上,母基金对单个子基金的出资比例不超过子基金认缴总规模的30%,且不高于母基金认缴总规模的10%。
(六)投资方向
一是聚焦绵阳高新区(科技城直管区)“三主两特”产业(新型显示及半导体、高端装备、新能源,智能终端、磁性材料及应用)、人工智能等领域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投资。二是根据绵阳高新区(科技城直管区)优势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延链补链强链需要,聚焦上下游产业,投资辖区内外的市场化项目。
(七)返投要求
不低于绵阳科技城国有资本出资额的1.2倍。
(八)管理费
母基金投资于子基金部分,母子基金管理费合计不超过母基金已投未退总额的2%/年,退出期不超过1.5%/年;直投项目部分按照不超过投资金额的1.5%/年收取,退出期不超过1.2%/年。延长期不收取管理费。
(九)普通合伙人
择优选择1至2家募资能力强、项目资源丰富、管理水平高的基金机构为普通合伙人,确定其中1家为基金管理人。
(十)门槛收益和业绩报酬
采取“整体先回本后分利的原则”,母基金门槛收益率不低于6%/年,超额收益的20%分配给基金管理人,80%按照各有限合伙人的实缴出资比例进行分配。超额完成返投要求的,绵阳科技城国有资本出资人可从超额收益中给予基金管理人一定比例奖励。
(十一)风险控制
母基金应严格遵守法律、行政法规以及行业规范,不得从事以下业务:
1.从事担保、抵押、委托贷款等业务;
2.投资二级市场股票(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战略配售、定向增发、并购重组除外)、期货、房地产、证券投资基金、评级AAA以下的企业债、信托产品、保险计划及其他金融衍生品;
3.向任何第三方提供赞助、捐赠(经批准的公益性捐赠除外);
4.吸收或变相吸收存款,或向第三方提供贷款和资金拆借(以股权投资为目的的可转债除外);
5.进行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对外投资;
6.发行信托或集合理财产品募集资金;
7.名股实债;
8.投向国家禁止、限制投资或者不符合国家产业相关政策的项目;
9.其他国家法律法规禁止从事的业务。
二、申报机构必备指标
(一)依法在境内设立且已在相关主管部门或行业自律组织登记备案。
(二)管理机构具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和机制,实缴货币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三)未被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列为异常机构且不存在不良诚信记录等情形,最近三年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四)管理机构承诺在被选聘后的一个月内在中国(绵阳)科技城科创基金集聚区设置固定的办公场所并配备管理团队,常驻中国(绵阳)科技城科创基金集聚区办公;管理团队至少有3名具备3年以上基金管理经验、投资经验或相关行业经验的人员,至少配备在母基金管理和产业项目直投领域具有经验的人员各1名;母基金合伙协议须将管理团队的核心成员锁定为关键人(1至3人),在母基金投资进度完成70%之前,不得成为其他基金的关键人,母基金存续期内关键人如发生变动,须经全体合伙人决议通过。
(五)母基金管理人及其募集的社会资本在母基金中出资比例不低于母基金总规模的10%。
三、遴选程序
(一)发布遴选公告
本公告在绵阳科技城管委会门户网站及投资界等有关专业投资机构网站发布,公告期5个工作日(2024年6月17日—6月21日)。
(二)提交申报材料
符合条件且有意向的申报机构应按照申报材料样本要求(见附件),在公告期满后10个工作日内(2024年6月24日—7月5日),将申报材料纸质版材料一式2份、电子版材料1份(以U盘存储)通过EMS邮寄至绵阳新兴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绵阳市涪城区双碑九组新惠锦院二期一号楼,联系人:皮女士,0816-8707136、15983614978),逾期递交或未按规定要求递交申报材料的均不予受理,递交材料时间以邮戳时间为准。
(三)组织评审
1.初步审查及评分。评审小组对申报材料是否规范、完整,申报机构是否符合申报条件等进行初步审查,审查通过的由评审小组按照评分指标进行打分。
2.现场答辩。评审小组组织现场答辩,由申报机构按照要求进行自述和现场提问,评审小组根据规则对管理机构现场答辩情况进行评价,按照最终得分确定一定比例的管理机构候选人。
3.开展尽职调查。对入选的管理机构组织尽职调查,如有必要可以聘请第三方机构共同参与。对不配合尽调、申报材料虚假不实的,取消入选资格。
4.完成评审。根据尽职调查情况,形成综合评审报告。
(四)结果公示与确定
综合评审报告履行完决策程序后,确定中选管理机构,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向中选管理机构发函确认。
联系方式:
绵阳科技城财政金融国资局,联系人:何先生,0816-2550764、13320907452;绵阳新兴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联系人:皮女士,0816-8707136、15983614978。
附件:绵阳科技城新质生产力股权投资基金母基金管理机构申报材料(样本)
绵阳科技城财政金融国资局 绵阳科技城经济合作与对外开放局
绵阳新兴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绵阳高新发展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024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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