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家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新质生产力产业子基金管理机构征集公告
为加速培育张家口市产业创新和高质量发展新动能,推动本市产业转型升级,塑造发展新优势,张家口家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家融投资”或“母基金管理机构”)作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已完成母基金组建,现计划引进子基金管理人及其他产业投资人,通过投资吸引产业资源落地张家口,推进张家口市产业高质量发展。
参考张家口市现有六大产业(体育文化旅游产业、冰雪产业、大数据产业、可再生能源产业、现代制造产业、绿色农牧产业)布局,为充分发挥创新主导作用,以科技创新推动产业创新,促进地区生产力实现新的跃升,家融投资拟设立新质生产力产业子基金(以下简称“子基金”),子基金拟投向新能源、现代制造、大数据等地区主导产业、战略新兴产业及符合科技创新要求,具备高科技、高效能、高质量特征的相关产业领域上下游企业。
现家融投资作为母基金管理人,履行母基金管理主体职责,向社会公开征集、遴选子基金管理机构,并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机构基本要求
子基金管理机构应具备丰富的产业资源、投资管理经验和相应的募资能力,需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一)管理资质
子基金管理机构须有固定办公场所并按照规定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实缴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不存在被行政主管机关、司法机关、自律组织处罚的不良记录;未被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列为异常机构;最近三年不存在重大诉讼、仲裁及其他纠纷案件。
(二)管理规模
子基金管理人累计管理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或私募创业投资基金的规模应不低于【10】亿元,服务于子基金的核心管理团队人员累计股权投资项目的管理规模不低于【5】亿元。
(三)管理团队
子基金管理机构须配备专属且稳定的管理团队,至少有3名具备5年以上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工作经验的核心管理团队人员。服务于子基金的核心管理团队人员具有主导过3个以上投资退出的成功案例且综合实现的年化退出收益率不低于10%。核心团队管理人员没有受过行政主管机关、司法机关处罚的不良记录,未受过行业自律组织处罚。
(四)内控制度
子基金管理机构的管理和投资运作应规范,应具有完整的投资决策程序、完善的风险控制机制和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内控机制。
(五)出资要求
子基金管理机构须对子基金出资,认缴出资原则上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
二、申报子基金要求
(一)组织形式、存续期及注册区域
子基金为有限合伙制,子基金存续期不超过7年。子基金可优先考虑注册在张家口市内,因参股国家大基金确需在张家口市外注册的,根据国家大基金要求办理;或确有其他合理理由并经母基金管理机构同意后,可在张家口市外注册。
(二)基金规模
子基金总规模不高于5亿元人民币,原则上应与管理机构的募资、投资能力相匹配。
(三)出资比例
母基金对子基金的具体出资比例将结合子基金管理人的募资能力、业绩能力、本土服务能力、产业资源、落地区域等要素具体商谈,原则上不得高于子基金实缴总额的50%。
(四)投资领域
子基金的投资领域应包括新能源、现代制造、大数据等地区主导产业、战略新兴产业及符合科技创新要求,具备高科技、高效能、高质量特征的相关产业领域上下游企业。
(五)返投要求
子基金投资于张家口市注册企业的资金原则上不低于母基金出资的1倍。
(六)管理费
子基金投资期管理费按照不超过基金实缴规模的2%/年收取。退出期管理费按照已投未退的投资本金金额作为收取基数,比例减半收取(不超过1%/年)。延长期不收取管理费。
(七)门槛收益率
子基金门槛收益率不低于年化【6.5%】。
(八)储备项目
子基金管理机构在申报时应提供储备项目清单(包括满足返投的本地项目和可引入项目),储备项目应与子基金投资策略和领域相匹配。
(九)优先情形
申报的子基金如具备以下情形的,可优先考虑:
1.与子基金投向吻合的上市公司、龙头企业或其关联方参与或发起设立的子基金;
2.募资进度较快的子基金,已募集到拟设子基金总规模的30%以上(不含本母基金出资部分);
3.子基金管理机构具备优秀的返投及产业资源导入能力,已储备多个与投资方向相吻合的可引入张家口市的产业项目。
三、子基金申报流程
(一)公开征集
由母基金管理机构面向市场公开征集合作的子基金管理机构,子基金管理机构根据本征集公告的要求在征集期限内向母基金管理机构提供《张家口家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遴选新质生产力产业子基金管理人申报材料》(以下简称“申报材料”)。
本次公开征集的期限为本征集公告发布日至2024年【9】月【15】日,母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申报情况自行决定是否延长前述公开征集的期限,如决定延长的,母基金管理机构将另行发布延期公告。
(二)前置审查
根据子基金管理机构提供的申报材料,由母基金管理人对子基金管理人及子基金方案进行前置审查和初步筛选,符合本征集公告有关子基金管理人与子基金申请要求的申报机构进入下一环节。
(三)专家评审
经前置审查通过的子基金管理人及子基金设立方案,由专家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并组织现场答辩,专家评审委员会审核子基金管理人提交的有关申报材料,并根据申报材料对子基金管理机构进行现场提问,申报机构应现场答辩。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委将根据评审标准对子基金管理机构进行评价打分。
在现场答辩环节,母基金管理机构还将对子基金方案的细节内容或有疑问的内容,与子基金管理人进行初步洽谈。
(四)投资立项
母基金管理机构根据专家评审委员会的打分情况,确定排名前三位的子基金管理机构进入候选人名单,得分排名第一的方案为最终申请立项的方案,并按照内部程序完成立项程序。
(五)尽职调查
母基金管理机构和中介机构对已立项的子基金方案的子基金管理机构开展尽职调查。后续尽调核实过程中,如发现立项的子基金方案及子基金管理人存在不符合要求的情况时,则按照评分情况对排名第二的子基金方案进行立项并对子基金管理人进行尽职调查,以此类推。
(六)遴选公告及通知
经尽职调查,子基金方案与子基金管理人均符合要求的,母基金管理机构将进行结果公示,公示期为3天。公示期届满后,由母基金管理机构向子基金管理人发送遴选成功通知。
(七)投资决策与实施
按照市场化原则对拟投子基金进行投资决策,母基金管理机构根据投资计划开展投资谈判、协议签署、基金出资等工作。
五、申报方式
在公开征集的期限内,申报机构按照附件申报材料的格式和要求提供盖章扫描版电子材料至邮箱【yafeng.shi@zjkfh.com】,并指定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时邮寄纸质版材料至张家口家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北纬路31号院1号楼】,联系人:【石雅峰】,电话:【18810331128】)。材料提交后请与家融投资联系。
电子版材料和纸质材料内容须保持⼀致,不一致的以电子版材料为准。申报材料一经提交恕不退还。
六、其他事项
1.申报机构应承诺对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一致性负完全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母基金及母基金管理机构将不再进行合作,严重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2.本公告仅是一种要约邀请行为,并不构成法律上的要约。子基金管理机构根据上述程序择优确定,如未入选不再另行通知。
3.本公告相关遴选要求仅为选定子基金管理机构而出具,无其他作用亦不得被扩大解释。子基金管理机构应在子基金组建、管理等过程中按规定履行相应的推介、资金募集流程并符合相关合规、监管要求。子基金管理人不得承诺保本保收益或以承诺预期收益率等方式向母基金管理机构暗示保本保收益。
4.家融投资对申报相关事项拥有最终解释权。
七、联系方式
母基金管理机构:张家口家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邮箱:【yafeng.shi@zjkfh.com】
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北纬路31号院1号楼】
2024年8月13日
附件1:遴选新质生产力产业子基金管理人申报材料清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