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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发布电子商务十二五发展规划:交易额破18万亿

到2015年,电子商务交易额翻两番,突破18万亿元。其中,企业间电子商务交易规模超过15万亿元。企业网上采购和网上销售占采购和销售总额的比重分别超过50%和20%。
2012-03-27 14:41 · 腾讯科技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立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目标,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服务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创新发展为动力,以普及和深化电子商务应用为重点,以营造良好的制度环境和社会环境为保障,不断提高产业组织化程度和资源配置能力,进一步发挥电子商务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战略性作用。

  (二)基本原则

  企业主体,政府推动。充分发挥企业在电子商务发展中的主体作用,坚持市场导向,运用市场机制优化资源配置。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创建更加有利于电子商务发展的制度环境,综合运用政策、服务、资金等多种手段推进电子商务发展。

  统筹兼顾,虚实结合。坚持网络经济与实体经济紧密结合发展的主流方向,全面拓展电子商务在各领域的应用,提高电子商务及相关服务水平,努力营造全方位的电子商务发展环境,推动区域间电子商务协调发展。

  着力创新,注重实效。推动电子商务应用、服务、技术和集成创新,着重提高电子商务创新发展能力。立足需求导向,坚持务实创新,选准切入点,注重应用性和实效性,避免盲目跟风和炒作。

  规范发展,保障安全。正确处理电子商务发展与规范的关系,在发展中求规范,以规范促发展。以网络运行环境安全可靠为基础,促进网络交易主体与客体的真实有效、交易过程的可鉴证,加强对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形成电子商务可信环境。

  (三)发展目标

  总体目标是:到2015年,电子商务进一步普及深化,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贡献显著提高。电子商务在现代服务业中的比重明显上升。电子商务制度体系基本健全,初步形成安全可信、规范有序的网络商务环境。

  具体目标是:电子商务交易额翻两番,突破18万亿元。其中,企业间电子商务交易规模超过15万亿元。企业网上采购和网上销售占采购和销售总额的比重分别超过50%和20%。大型企业的网络化供应链协同能力基本建立,部分行业龙头企业的全球化商务协同能力初步形成。经常性应用电子商务的中小企业达到中小企业总数的60%以上。网络零售交易额突破3万亿元,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例超过9%。移动电子商务交易额和用户数达到全球*水平。电子商务的服务水平显著提升,涌现出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电子商务企业和服务品牌。

  三、重点任务

  (一)提高大型企业电子商务水平

  发挥大型企业电子商务主力军的作用,进一步促进企业电子商务应用系统的规模发展和品牌建设,提高网络集中采购水平和透明化程度,提升企业营销能力。深化大型工业企业电子商务应用,促进实体购销渠道和网络购销渠道互动发展,提高供应链和商务协同水平。推动大型商贸流通企业通过电子商务提高流通效率,扩展流通渠道和市场空间。鼓励有条件的大型企业电子商务平台向行业电子商务平台转化。

  专栏1:大型工业企业电子商务协同

  在原材料、装备制造、消费品、电子信息、国防科技等重点工业领域,深化电子商务应用,提高大型工业企业的供应链管理水平。引导大型工业企业提高网上集中采购水平,建立具有行业知名度和影响力的采购平台,增强企业采购行动的协调性和竞争力。支持有条件的电子商务企业为行业用户提供网上联合采购服务,提高行业采购行动的协调性。推动电子商务与企业内部业务和管理信息系统的集成,推进企业间网上协同研发、设计和制造,增强产业链商务协同能力。支持大型工业企业利用电子商务增强与产业链下游企业的协同能力,促进产品分销和售后服务水平提升。

  (二)推动中小企业普及电子商务

  鼓励中小企业应用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开展在线销售、采购等活动,提高生产经营和流通效率。引导中小企业积极融入龙头企业的电子商务购销体系,发挥中小企业在产业链中的专业化生产、协作配套作用。鼓励有条件的中小企业自主发展电子商务,创新经营模式,扩展发展空间,提高市场反应能力。鼓励面向产业集群和区域特色产业的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发展,帮助中小企业通过电子商务提高竞争力。稳健推进各类专业市场发展电子商务,促进网上市场与实体市场的互动发展,为中小企业应用电子商务提供良好条件。

  专栏2:发展中小企业电子商务

  支持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品牌化发展,为中小企业提供信息发布、商务代理、网络支付、融资担保、仓储物流和技术支持等服务。推动有条件的专业市场建设网络交易平台,为中小企业提供网络联合购销服务。支持中小型生产制造企业利用电子商务创新生产经营模式,开展在线购销和客户关系管理等活动,拓展国内外市场,提高经营效率和效益。引导中小型商贸流通企业通过电子商务创新服务模式,提高专业化服务能力。支持社区商业、物业和家政服务等中小企业利用电子商务服务社区,便利居民生活。加快中小企业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建设,多渠道开展电子商务应用技能和信用意识培训。

  (三)促进重点行业电子商务发展

  积极发展农业电子商务,促进农资和农产品流通体系的发展,拓宽农民致富渠道。着力推进工业电子商务,促进工业从生产型制造向服务型制造转变。深化商贸流通领域电子商务应用,促进传统商贸流通业转型升级。鼓励综合性和行业性信息服务平台深度挖掘产业信息资源,拓展服务功能,创新服务产品,提高信息服务水平。促进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平台规范发展,创新商业模式,形成与实体交易互动发展的服务形式。推动交通运输、铁路、邮政、文化、旅游、教育、医疗和金融等行业应用电子商务,促进行业服务方式的转变。

  专栏3:重点行业电子商务创新发展

  深化现代农业生产组织与连锁超市挂钩的电子商务,推动涉农电子商务平台建设。支持大型商场、批发市场和连锁超市发展电子商务,创新商业模式。推进食品和药品行业的电子商务发展,降低流通成本,提高精细化管理和安全责任可追溯水平。进一步推动民航、铁路、公路和水运等行业加快拓展电子客票、电子货单等服务。鼓励邮政、快递、物流配送企业依托实体网络发展电子商务。大力发展旅游电子商务,创新旅游业发展模式,培育现代旅游服务品牌。

  (四)推动网络零售规模化发展

  鼓励生产、流通和服务企业发展网络零售,积极开发适宜的商品和服务。培育一批信誉好、运作规范的网络零售骨干企业。发展交易安全、服务完善、管理规范和竞争有序的网络零售商城。整合社区商业服务资源,发展社区电子商务。促进网络购物群体快速成长。拓展网络零售商品和服务种类,拓宽网络零售渠道,满足不同层次消费需求。发展个人间的电子商务,为开展二手物品交易、获取日常生活服务等提供便利。

  专栏4:网络零售发展重点

  支持生产企业利用品牌优势,面向消费者个性化需求,积极探索网络直销的发展模式。支持流通企业拓展网络零售渠道,结合实体店面和物流配送体系,促进网上网下互动,满足不同层次消费需求。促进网络零售企业和平台完善服务、规范运作,推动高效

  便捷、安全可靠的新型网络消费模式健康发展,支持网络零售企业创造国际品牌。提升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数字内容产品和服务的网络零售比重。引导相关企业扩展流通服务体系,面向社区、农村、非网络用户提供网络零售和物流配送等服务,拉动消费,便捷生活。鼓励利用微博、团购、社交网络等创新网络零售发展模式。

  (五)提高政府采购电子商务水平

  积极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的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交易平台,探索利用政府采购交易平台实现政府采购管理和操作执行各个环节的协调联动,逐步实现政府采购业务交易信息共享和全流程电子化操作,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政府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率。

  专栏5:政府采购电子商务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完善政府采购电子商务标准规范,积极推动政府采购管理与电子交易一体化系统建设,做好采购管理与部门预算、资金支付及资产管理的衔接等工作,实现中央地方供应商库、商品信息库、评审专家库和代理机构库间的信息共享,规范操作执行程序,完善运行机制,提高采购的效率和质量,促进网上“阳光采购”工程建设。

  (六)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协同发展

  鼓励有条件的大型企业“走出去”,面向全球资源市场,积极开展跨境电子商务,参与全球市场竞争,促进产品、服务质量提升和品牌建设,更紧密地融入全球产业体系。鼓励国内企业加强区域间电子商务合作,推动区域经济合作向纵深方向发展。鼓励商贸服务企业通过电子商务拓展进出口代理业务,创新服务功能,帮助中小企业提高国际竞争能力。

  专栏6:跨境电子商务发展重点

  推进面向跨境贸易的多语种电子商务平台建设。支持电子商务企业面向两岸三地、东盟、上合组织和东北亚等周边区域开展跨境合作,支持在边贸地区、产业集中度高的区域建设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加快推进电子商务国际标准和国家标准的推广应用。引导电子商务企业为中小企业提供电子单证处理、报关、退税、结汇、保险和融资等“一站式”服务,提高中小企业对国际市场的响应能力。继续推广电子通关和无纸贸易,提高跨境电子商务效率。

  (七)持续推进移动电子商务发展

  鼓励各类主体加强合作,拓展基于新一代移动通信、物联网等新技术的移动电子商务应用。推动移动电子商务应用从生活服务和公共服务领域向工农业生产和生产性服务业领域延伸,积极推动移动电子商务在“三农”等重点领域的示范和推广。加强移动电子商务技术与装备的研发力度,完善移动电子商务技术体系。加快制定和完善移动电子商务相关技术标准和业务规范。

  专栏7:移动电子商务试点示范

  加快推动移动支付、公交购票、公共事业缴费和超市购物等移动电子商务应用的示范和普及推广。重点推进移动电子商务在农业生产流通、企业管理、安全生产、环保监控、物流和旅游服务等方面的试点应用。加强移动智能终端、智能卡和芯片、读卡机具和安全管理等关键共性技术的自主研发。支持运营企业建立安全可信的多应用管理平台。推动近距离通信(NFC)、机器到机器(M2M)等技术标准的制定和应用。面向不同的行业应用,协调制定行业技术标准和业务规范。推动移动支付国家标准的制定和普及。推动移动电子商务产业链和各应用领域的相关主体加强合作,加快商业模式创新和社会化协作机制创新。

  (八)促进电子商务支撑体系协调发展

  探索建立网上和网下交易活动的合同履约信用记录,促进在线信用服务的发展。加快建设适应电子商务发展需要的社会化物流体系,优化物流公共配送中心、中转分拨场站、社区集散网点等物流设施的规划布局,积极探索区域性、行业性物流信息平台的发展模式。鼓励支付机构创新支付服务,丰富支付产品,推动移动支付、电话支付、预付卡支付等新兴电子支付业务健康有序发展,满足电子商务活动中多元化、个性化的支付需求。推动完善电子支付业务规则、技术标准,引导和督促支付机构规范运营。鼓励发展国际结算服务,提高对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支撑能力。鼓励电子商务企业与相关支撑企业加强合作,促进物流、支付、信用、融资、保险、检测和认证等服务协同发展。

  专栏8:电子商务支撑体系集成创新

  提高物流企业信息化水平,促进物流服务和电子商务集成创新。推进煤炭、钢铁、塑料和粮食等大宗商品电子交易与物流服务集成健康发展。推动快递、零担、城市配送企业依托信息化提高社会化服务水平,增强对网络零售的支撑能力。适时启动物联网在物流领域的应用示范。加强支付服务创新,促进电子商务与电子支付集成发展,为用户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引导电子商务企业与物流企业、金融机构加强合作,探索供应链金融等服务创新。

  (九)提高电子商务的安全保障和技术支撑能力

  认真贯彻《电子签名法》,进一步发展可靠的电子签名与认证服务体系,提高认证服务质量,创新服务模式,推动可靠电子签名、电子认证和电子合同在电子商务中的实际应用,在统一的证书策略体系框架下推进电子签名认证证书的互认互操作,发挥电子签名的保障作用,提高电子交易的安全性和效率。鼓励软硬件及系统集成企业通过云服务等模式,为电子商务用户提供硬件、软件、应用和安全服务。鼓励通信运营商加强宽带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新一代通信网络的覆盖范围和服务水平,为电子商务用户提供接入、服务托管及商务应用解决方案等服务。发挥国家科技计划的引领和支撑作用,加大对电子商务基础性研究、关键共性技术的支持力度,积极开展成果转化、咨询培训等工作。

  专栏9:电子商务技术研发和产业化

  面向电子商务创新发展重点方向和共性工程技术问题,支持建设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企业技术中心。加强电子商务基础理论研究,推动射频识别、智能终端、系统集成、网络与信息安全等核心技术与关键技术的自主研发和产业化。加强电子认证、电子单证、在线支付、信用管理等电子商务安全交易技术的自主创新。研究制定针对电子商务创新的知识产权保护办法,加强对电子商务创新的保护力度。研究探索电子商务创新和科研成果产业化的财政政策,落实支持电子商务创新和科研成果转化的税收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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