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zilla和三星为什么走到了一起?
Mozilla的商业模式其实非常简单,通过浏览器捆绑搜索引擎,并通过搜索引擎广告收入提成。而这其中*的金主便是Google。2010年,Google为Mozilla贡献了1.23亿美元营收,占当年Mozilla全部营收的84%。Mozilla和Google的协议最长是3年一签,最近一次是在2011年12月21日,该项协议在2014年12月20日到期。
虽然都是做浏览器,但在桌面端Mozilla和Google没有直接的利益冲突。Chrome可以看作Google广告的直营店,所有通过Chrome产生的收入全部由Google自己获得,而Firefox则成为一家代理商,Firefox获得销售提成。因为浏览器市场巨大,光靠Chrome是不太可能吃下整个市场,在IE和Safri之外存在的Firefox可以帮助谷歌获得更大的市场份额,这也是为什么谷歌心甘情愿支付巨额资金给Mozilla的原因。当然,如果Google不愿意支付这笔费用,Firefox还可以找微软,雅虎等其他搜索引擎合作,但前提是其市场份额具有吸引力。
不过在移动端,Mozilla的商业模式并没有奏效。由于移动版Firefox开发进程缓慢,在移动端FireFox几乎没有立足之地。但随着PC市场的萎缩,失去移动端市场的Firefox可能会失去话语权。没有占有率便没有谈判的筹码,而在14年年底新协议签订之前,Firefox必须获得一定的市场占有率。这时候和世界上*的智能机生产商合作对Mozilla来说实在是非常好的一个机会。如果三星可以预装Firefox,那Firefox在移动端的装机量将十分可观。即使不能真的预装,也需要表现出有预装的可能,这样才能获得新一轮的合约。
而在三星这边,作为*的安卓生产厂商,其生产的安卓手机占了整个安卓市场的40%。于此同时,三星可以获得Google移动广告10%的分成。显然,对安卓做出巨大贡献的三星对这种利益分配并不是十分满意,此前便有传言称三星要求谷歌提高分成比例。因此三星也需要增加自己手上的筹码。
三星的主要收入还是来自于硬件产品的销售。三星开发Tizen已经使其和Google的关系变得微妙了。显然,三星没有打算再自己开发一款全新的产品和Google竞争,而且自主开发将耗费巨大的投入。这时候投资一些开源项目便成了很好的选择,这即可以增加谈判的筹码,又可以节约成本。在Mozilla的博客中我们可以看到关于三星的部分是这样写的:“三星已经为Rust语言(Servo内核的开发语言)贡献了ARM后端,同时建立了安卓跨平台编译的构架。“从这样的描述中,三星在项目中可能并没有直接投入资金,而只是共同开发。这样的合作,可以说是各取所需,皆大欢喜。
浏览器大战,可以说并不仅仅是一场技术之战,更是一场商业模式之战。不同的商业逻辑,导致了浏览器市场的分化和演进。商业并不是一场你死我活的较量,把各方放在对立面,也许可以增加戏剧性,更受读者欢迎,但对于企业来说利益*化才是企业最关心的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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