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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唯冠是于今年2月17日在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圣克拉拉县的一家高等法院发起诉讼的,但该消息在此之前一直未被披露。
唯冠在起诉书中称,苹果2009年12月23日通过其聘请的一家律师事务所成立的IP Application Development公司,以费用为55000美元的价格获取了iPad商标,但过程中并未解释购买该商标的真正目的,存在欺诈行为。并以此要求法院判定苹果商业欺诈罪名成立,并撤销iPad商标的使用权。
唯冠国际成立于1989年,曾经是全球四大显示器生产商之一,产品在全球50个国家上市。截至2006年10月,唯冠在全球11个国家和地区拥有17处分公司,7个生产基地,遍及全球的分销网络。
2011年12月5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深圳唯冠起诉苹果一案作出一审判决:苹果败诉,iPad2禁售。消息如同一枚深水炸弹。一时间,iPad的动向牵动着无数“果粉”的心。
2月17日,惠州市中院判定苹果一家经销商禁止销售苹果iPad相关产品。这是iPad商标纠纷以来,第一家被判定败诉的苹果经销商。
与苹果公司争夺iPad中国商标权的深圳唯冠近日被债权人富邦保险提起破产清算。深圳唯冠董事长杨荣山3月6日对本报记者回应称,即使被破产清算,iPad商标归属权的诉讼也不会中止,“商标权的赔偿费足够还清债务”。
生产电子产品的深圳唯冠为何会欠下台湾富邦产物保险近6000万元人民币巨债?杨荣山解释称,“我们跟富邦保险之间没有任何业务往来,是唯冠在台湾的供应商友达广电将应收账款卖给富邦保险,将其债权转给该保险公司。”
深圳唯冠与苹果公司iPad商标权诉讼案二审尚未判决之际,富邦提起破产清算让这一案件更添变数。法院一旦裁定深圳唯冠进入破产清算程序,两家公司对iPad商标归属权的诉讼将因之中止。iPad大陆商标权诉讼的主体将由深圳唯冠变为法院指定管理人,苹果将面对一个未知对手。
3月8日凌晨,苹果公司发布新一代iPad,几乎同时,与其正处于iPad商标纠纷中的深圳唯冠对外发布表公开信,称唯冠公司是“iPAD”注册商标唯一合法的权利人,要求全国苹果iPad产品供应商、经销商不得销售iPad,其中就包括刚刚发布的新一代iPad。
唯冠在声明称,截至目前,唯冠公司是“iPAD”注册商标唯一合法的权利人,依法享有禁止他人使用该商标的一切权利。
声明称,郑重告知全国苹果iPad产品(包括苹果iPad 3系列产品)供应商、经销商(包含网络经销商),自本通告公布之日起,立即停止销售、仓储、运输、邮寄等侵犯本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继续从事上述行为的将被视为故意侵权。
中国银行和唯冠科技的其他七大债券银行今天发布联合声明,称iPad在中国大陆的商标其实早已不归唯冠所有,而是这几家银行的共同财产。并称中国大陆的iPad商标之争已经变成了八家中国的银行和苹果之间的对抗。
当时台湾唯冠明明知道在中国的 iPad商标已经不在深圳唯冠手中,但还是将其买给了苹果。所以这已经不是深圳唯冠是否认账的问题,而是台湾唯冠可能涉嫌欺诈,甚至和深圳唯冠联合欺诈苹果的问题。但无论怎样,目前 iPad在中国的合法商标持有人看起来都不是苹果。
本文来源投资界,原文:https://pe.pedaily.cn/201203/2012030930352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