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上市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常设顾问小组成员Paul Gillis早前表示,从中方角度,民企在境内上市才最合乎国民利益,中方或不介意民企除牌后返回内地上市。
半年19间民企美国除牌
今年上半年,在美国除牌的中国公司达19间,主要是出现帐目和合规问题,或以市场对中国企业失去信心为由除牌。
目前在美国上市的中国民企均以境外注册公司名义上市,上海至今还未推出国际板,民企若要回到境内上市,便须先行将外资公司转为境内企业。一般认为,境外注册企业若以红筹股形式在本港上市,审批较快,而且日后再融资的话也较便捷,但部分产业在内地的估值则较高。
有投资银行家指出,纵然探讨“转板”的企业不少,但至今成功的例子寥寥可数,与退市随时引起法律诉讼不无关系。“如果退市行动令小股东利益受损,十多、二十个小股东联成一线,就可提出集体诉讼(class action)。”
上述法律界人士则指,企业退市以重新上市为目的,过程涉及包括私有化等重大股权交易,但能否获批重新上市存在不确定性,令企业裹足不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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