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再往前走,阿里巴巴会遇到两个问题,一是电商增速放缓的疑虑,二是电商从PC端向移动端迁移带来的挑战。
港交所难为阿里巴巴破例
在这场Facebook之后全球*的IPO交易争夺战中,港交所该不该为阿里巴巴破例?
律师Raymond Wang认为,港交所不应该为阿里巴巴破例,否则将冲击原来的监管基础。“港交所的监管基础是同股同权,强调中小股东利益保护。历史上,只有港交所上市时产生董事的办法是特殊的,但这是可以理解的。”
如果对港交所对阿里IPO开了给予特权的先河,允许其进行特殊的设置,意味着监管不是一视同仁,可能导致未来很多公司IPO时都说自己是与众不同的,希望在章程中做特殊设置,去规避港交所某些特定的要求。
此外,如果通过合伙人制,作为小股东的管理层垄断了半数以上的董事提名权,意味着外部中小投资者更为弱势,无法在董事会中提名代表自己的董事,公司治理的透明度也更差。
“美国双重投票权结构是相对透明的,例如10:1投票权,大家予以认可。但阿里提出的‘合伙人制’,其实是不透明的,不知道这些合伙人具体是怎么做决策。”Raymond Wang认为,合伙人制被否决很正常。
“不是阿里巴巴市值高,就可以不遵守现行规定,享有特权比较难。”互联网评论人士洪波认为。
同样,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诗伟认为,法治社会的一个基本原则是,有成文规定,必须遵守成文规定。不能以所谓的原则,突破既有的成文规定。如果成文规定都可以被原则架空,法治也荡然无存。“如果想两全其美,会遇到比较大的法律挑战。”
此外,如美国著名财经网站MarketWatch所报道,公司上市审批并不只取决于港交所及其上市委员会,现在新上市公司还需要获得香港证监会批准,相比本身就是上市机构的港交所,证监会受到商业决策影响的可能性较小。
阿里巴巴管理层想鱼和熊掌兼得,既保持对公司的控制权,又追求宽松的监管,并不容易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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