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土VC的漫长等待
有中国特色的“科技风险投资公司”
中国很多有历史意义的事情都可以追溯到某个文件,创业投资也是这样。
1985年,中共中央在《关于科学技术体制改革的决定》中指出“对于变化迅速、风险较大的高技术开发工作,可以设立创业投资给予支持”,这给我国风险投资的发展提供了政策上的依据和保证。
同年9月,由国家科委和中国人民银行支持,国务院正式批准成立了*家全国性的国有风险投资机构——中国新技术创业投资公司(简称“中创”)。中创的主要发起股东为国家科委(持股40%)、财政部(持股23%)等,成立时资金约为一千万美元,成立之初的主要职能是为高新技术开发进行投资或提供贷款。而这个时候,中国甚至还没有真正的股市,上交所和深交所还要等此后的五六年才成立(上交所成立于1990年,深交所正式开业于1991年),中国的*个证券公司——深圳特区证券,也要等一年后才成立。此时,中国才刚刚有了*个证券柜台交易点——中国工商银行上海信托投资公司静安分公司,全国总共只有三家公开发行股票的公司,分别是上海飞乐音响股份公司、上海延中实业有限公司和北京的天桥公司。
在这样的整体商业环境和金融环境下,开展风险投资的难度可想而知。由于缺乏大环境的配合等多种原因,中创成立之后并不仅仅涉足创业投资业务,其公司部门设置中还包括金融部、信托部、项目投资部、证券业务部、资产管理部、企业融资部等等,其投资的业务也五花八门,包括房地产、高尔夫球场等等,还投资了著名的北京赛特商场。其中,中创在香港与渣打银行、亚洲开发银行、获多利詹金宝公司等合资成立的中国置业(CHINA ASSET HOLDING LTD)于1991年以“中国基金”名义在香港上市,这是中国境内*个到海外上市的创投基金(需查证)。中创虽然是占有不少“*”的头衔,但遗憾的是,在1997年亚洲金融风暴中,中创未能幸免,债务累累,终因违规炒作房地产和期货而于1998年6月被中国人民银行宣布终止金融业务并进行清算。
以中创为起始“官办风险投资”只是刚刚开始,序幕既已拉开,往前走的脚步便不会停止。
接下来的1986,中国开始实施863计划,1988年开始实施“火炬计划”,不妨也可以看作是政府对中国的科技事业进行的“风险投资”。
1987年后,在一些技术和知识相对密集的高科技园区,先后成立了一批具有风险投资公司性质的创业中心,通过提供资金、信息、管理市场等服务,吸引高新技术项目和高科技中小企业,这朝风险投资方向更迈进了一步。
1989年6月,国家科委、国防科工委和招商局共同出资组建“中国科招高技术有限公司”(简称“中国科招”),对国内高新技术企业进行投资。中国科招是中国最早的创业投资机构之一,也是*家中外合资的创投公司。
中国科招公司面对着国家科技投资体系不健全、相关政策环境不完善、没有退出机制、缺乏可借鉴经验等诸多困难,尝试多种投资模式,探索创业投资管理的特点和规律,在IT产业、生物医药、环保新材料等高技术领域进行了数十项投资,包括北京三元基因工程有限公司,黄石飞云制药有限公司,浙江圣达保健品有限公司,洛阳科招企业有限公司,法国开拓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科招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上海泰利通讯设备有限公司,江门三捷电池实业有限公司,深圳环洋机电技术有限公司,上海科招电子有限公司、杭州华滤膜工程有限公司,北海科红制革有限公司,无锡市科招发泡材料厂,上海双健保温制品有限公司等等。(是否了解中国科招现在的情况?)
在这段时间里,一些地方性的创业投资机构,如江苏省高新技术创业投资公司、广州技术创业公司等也相继成立(需查证)。与此同时,个别境外创业投资基金也开始进入我国创业投资领域,如ChinaVest、IDG等。但这个时期中国的风险投资行业的发展可以说并不成功,只是官方零零碎碎地开始有了早期的探索。并且,这样的探索还要持续好多年。
1991年,国务院在《国家高技术产业开发区若干改革的暂行规定》中指出:“有关部门可以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立风险投资基金,用于风险较大的新技术产品开发,条件成熟的高新技术开发区可创办风险投资公司”。同年,国家科委、财政部和中国工商银行联合发起成立“科技风险开发事业中心”。
国家科技风险开发事业中心是个具有法人资格的、非赢利性的、从事科技风险投资服务的事业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第110000000586号)。中心成立的初衷是作为高科技成果与金融的纽带,面向全国,支持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企业从事具有风险和高效益前景的科技开发前期工作,从资金、技术、管理等方面创造条件,推动发明、创造的实施和开发成果的商品化、产业化、国际化,推动我国高新技术企业的迅速发展。中心共设投资顾问部、政策研究部、评估咨询部、综合管理部、项目开发部、培训合作部等6个部门,主要的业务内容包括:
¨ 开展科技风险投资中介服务,探索建立符合国际惯例的、可操作的风险投资评估机制;
¨ 国家科技风险投资信息网络服务,为国家科技、经济主管部门提出我国科技风险投资的政策建议;
¨ 开展科技风险投资顾问业务,针对科技成果、项目的产业化进行咨询、评估、论证、融资、管理、顾问等投资中介服务;承担科技部、财政部及国家有关部门委托的专项业务工作;
¨ 科技型企业投资、孵化、兼并、重组、收购、上市等活动提供多种形式的服务;
¨ 为科技型企业提供技术、金融、市场、财务、企业管理等方面的培训服务;
¨ 组织科技项目的开发并进行技术转让;在条件具备、并经理事会批准,可对符合国家科技产业政策、有广阔市场前景、具有高成长性和我国自主知识产权的高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给予资金支持并辅以相应的经营、管理、市场服务,帮助其迅速完成产业化过程,并适时回收资金。
¨ 国展与科技风险事业相关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 国家科技风险开发事业中心作为推动我国科技成果转化的重要力量,将竭尽全力的服务于我国高新技术产业,为国家科技风险事业的发展作出自己的贡献。
这间以科技风险投资中介服务为主的机构,迄今为止仍一直发挥着它的作用,最新的一项活动是正在举行的“2010年中国科技创业计划大赛”。国家科技风险开发事业中心成立后,各地方政府积极响应,各地相继成立风险开发事业中心和风险投资公司,据不完全统计,到1996年底,以各地科委和财政为主成立了20多家各类创业投资机构(北京创业投资协会,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