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关于同业存单,可能会面临两项政策调整:
一是有媒体报道监管层正酝酿货币基金新规,对货基投资商业银行同业存单提出发行主体的评级要求,低评级商业银行发行的同业存单可能会被货基拒之门外;
其二,央行8月23日发布《2017年第二季度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预计于2018 年一季度评估时,将资产规模5000亿元以上的银行发行的一年以内同业存单纳入 MPA 同业负债占比指标进行考核。
对此,笔者分析认为,前者将影响同业存单的需求,后者将影响同业存单的发行。那么,这两项政策对同业存单的发行主体——各大商业银行又会产生怎样的影响呢?
先来看商业银行同业存单的发展
同业存单是商业银行在全国银行间市场上发行的记账式定期存款凭证,其投资和交易主体为银行、保险和基金。
同业存单作为银行主动负债的重要工具之一,自2013年末推出以来,发行机构数量和发行规模快速扩张:2014-2017年上半年,发行机构从89家扩张至377家;2014-2016年,发行规模从不足万亿扩张至13.04万亿元,实现了14倍的增长。2017年上半年,同业存单的发行规模9.52万亿元,占当期债券发行总额的54%,发行体量不断增加(参见图1)。
与此同时,同业存单的二级市场交易总量也不断扩张,2014-2016年,交易总量从4231亿元扩张至70.12万亿元,实现了165倍的增长,2017年上半年交易总量更是达到47.17万亿元(参见图2)。
同业存单规模扩张快主要有两方面原因:
一方面,2014年《关于规范金融机构同业业务的通知》(银发[2014]127号)发布,要求“单家商业银行同业融入资金余额不得超过该银行负债总额的三分之一”,而同业存单因被纳入债券范围,得以幸免,不受同业负债的规模限制;
另一方面,近年在银行发展较快的同业资金链中,同业存单因发行便利、成本较低,成为主要的同业资金来源渠道。
但从今年上半年开始,同业存单成为金融去杠杆和政策监管的重点。从3月28日开始,银监会连发7文,其中有4个文件提及同业存单(参见表1)。对同业存单的监管重点主要有两个:一是在于控制规模,防止资金空转和套利;二是在于加强和提供银行流动性管理,防止期限错配。
其中,在银监会发布的53号文中提到,在监管指标方面,“若将商业银行发行的同业存单计入同业融入资金余额,是否超过银行负债总额的三分之一”。这意味着,对于将同业存单纳入MPA同业负债占比的考核,银行应该是有预期的。而从考核的目标看,先从资产规模5000亿以上的商业银行开始,预定为2018年一季度,给政策的执行预留了一定的时间,这对同业存单依赖度较高的中小银行而言,可谓是提供了更长时间的缓冲期去调整资产负债结构。
同业存单新规对商业银行影响几何?
笔者认为,近期关于同业存单的两个政策调整对商业银行的影响不大。
首先,从规模上看,货币基金持有的同业存单规模相对较小,总量上对商业银行同业存单的需求不会产生太大影响。
新政策对于货基投资同业存单评级的限制为,“将禁止货基投资主体评级低于AA+以下的商业银行发行的存单、AAA级以下商业银行发行的同业存单的投资比例最高不得超过10%、规定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货基投资同一商业银行的存款及其发行的同业存单与债券,合计不得超过该行净资产的10%。”
截至2017年8月15日,我国货基市场总规模5.43万亿元,其中,规模排名前十的货基规模占总规模比重高达40.7%(参见表2)。
通过对排名前十的货基的资产配置占比进行分析,截至2017年6月末,其同业存单占基金规模的比重在0%-40%之间不等,前十大基金投资同业存单的规模总和1589.98亿元,占基金总规模的7.21%,按同比例测算整个货基市场,预估5.43万亿的货基中约有3913亿元的同业存单。
所以,相对于2017年6月末同业存单9.52万亿的发行规模,货币基金持有约4000亿的同业存单规模相对较小,总量上对商业银行同业存单的需求不会产生太大影响。
其次,从结构上看,若货基新规实施,主要影响的是评级AA+(含)以下的商业银行发行的同业存单,对高评级商业银行的同业存单影响相对较小。
目前,AA+(含)以上的商业银行发行的同业存单的存量规模4.96万亿元,占到当前市场中同业存单存量总额(6.74万亿元)的73.59%。不难看出,AA+(含)以上评级的商业银行是同业存单发行的主体。
对于二季度货币执行报告中“拟于 2018 年一季度评估时起,将资产规模5000亿元以上的银行发行的一年以内同业存单纳入 MPA 同业负债占比指标进行考核”,笔者分析如下三点:
一是考核时点为2018年一季度;
二是考核目标暂定为资产规模5000亿元以上的银行;
三是纳入MPA同业负债占比考核的同业存单是发行期限在一年以内的。
MPA考核中,在“资产负债情况”项下关于同业负债的考核要求是“银行同业负债占总负债的比重不超过25%,则可获得25分(满分),不超过33%,可获得10-15分,否则0分。”
所以,在同业存单纳入同业负债后,可能会因同业存单规模过大而导致同业负债的规模占比超过33%的红线,影响考核评分。
截至2017年3月末,有24家商业银行的资产规模超过5000亿元,包商银行的资产规模为4865亿元,预计2018年一季度末的时候也将超过5000亿元。通过对这25家银行考察新旧口径下同业负债占总负债的占比(参见图3)后发现,四大行的同业负债占比较低,同业存单发行规模也比较小,所以考核压力不大。但一些股份制银行和城商行同业存单发行规模比较大,在新的考核标准下,已经触及33%的红线。(注:因为这里并未区分同业存单的发行期限,所以测算指标可能会偏高)
从几家触及红线的银行看,同业存单的超标规模并不大,后期通过同业存单自然到期或一般性存款规模替代,调整压力并不是很大。
需关注政策调整背后所释放的信号
虽然目前同业存单的政策调整对商业银行的影响不是很大,但更应该关注的是政策背后所释放的信号。
在普通存款增长乏力的环境下,同业存单发行规模的扩张,是中小银行近年规模扩张的主要途径。先从资产规模较大的银行开始进行考核,预计之后将会慢慢覆盖至中小银行。从根本上,银行业应逐渐改变过去通过规模扩张和同业套利的经营路线,当然这将是一个缓慢的转变过程,也需要不断摸索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