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硅谷投科技的风投机构B37 Ventures曾经直接表示,他们倾向于和不需要快速返还资金的LP合作。通常这些LP是大型企业和家族办公室,B37 Ventures和LP们达成的共识是,一笔好投资是投进去,然后什么也不做,忘记这件事。因为你知道它很安全,而且价值自然会增加。
B37 Ventures的创始人分享,当他们和LP讨论一笔投资的时候,小到5美元,大到2000万美元,他们的LP会这么想:如果我给了你500万美元,然后你帮我赚到了10倍、20倍的回报,那么你并没有真正解决我的需求。因为我不需要回报,我需要的是有人帮我管钱。确实,你给了我很可观的回报,但你并没有解决我理财的问题。
这种想法体现了一种投资心态,不因为短期内波动的影响而过分纠结,也不因为行业内随时pop up的新趋势过分努力。做好自己擅长的投资,让资金发挥*效用,钱是在一个舒适的区间循环着赚来的,不是在此起彼伏的新动向之间奔波着夺来的。
Hamilton Lane在这一点上和B37 Ventures不谋而合。在2022年的展望中,Hamilton Lane给出了对于PE的建议。他们认为这个行业需要慢下来,它已经经历了很长一段时间的火热募资,大大小小的资产管理机构方生方灭。Hamilton Lane认为,很多LP由于害怕错过新的流行趋势,为了跟上市场的脚步,已经把未来的钱提前消耗了。LPGP都需要停下来喘口气,把现有的资金理理清楚。
这些观点或者心态,和上期周刊我们讲的收益再投资是类似的逻辑。今天来展开聊聊收益再投资在实际操作的界面上,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01、回收收益有限制,也有和LP协商的方式
全球律师事务所Proskauer领导了一支私人投资基金团队,调查了市场上做收益再投资常见的方式,总结出GP应该考虑的事项,尤其是在流动性方面。可以被GP用来做收益再投资的资金有:
(1)用于投资或者其他目的,但最终会返还给LP的资金。
(2)基金在投资期内收到的投资回报。
(3)如果投资组合公司被收购了,从收购后变现的投资中获得的分配。
妥当处理好收益再投资的资金来源之后,做收益再投资的GP还会面临3个限制:
(1)一般来说,所有适用于从LP那里获取资金的限制规定,都同样适用于收益再投资的情况。比如说,如果基金的投资期限已经到期,后续再投资的时间和金额就会受到限制。
(2)即便一只基金可能有大量的收益再投资供GP使用,它的总量多少也不是随心所欲的。一些常见的再投资资金额度的限制包括:
个人承诺出资:LP进行收益再投资的资金量,不可以超过LP的初始承诺投资。就是先满足给LP的hurdle rate,再做收益再投资。
集体承诺出资:投给投资组合公司的资金,不得超过LP承诺出资的一定百分比。这个百分比往往会在LPA中规定。
portfolio资金分配:基金在一家投资组合公司或地区不能下注太多的资金,不能过分倚重一家公司。
(3)一个基金收益再投资的分配能力,也取决于一开始GP是否和LP打好招呼,确定哪部分资金可以回收。如果没有通知LP可能会出于收益再投资目的回收某些资金,可能会限制基金回收收益的能力。
这三点限制,还是看GP能不能充分利用现有的收益再投资,以及创造回报的能力和信心。如果GP明确解释了收益再投资的理由和对整个基金的预期利益,LP更容易和GP向同一个方向努力。
如果GP临时决定做收益再投资,也有和LP协商的3种方式:
(1)将之前分配的资金包括在允许回收的范围内,让更多已经分配的收益可以再次被投资出去。
(2)将未来分配的资金纳入允许回收的范围内,让未来可能分配的收益用来再投资,放开对后续投资时间或总金额的限制。
(3)调整投资限制,允许GP部署外部资金。LP对这种做法的顾虑在于,向现有投资组合公司注入外部资金,可能会稀释LP对这些投资的份额和收益。
这里体现的要点是,除了其他外部资金来源,GP要确保充分利用每一个可能的资金回收选项,作为危机管理工具包的一部分。如果GP和LP真实地沟通自己的诉求,LP也相信GP的未来,收益再投资的资金来源弹性很大。
从不看好收益再投资的LP角度来看,它的风险是在公开市场波动、流动性紧张之际,LP要从已有的收益里切出一部分交给GP。如果基金将收益投给了走向衰弱的公司,最终可能会导致损失,这又回到了「GP想把收益再投出去,但LP希望有了收益就分配」的分歧上。LP的另一个顾虑是,GP是否能收得回之前退出的收益,或者收益会不会真正花在未来的投资上。
02、GP确定资金回收阈值,拨开LP的疑云
尽管LP有这些疑虑,PEI 2018-2019年的PE/VC合伙协议研究显示,北美参与问卷调查的GP中,约68%表示,他们的基金有能力从投资中获得收益,并将其部署到新的投资中。
而对于LP类似的问题,ILPA建议,做收益再投资的基金大致确定一个资金回收的上限,或者能让LP心里有数的阈值,以便LP预测GP的资金需求。ILPA还建议,收益再投资的条款也应该在基金投资期结束时到期。
除此之外,GP还可以从共同投资的LP那里分来一些额外的股权。一些投资机构会向需要资金的公司提供优先股权,作为一种形式的投资。
Cambridge Associates私募股权全球主管Andrea Auerbach表示,LPGP现在需要对他们的基金进行分类,尤其是2017年之前的vintage year基金,因为这部分基金基本上已经过了投资期。LPGP也应该确定可能需要多少资金,来跟投那些可能飞跃到下一个阶段的公司。
Auerbach估计,那些年份比较老的基金限制只剩下了一团「烟雾」,可用的出资资金大致有15%,甚至更少。因此GP手头可能没有足够的资金支持下一个阶段要投的公司,保护基金回报。Auerbach看到了一种趋势,就是GP在探索变动一些基金的条款,扩充投资的资金来源,其中就包括收益再投资。
募集新资金,或者只是支持现有公司,目前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CA的预期是,除了最知名的投资机构外,所有公司的募资活动都会多多少少受到掣肘。配售咨询机构Probitas Partners的MD Kelly DePonte也认为,即使GP认为自己可以募一只新基金,但尚未启动的基金募资正在放缓。另外,大多数LP都不喜欢跨基金投资,至少在没有LPAC批准这两种基金的情况下。这种时候,允许收益再投资可能是一个更容易的解决方案,GP无需专门为现有投资组合公司再募一只附属基金来提供更多资金。
03、核心不稳的GP,很难做好收益再投资
收益再投资虽然有很多优势,并非所有的GP都适合做,也不是都能做好。有几类GP,很难在收益再投资中加深和LP、创始人的关系,也很难获得理想的回报:
(1)在确定合作的阶段承诺得太多,一旦完成合作,却不能及时兑现承诺。
(2)高估自己的洞察力,对创始人的控制太大,成为创始人的维护负担。
(3)不是全力以赴地研究好一家公司,关注和支持自己的投资组合公司,而是试图通过在同一赛道投资多家公司来对冲自己的赌注。
(4)担心如果和共同投资人投了同一家公司,自己会获得较少的股份,所以不鼓励创始人与其他投资人合作,只是为了自己在公司的股份*化,而不是努力为投资组合公司和基金做好的事情。
(5)在不确定自己的投资意图时,为了确保投资选择权就签署条款清单,反复横跳。这也会给LP一种误导,让LP误以为GP行动迅速,其实是重心没有站稳。
(6)对于自己和LP没有足够的信心,被市场时时的起伏乱了阵脚。这样会引起患得患失的心态,照顾不好回收过来的收益。
Anders Ericsson的《刻意练习》中提到,区分新手和高手的不是熟练度,而是心理表征。收益再投资做的事情是切割已经到手的利益,换取未来机会。这更大程度上不是依赖于LPGP谈判条款的技术或者手段有多高明,而是心态放得有多稳,以及对自身所长和能力边界的认知有多深。
做好收益再投资的关键是足够的洞察和稳定的核心,不只是这一类投资动作,很多创新的基金形态,或者是投资时的操作,底层都反映了这一点。草不谢荣于春风,木不怨落于秋天。在商业世界的自然规律里,新热点总会一浪又一浪地涌起。收益再投资需要听清看清自己的情况,分辨清楚哪些是藤壶和浮沫,哪里是物资丰富的岛屿,而不是在前进的鼓点中一拥而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