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9日,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李家超发表了上任后首份施政报告。报告提及,在政府投资的“治理体系”方面,其已指示财政司司长成立全新的“香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把近年在未来基金下设立的香港增长组合、大湾区投资基金、策略性创科基金、共同投资基金归一收纳,汇聚资源,由政府主导投资策略产业,吸引和助力更多企业在港发展。并计划从未来基金拨出300亿元设立共同投资基金,以引进和投资落户香港的企业。
此外,香港政府还将设立100亿元的“产学研1+计划”,明年起以配对形式资助最少100支有潜质成为初创企业的大学研发团队,推动科研成果的转化和产业发展。在计划下,研发团队须分两期完成项目,首先于三年内转化科研成果落地,继而于随后两年内把科研成果商品化。
李家超在记者会上称,成立投资管理公司是“破格”,而且为首步,香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最终目标不止是赚钱,亦是要为香港长远发展努力,以吸引更多人才及公司来港发展,政府在选择投资时态度会审慎,会由董事会决定,财政司司长亦会在公司担任领导角色。
01、共同投资基金的前世今生
据悉,香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在10月初已登记注册。公司首任董事为朱兆荃,即香港金管局副行政总裁(外汇基金投资办公室);以及黄信成,香港金管局外汇基金投资办公室私募市场首席投资官(私募市场)。
这家新成立的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并非平地而起,在此之前,香港政府已经进行了不少投资尝试。
2016年1月1日,香港政府成立未来基金,以当时土地基金结余的2,197亿元作为首笔资金,并以名义储蓄帐目持有。同年7月,政府又将2015至2016年度财政盈余的三分之一,即48亿元,注入未来基金,作首次恒常注资。政府表示,未来基金将透过长线投资,为财政储备争取更高回报,截至2021年,其平均综合投资回报率约为9.8%。
为了进一步善用未来基金,香港财政司司长于2020至2021年度《财政预算案》中宣布,在未来基金拨出10%的款项,即约220亿元,成立香港增长组合,作策略性投资于与香港有关联的项目,以巩固香港作为金融、贸易和创科中心等的地位,长远提升香港生产力及竞争力的同时,争取合理的风险调整回报。
另一方面,为配合粤港澳大湾区的发展,香港财政司司长在2022至2023年度《财政预算案》中,宣布对香港增长组合的分配增加100亿元,当中50亿元用作成立大湾区投资基金,并将聚焦大湾区一些可惠及香港的项目,包括以香港为基地的公司及在大湾区投资的公司所推行的项目。
另有50亿港元的策略性创科基金,用于支持香港本地初创企业融资,并帮助企业说服投资者,以支持香港本地科技企业和吸引外国初创企业,借以引来外国科技企业落户香港,希望能够借此帮助香港本地独角兽企业充分发挥它们的潜力。
上述多支基金经整合后,均被吸纳进新成立的香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02、基金政策实效尚待检验
对于香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组建,香港政经界人士普遍态度积极。香港行政会议召集人、新民党主席叶刘淑仪表示,香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有助政府日后为各项基建项目融资;香港经济民生联盟副主席林健锋则形容300亿元“共同投资基金”计划打破了香港“积极不干预”的政策作风,给予市场正面讯息。
在未来投资范围上,李家超表示,新成立的共同投资基金会按企业个别项目带动本地产业发展的潜力,考虑参与共同投资。政府亦会成立“引进重点企业咨询委员会”,由相关业界和社会*组成,向财政司司长就整体策略提供意见。
近年来,政府引导基金在内地遍地开花,为香港政府的投资政策提供了镜鉴。不过,鉴于香港有别于内地的经济环境,香港政府的基金政策将面临更多的挑战。
例如,根据“未来基金”原有的设计,基金的投资年期为10年,即由2016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止。除非财政司司长另有指示,未来基金的存款连同所赚取的利息,将于2025年12月31日偿还予政府。此外,除非遇上紧急情况,否则不可在该日期之前提取。政府若要动用未来基金,也须按现行法规提交立法会批准。
金融界立法会议员陈振英称,政府拟成立香港投资管理公司,会否涉及将资金提前由未来基金转移至新成立的公司,及是否需要经过立法会批准等程序,有待政府及金管局日后交代。
香港投资基金公会行政总裁黄王慈明亦说,目前有关香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细节仍未公布,例如公私营机构角色、架构、实际投资项目及回报等,宜待更多细节出炉再作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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