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推进泉州预制菜企业发展的若干措施
为加快推进我市预制菜产业发展,根据福建省关于加快推进预制菜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工作部署和《泉州市食品饮料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2-2025)》文件要求,围绕规划建设专业园区,打造涵盖一产农产品生产交易,二产净菜、预制菜生产和三产物流、电商交易等环节的预制菜全产业链等方面,制定本工作措施。力争到2025年,我市预制菜全产业链年产值超300亿元,预制菜企业竞争力走在全省前列。
一、规划建设专业园区
基于全市预制菜现有产业基础,借鉴同类型先进城市发展经验,采取“一区多园”发展模式,打造泉州预制菜产业园区。引导整合现状零散分布、规模较小的相关企业入园,构建功能互补、产业协作的园区运营体系,辐射带动周边特色产业一体化发展。
在南安官桥、洪梅等地加快规划建设预制菜产业园区(约1500亩),采用“一中心三基地多节点”的园区体系,将粮食储备、加工、物流以及食品加工有机融合,规划建设集粮油储备与加工、预制菜生产、冷链物流运输、预制菜展销于一体,以粮油深加工、水产品加工、蔬菜水果深加工及肉类深加工为特色的预制菜产业园区;在石狮宝盖尽快规划建设食品城预制菜线上线下交易展示中心(77亩),汇聚预制菜产业链上下游的优质企业,提供产销对接、信息咨询等服务,打造一站式宣传、展示、交易平台;在安溪蓝田加快规划建设团餐(预制菜)产业园(1000亩),辐射带动泉州市粮油、食用菌、蔬菜、禽畜、水产品加工、海洋捕捞生产基地,发挥“中国团餐之乡”“中国团餐农村基地”的优势,形成包含种、养、渔为一体的团餐食材供应链体系;推动洛江、泉港、晋江、台商尽快规划建设各具特色的预制菜产业园区。(牵头单位:有关县(市、区)政府、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
二、着力培育龙头企业
支持企业实施数字化升级。培育预制菜生产龙头企业数字化转型,推动预制菜生产企业在研发设计、生产、管理、销售、仓储等环节加快数字化转型,支持企业开展两化融合示范工程建设、“泉企上云”、工业互联网示范工程和工业APP等方面工作。对年度云服务费超过5万元的预制菜生产企业,按照服务费不高于30%给予上云企业补助,单家使用企业年度补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对获评国家智能制造优秀场景的项目,一个场景给予一次性20万元奖励,累计最高不超过60万元;对获评省级智能制造优秀场景的项目,一个场景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累计最高不超过30万元。(牵头单位:泉州市工信局)
支持企业技术改造。支持企业扩建、转产生产预制菜,对新购置或通过设备改造,且安装到位并生产的预制菜生产设备,经统计系统入库且实际购置款在500万元(含)以上的,按生产设备投资额不高于7%的比例给予补助,单家企业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牵头单位:泉州市工信局)
强化企业品牌培育。发展传承好传统品牌,提升商标品牌的竞争力和市场价值。推动预制菜相关行业协会或其他组织注册集体商标,打造产业集群品牌和区域品牌。鼓励地方特色农产品申报注册地理标志商标、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提升地理标志品牌影响力和产品附加值。对国家知识产权局新批准的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每件奖励申请单位30万元。鼓励相关行业协会组织评选“泉州十大预制菜企业、泉州十大预制菜品”,助推企业提升品牌意识,形成品牌效应,对举办评选活动的行业协会给予一定的经费补助。(牵头单位:泉州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信局)
培育预制菜出口企业。依托海外华侨采购商,把“古早味”“家乡味”预制菜推广到海外。支持石狮用好市场采购叠加预包装食品出口试点政策,组建国资背景的外贸公司作为试点企业,通过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先行先试开展预制菜出口。(牵头单位:泉州市商务局)
三、完善产业配套
支持公共服务平台发展。支持建设面向行业(或区域)的公共服务平台,为预制菜企业提供供应链管理、共性关键技术服务、检验检测服务等。对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服务型制造示范平台一次性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20万元奖励。(牵头单位:泉州市工信局)
支持培育一批优质电商平台。对发展潜力大且年度平台交易额超过8000万元的电商平台(包含行业垂直电商平台、企业自建独立站等)进行补助,给予运营主体不高于平台当年度新增建设投资总额30%的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牵头单位:泉州市商务局)
支持企业参与标准制定。对成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制定主导单位的预制菜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不超过15万元、10万元、5万元的补助;对成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修订主导单位的预制菜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不超过8万元、5万元、2.5万元的补助。(牵头单位:泉州市市场监管局)
支持建设企业研发中心。预制菜企业与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中粮集团营养健康院、福建农林大学、福州大学等院所合作,建设预制菜产业研发中心,研发生产功能性、健康化产品。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分别给予500万元、2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支持预制菜生产企业创建各级企业技术中心,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和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分别给予150万元、80万元、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牵头单位:泉州市工信局)
支持预制菜冷链物流体系建设。对在园区内建设冷库的,按不高于投资额20%、最高不超过150万元予以补助。推进预制菜零售企业建设低温仓储配送中心、冷库,购买冷藏车、冷柜、蓄冷保温(隔热)箱等设施设备,按不高于投资额10%,最高100万元予以补助。落实交通运输纾困贷和“再贷款”,支持运输企业购置节能、环保冷链运输车辆、全程温湿度监控设备、蓄冷保温(隔热)箱、联运冷藏集装箱。(牵头单位:泉州市商务局、市交通局、市金融局、人民银行泉州市中心支行)
四、培引一批装备企业
对符合条件的预制菜装备企业项目,在首台套、专精特新等专项申报中予以优先推荐。支持各县市区根据实际情况加强配套扶持,支持机械装备企业转型研制生产预制菜装备产品,鼓励企业增资扩产。对预制菜装备生产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达到5000万元、1亿元、5亿元的,分别给予15万元、30万元、150万元一次性奖励。(牵头单位:泉州市工信局)
针对预制菜生产加工需要,着力引进一批预制菜装备生产企业,对新引进或新进军预制菜装备生产相关领域,总投资5000 万元以上的研发、生产性项目,按其新购置与预制菜装备生产相关的研发、生产设备金额的7%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250 万元。(牵头单位:泉州市工信局)
五、加大招商引资力度
市工信局、商务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加强协同配合,瞄准国际国内食品加工、餐饮龙头企业全国布局,梳理预制菜行业龙头企业,争取海底捞、聚春园、安井食品等预制菜研发生产企业来泉设立生产基地。同时,支持各县(市、区)对预制菜企业进行“一企一策”帮扶,鼓励企业增资扩产。(牵头单位:各县(市、区)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泉州市招商办、工信局、商务局)
本若干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
来源:泉州市工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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