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谨慎拿捏证监会政策风向 券商自主选择上市时机

“我们一直十分关注政策的变化。”作为光大证券上市办公室主任的梅键,在等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IPO)获批的同时,也在积极研究着相关政策的变动。
2008-05-26 00:00 · 经济观察报 张勇、黄利明

  “我们一直十分关注政策的变化。”作为光大证券上市办公室主任的梅键,在等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IPO)获批的同时,也在积极研究着相关政策的变动。

  至今为止,国内106家证券公司中仅有8家上市,而本该在2007年底就到来的第二批券商IPO高潮被一再拖延。近期证监会机构部发表的一份报告以及证监会补充有关券商IPO的相关规定,引起业内对券商IPO的再度关注。

  不过,券商在受政策引导的同时,似乎也在震荡行情中更加自主地选择上市时机,以降低发行成本。证监会一位人士告诉本报,虽然券商上市有一个审批期限,但相应券商的材料准备却是各不相同,因此时间上也可以自己把握。

微妙心态

  许久以来,在券商借壳重组上市基本停滞的情况下,与证监会“关系密切”的券商IPO何时开闸,也能反映出监管部门对市场的看法。

华泰证券的一位副总裁告诉本报,“与其他行业的公司相比,证监会对于券商的IPO一直心态谨慎。”

  接近招商证券高层的人士甚至认为,“在综合考虑市场环境和风险控制等诸多因素下,券商的上市冲动似乎总是被监管层有意无意地压制。”在他看来,招商证券本应在2007年底就已完成IPO,但当时全行业大面积的账户清理使其 “错过了*的上市机会”。

  进入2008年,证券市场行情大不如前,券商们还未等监管部门的态度转暖,自己对于上市就已经犹豫起来。

  “现在券商考虑更多的是融资成本的上升。”东方证券一位高管算了一笔账,假设融资规模固定为20亿元,在行情好的时候,发行价格可能定在每股20元,发行规模为1亿股;而如果行情不好,发行价格可能只有10元,这意味着在获得同样资金的情况下,原股东的股权会被更大程度稀释。

  “这显然是券商的股东不愿意看到的,与其如此低价的发行股票,还不如发债。”这位高管表示,现在许多券商都希望在更好的时机进行IPO,以降低发行成本。

时机拿捏

  证监会的一位人士告诉本报:“券商什么时候IPO本来就不是监管层单方面决定的,最终还是要看券商自己。”他还表示,虽然券商上市有一个审批期限,但相应券商的材料准备却是各不相同,因此时间上也可以自己把握。

  此外,“有些券商在等待政策利好的出台,这样可以在IPO询价时增加谈判筹码。”上海某券商高管认为,像融资融券、创业板甚至股指期货的推出都将会对券商行业产生不同程度的利好,而在这些政策明朗之时再进行IPO,显然有利于提高发行价。

  而据记者了解,至于下一个IPO的良机何时出现,许多券商也心里没底,但他们对于成功IPO的信心显然并未减退。

  《财经》4月份的报道称,光大证券东方证券招商证券和西部证券提交的IPO申请有望进入证监会发行部内部会议程序。梅键对本报表示,“我们的准备很充分,只要条件允许,今年内实现IPO的计划没有问题。”

 一份特别的报告

  4月18日,一份由证监会机构部和上交所法律部共同完成的、名为 《我国证券公司上市与重组问题研究》的报告公开发表。报告开篇就明确指出:“在当前金融业分业经营、分业管理的背景下,公开发行股票和重组上市是证券公司快速发展壮大的重要途径之一。”而作为券商上市与重组审批者的机构部,报告作者身份的特殊性更加引发业内尤其是券商的高度关注。

  梅键告诉本报:“我们仔细研究过所有关于证券公司上市方面的政策变化和监管部门的态度,当然也包括这份报告。”

  然而“说者无意,听者有心”,上交所的相关人士称,“这一课题在我们这里也有好几年了,选择最近发表并没有针对性。”

  事实上,一些报告的参与者如今的确已不在证监会机构部。而报告刊出后在证监会内部也引来一些不同看法。

  该报告的其中一位负责人告诉本报:“首先是报告本身所涉及的一些提法与现有券商的情况已经不吻合。”因为报告内容在较早前就已完成,其中的一些数据是基于综合治理阶段时的考察,也没有融合最新的一些法规。

  “其次,作为监管机构官员身份撰写相应的研究报告也不合适。而现在又是许多券商IPO进入政策审批程序的时候,因此刊登这一份报告对券商也有一定的影响。”该人士表示,证监会并不希望用这种方式对券商上市问题做出表态,因此该报告也不代表过多的含义。

  不过,上述上交所的人士指出,“就报告本身而言,其中体现出来的监管思路依然值得券商重视,且大体上也与现有证监会对券商的监管思路基本一致。”

  5月12日,证监会发布《关于证券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监管意见书有关问题的规定》,这是在2001年3月发布的券商申请IPO监管意见书的相关规定基础上修订的。

  “这一次的修改力度并不大,但这是与最新监管规则的接轨,更符合现在的实际情况。”海通证券研究所研究员谢盐认为,新规定增加了对券商法人治理情况的要求,并在许多表述上做了修改,更加到位,而旧规定则基本只关注券商经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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