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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引导基金获优待 发改委倾向豁免国有股转持要求

本报获悉,经过7月份的摸底调查,国家发改委近期向部分创投人士下发征求意见,虽未最后定案,但其中已明确了豁免各地政府引导基金国有股转持的思路。
2009-08-22 00:00 · 经济观察报 陈双庆

  针对政府引导基金是否应豁免国有股转持要求即将有定论。

  本报获悉,经过7月份的摸底调查,国家发改委近期向部分创投人士下发征求意见,虽未最后定案,但其中已明确了豁免各地政府引导基金国有股转持的思路。

 拟豁免

  在众多创投机构的呼吁下,7月1日至30日,国家科技部和财政部对全国地方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紧急摸底调查。

  据了解,调查内容涵盖了引导基金资金来源、总规模、资金运作管理方式、投资回报目标等内容,要求相关机构上报有关情况。一名上报了相关情况的知情人士表示,此次对地方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摸底调查,正是为国有股划拨细则提供参考。

  8月初,两部委则邀请大多数创投机构,在青岛开会协商具体情况。

  “创投机构方向是一致的,就是创投对于高成长性、创新性企业和地方产业的培育和优化起到很大作用,需要豁免转持的义务。”受邀参加会议的清华力合创投总裁朱方表示。

  青岛会议后,发改委形成一份征求意见稿,发放往部分创投机构。

  一位知情人士表示,意见稿明确了无论国有成分占比多少、只要在有关部门备案的创投机构均可豁免的思路,豁免范围还特别提到了,按照2009年10月份发布的 《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指导意见》(下称 《指导意见》)成立的政府引导基金拟全部豁免。

  该知情人士认为,众多政府引导基金本身对收益回报的要求本身就不高,无收益或者只要求利息回报,*作用在于引导地方产业发展,因此有关部门对于政府引导基金豁免转持并没有多大异议。

  此前,有外资PE成立的人民基金也同样担心受影响。这些基金的主要LP均为地方政府,例如智基创投基金的主要LP为苏州工业园区,出资占比达35%;德同管理的长三角投资基金、软银中国的软库博辰基金、利创的同利基金等均存在类似情况。

  该人士认为,拟豁免范围并没有对内外资做出规定,因此可认为只要是符合《指导意见》成立的外资PE人民币基金也在列。

  机构放缓投资节奏

  今年6月19日,四部委颁布了《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公示了131家上市公司共826家国有股东的名单及转持数量。

  “由于没有明确国有成分占比多少的创投机构需要转持其上市股份,这等于说民间资本与各地政府成立的引导基金也将受影响。”徽商基金副总裁沙伟逊表示。

  同地方政府合作成立引导基金,不仅有利于募集当地民间资本,还可从政府层面获取优质项目资源,因此大多数不管是国有创投还是民营创投,都会争取设立政府引导基金。

  从成立伊始就积极与各地政府合作的深圳市创新投,目前已设立17支政府引导基金,落地于天津、成都、深圳等城市,这些基金首期规模已达19亿元。

  据了解,政府引导基金与创投机构在设立基金时出资一般为二八开或三七开,这相当于政府的出资额被放大3至5倍,还不包括对银行贷款、上市融资等资金的带动。

深圳创新投总裁李万寿表示,保守推算,政府每投入1元钱,就会撬动至少50元资金进入实体经济领域。

  “如果政府引导基金也需要转持的话,民间资本进入PE的热情肯定大受影响。”深创投一项目经理陈先生认为。

达晨创投执行总裁肖冰则对于政府引导基金是否可以豁免减持抱乐观态度,他表示,目前公司各个项目仍在继续推进,投放计划也不受影响。“毕竟地方政府只出资20%-30%,没有控股权。”其公司目前共成立7支基金,其中两支为北京、天津政府引导基金,规模为7.5亿元。

  不过,在具体细则发布前,还是有些政府引导基金选择暂缓投资项目。

  河北一支规模为5亿元的政府引导基金负责人表示,虽然目前大多数项目仍在推进,但都停留在“储备”阶段,一个原本计划在7月份投放的太阳能项目也因此被搁置。

  “我们的民间出资人都希望能观望一下,如果真的需要转持等于到手的果实需要拱手相让,那现在投放也没意义。”上述负责人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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