旗下微信矩阵:

Groupon上市后三位创始人仍将控制过半股权

根据一份昨天提交给美国证监会的文件显示,即便Groupon在IPO(首次公开募股)中新增发行了3000万股普通股票,也不会影响到三位创始人对公司的控制权。
2011-11-02 09:41 · 新浪科技 林静

  北京时间11月2日凌晨消息,根据一份昨天提交给美国证监会的文件显示,即便Groupon在IPO(首次公开募股)中新增发行了3000万股普通股票,也不会影响到三位创始人对公司的控制权。该文件显示,Groupon的三位创始人在公司上市后将仍然共同控制超过50%的股权。

  而该文件同时也指出,Groupon将会对该公司已经发行的流通股票执行“2并1”的分股计划,并将以新发行的A类股票和B类股票来取代它们。

  据悉,该消息最早在上个月月底浮出水面,但是直到昨天才正式对外公布。

  该公司的CEO安德鲁·梅森(Andrew Mason)、执行主席埃里克·莱夫科夫斯基(Eric Lefkofsky)以及董事布莱德利·柯伊维尔(Bradley Keywell)三人将会在资本调整之后,通过手中持有的该公司部分A类股以及该公司的全部B类股,共同控制着公司58.1%的表决权。

  其中,每股B类股将拥有150票的表决权,每股而A类股则拥有1票表决权。在完成资本调整之后,Groupon将会总共拥有6.004亿A类股和240万B类股。

  由于Groupon的创始人将会对公司的股权拥有着*的控制,因此公司在给美国证监会的文件中特别强调了这一点,指出公司的创始人将能够通过对股权的控制来对公司重大的决策以及未来的发展做出决定,其中包括合并交易或者出售公司资产等。

  这份文件还同时特别向持股人指出:“由于该公司的*控制权将集中在该公司的创始人手中,因此普通持股人对该公司发展的影响力将会有所减弱。也就说,该公司有可能会作出让普通持股人感到不满的选择,进而会导致A类普通股也有可能会出现波动。”

  Groupon三位创始人的实际控股情况细节如下:梅森拥有19.8%的表决权,莱夫科夫斯基拥有28.1%的表决权,柯伊威尔则拥有10.2%的表决权。

  这一安排在互联网企业当中并非个案,事实上此前Zynga以及Facebook的创始人都牢牢地控制着各自的公司表决权。

【本文由投资界合作伙伴新浪科技授权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有任何疑问,请联系(editor@zero2ipo.com.cn)投资界处理。

本文涉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