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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微传媒筹资被叫停背后:“众筹”在中国是否可行

这种高调的“叫卖式”融资方式,引起是否属于非法集资的争议,让美微赚足了眼球,关注度甚至高过这家创业公司的本身业务——制作发行节目。
2013-03-22 13:53 · 新浪科技 崔西
通过在网上售卖原始股权而沸沸扬扬的美微传媒,最终以被证监会叫停的方式结束了这样一场“闹剧”:美微昨日公开承认不具备公开募股主体条件,退还通过淘宝等公开渠道募集的款项。

  这种高调的“叫卖式”融资方式,引起是否属于非法集资的争议,让美微赚足了眼球,关注度甚至高过这家创业公司的本身业务——制作发行节目。而在这样一场疑似“炒作”的行为中,美微传媒成功融资387万元,其中按照证监会要求需要退还的仅有38万元。

  为什么明知道有法律风险,美微传媒还要走钢丝线?用美微传媒创始人朱江的话说,许多创业者都有这种公开筹资的想法,但实际做的人很少,他希望有个尝试。另外一方面传统引入投资时间较长,作为初创公司其急需用钱启动项目,这种方式给了他机会。

  虽然证监会及时叫停美微传媒的行为,但并没有严厉处罚,美微传媒成功获得关注度和资金,但却让“*”这一概念蒙上阴影,到底这种方式在中国是否可行?

美微闹剧

  昨日美微传媒通过微博发布声明,称近期一直就公开融资问题与证监会沟通。其承认今年1月18日开始在淘宝出售会员卡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合适,原因是现阶段美微传媒为“有限责任公司”,因而不具备公开募股的主体条件。

  “我们服从证监会的决定,并已 经开始有序地通过淘宝等渠道退回公开募集所得款项。”朱江向 新浪科技表示,目前美微传媒已融资约380万元,其中与证监会核实需要退还的淘宝渠道资金约为38万元,已经退还20万元,还有约18万元依然在退还之中。

  事件起因于今年年初,美微传媒在淘宝店“美微会员卡在线直营店”出售会员卡,购买会员卡就是购买公司原始股票,单位凭证为1.2元,*认购单位为100,只需要花120元下单就可以成为持有美微100股的原始股东。

  此 事曾引起法律及 互联网行业深度讨论,有法律人士认为按照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不能超过50人,只能实行股份代持方式。与此同时根据 证券法规 定,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证券、或者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累计超过200人的,都属于公开发型,需要经过证券监管部门核准才可进行。

  朱江向新浪科技坦言,相关部门曾与美微传媒进行4次谈话。上次他去证监会时,证监会提出三点要求:*是不再通过网络发行,第二是保护现有投资人利益,第三是不定期汇报公司经营情况。

  不过证监会并未对美微做严厉处罚,而是选择“软处理”:美微需要先公开发布声明,然后进行淘宝退款。“证监会希望我们挽回社会影响,他们站在行业监管的角度,担心如果放行一家这么做,市场就会有问题。”朱江说。

  对于这是否是一次“非法集资”,朱江则认为“谁也不能定性”。朱江表示最早有公开融资想法时,公司律师曾提出明确反对,不过由于朱江坚持以及与律师的反复论战,律师尽量帮他规避明显问题,“客户和卖家的投资者法律文件都是合法的”。

  为何一定要采取如此有风险的融资方式?朱江回答有两点,*是美微是想做传媒行业,如果引入更多社会投资人,有利于今后节目的发行和关注。第二节目尽快上线需要初始资金,而和投资机构的谈判时间很长,美微通过这种“叫卖”方式1个月就完成不到300多万元的融资。

  据朱江介绍,目前美微传媒有三档节目已经制作到后期,并且成为《创业家》 杂志黑马大赛的合作伙伴,而这场高调的融资也让许多传统行业的 个人投资者成为美微的具名投资方,可谓“名利双收”。

*兴起

  在 互联网及法律行业探讨美微传媒事件时,常提到一个词汇“*”。

  公开资料显示,*源于国外“crowdfunding”一词,该词 汇源于2009年4月上线的美国大*资网站Kickstarter,该网站通过搭建网络平台面对公*资,让有创造力的人获得他们所需要的资金。

  这种模式打破了传统的融资模式,每个普通人都可以通过该*集模式获得所需要的资金,从事某项创作或者活动,使得融资来源不再局限于风投等机构,而是可能源自大众。

  为了规避“非法集资”的风险,这类网站规定不允许以股权、债券、分红、利息以及现金等形式作为回报,一个融资的项目更多是以产品或者其他礼物的形式回报投资人,而平台如Kickstarter等则从中抽取5%提成。

  Kickstarter公开数据显示,2012年其总共提供3.19亿美元资金,而从类别上来看,游戏项目所获得投资最多为8300万美元,电影和视频项目则筹集将近5800万美元排名第二。这些创意项目包括智能手表、家居、iPhone外壳和自行车配件等。

  而 Kickstarter也开始面临尴尬,这样一个初衷定义为“实现梦想”的平台,在现实发展过程中却成为“预售平台”(这也和回报的形式有关),由于在 Kickstarter能够买到性价比高、个性独特的创意产品,许多出资人将Kickstarter当成“购物超市”,而大部分项目进展比预期承诺慢很多, 也让出资人和项目人矛盾激增。

  这让Kickstarter不得不在最新的一篇官方播客(视频分享)中强调,Kickstarter并不是商店,支持项目也不等于在超市购物,“我们要做的是一个让创造者和支持者一起创造新东西的崭新方式。”

  当然Kickstarter在中国也有许多模仿者,比如2011年5月在北京成立的“点名时间”,基本完全照搬了Kickstarter模式,但两年过去了,与美国“*”网站的高人气相比,点名时间等却一直发展不温不火。

  “*”模式到底是否适合中国?

中国演变

  在竞争激烈的中国互联网行业,如果前几年没有规模性的发展,未来通常会很艰难,点名时间就面对这样的尴尬,而造成尴尬最根本的原因,就是创意产业在中国不成熟。

  财经专家陆新之曾指出,中国创意产业与美国差距依然较大,并且没有完整的商业化过程。另一方面中国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并不如美国,投资人通常更加看重回报,更为重要的是中国的信任程度远不及美国,尤其是陌生人之间的信任。

  而据新浪科技了解,在点名时间内部也有一些分歧,有些创始人想坚持美国模式做有创意的项目,而有些创始人则希望能够与实际商业结合,比如做些垂直行业如服装设计项目等。

  “中国没那么多好创意,点名时间也不想做成公益平台,Kickstarter完全在中国照搬并不成熟,很难做成有规模的公司。”点名时间内部员工向新浪科技表示。

  不过互联网创业行业里,“*”这一概念却被赋予更加广阔的延伸——让民间的闲散资金进入创业企业。但由于涉及到资金,“*”概念则很容易与“非法集资”联系在一起,也是美微引起争议的关键所在。

  好投网创始人户才和认为,判断是否非法集资需要看两个关键要素,*,是否承诺预期回报,第二,是否面向非特定多数人群募集。如果不承诺汇报,而是让其风险自担,并且事先规定股东数量,有可能将“*”合法化。“先将有投资意向的人聚拢在一起,再决定投不投,国外已经有不少尝试。”户才和说。

  一个在圈里广为流传的案例是,某位在行业里从业很久的资深人士计划创业,大概给40-50人发去通知和意向书,其中有20多人感兴趣,于是他在2周之内凑齐 50万元,出让了10%股份,然后开始创业。而在北京中关村的一些“玩票”性质的咖啡馆模式也类似*:发起人出一定金额,然后熟人圈子里按兴趣出资,按照出资的比例分股份。

  不过即使可以合法化,在创业公司里“*”依然很难发展起来。户才和认为有两点原因:*是外界对*存在“非法集资”误解。第二是中国长期以来缺乏诚信,天使和VC即使投资也是小股东,而*投入的资金可能连1%股份都不到,如何保证不被欺骗 以及获取利益,对出资方来说是一个很大挑战。户才和认为,尤其向美微传媒这样的闹剧,会让*的发展被蒙上阴影。

  “但*这个模式,是专业投资走向大众化的过程,在中国潜力很大。”户才和说。事实上目前已经有不少方式开始将闲散资金集中至创业企业和中小企业,比如最近很火的P2P网络借贷平台,就是通过网站把需要资金的人和有闲置资金的人联系在一起。

  不过由于中国民间借贷文化一直繁荣发展,P2P借贷模式比较容易被理解,而*这种投资方式则对闲散资金来说有点超前。“比如中国人对股份的概念并不清楚,同时对估值也没有很好的理解,*短期内很难有大规模的发展,目前可行的也就是不断进行尝试的小范围实验。”户才和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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