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前的全球移动互联网与智能终端高峰会上,盛大文学CEO侯小强就盛大文学未来的发展策略进行了总结,他介绍未来盛大文学将会有作品内容这一个中心及移动互联网和文学衍生这两个基本点。以下为侯小强自述。
中国有2.3亿人在看网络小说,这意味着每6个人就有一个人投身其中,这一数字甚至超过了电子支付的人群,而我们,占了其中80%的份额。盛大文学的平台上有超过160万名作家,每天更新的文字超过1亿字。大平台也给作家带来大收益,以我们旗下一位作家为例,2008年他的收入是100万人民币,而到2014年,其收入将超过4000万人民币。
我们的渠道优势很明显,百度上人们搜索的100部小说中有95部来自盛大文学,我们也正在以移动互联网作为分发渠道,有超过1800万人看过我们的正版内容。当然,把内容分发到纸质图书也是我们的选择,去年已经出现了销售超过五六百万册的漫画书或者简体书,这些书通常来自盛大文学。还有的内容被改编为影视作品,现在同时在拍的就有100部,例如《步步惊心》、《小儿难养》等等。
中国的盗版非常猖獗,正版用户每年有1亿多人,而盗版用户自然会多很多。排名前10位的小说被盗版的次数超过了800万次。例如去年的《斗破苍穹》,它在百度上被检索了超过800万次,是百度*大火帖子。
上面的数字很好看,但我们现在的收入比华为的消费者终端还是小很多,大概只有10个亿,20008年是3000万。规模虽小,但我们坚定地认为,盛大文学必然是一个文学产业链公司。
在发展策略上,我们有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
一个中心:作品内容
一个中心是指以作品内容为中心。在过去的几年里,盛大文学、起点、晋江都非常有创新性。比如微支付,过去在中国上网看小说是免费的,这样网络文学便面临生死攸关的窘境——如果不收费,作者就都走掉了。我们后来尝试收费,这一下子激发成为中国现在的文学商业模式。
再比如,作家在写作过程中,难免由于各种原因导致不能更新,这时候读者就可以把一笔钱放在账户上,如果作者更新,这笔钱就归作者。我们还有打赏,曾经多次出现过一次性打赏10万、20万人民币这样的情况。
今年在UGC方面,我们希望充分调动起大数据。因为有这么多作家写作,每天产生的消费行为有亿次,评论又有几百万条。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们希望能够充分挖掘这些数据,比如分析作品是否应该收费、什么时候收费?什么时候该有转折、结束等等。我们希望通过大数据来侧面协助作家的写作和作品的商业模式。
两个基本点:移动互联网和文学衍生
两个基本点,一个是移动互联网,另一个是文学衍生。
对于前者,这方面会加强自己的布局,坚定地去做自己的客户端。同时,我们也会毫不犹豫地开放,把内容通过在座的各位分享到更多的读者面前。因为我们知道,要想跑赢盗版,就要开更多的正版店。我们未来也希望与正版供应商等展开合作。
对于文学衍生,我们去年成立了自己的漫画公司,把作品改编成漫画来出版。我们也与李学凌的公司合作,相关事宜已经探讨了两三个月。声优也是我们现在要去做的,同时,我们也成立了中国首家编剧公司。昨天,默多克的代表、中影的领导、张艺谋等等都给我写来了很长的贺词,他们对这个模式非常看好。我们希望把作家转变成剧作家,让他们能够赚更多的钱;另一方面也可以给影视公司提供剧本定制的服务。大家知道美国有一家租赁视频的网站,他们对数据研究之后发现英国片子《纸牌屋》有可能在网络上火起来,便花了一亿美金去购买,结果确实非常火爆。起点、晋江等等一直在这做方面的连接,也请了很多的专家去协助做这方面的工作。希望在编剧领域,盛大文学能够为中国的影视公司提供有建设性的的原创力量。
大家都知道在中国做文化产业特别艰难,其实不止是文化产业,前几天我看到一句话,感觉很有道理,说如果在美加开一所汽车厂,就会产生很多的配套公司;但在中国的话,很快就会有第二个、第三个来跟你恶性竞争,直到把环境做坏。其实,中国的文学行业也有这种现象,最近,大家也在关注员工流失,作家感觉到不安。我也听说很多大公司和我们作家联系,教他们怎么撕毁我们的约定。所以在中国做文学产品确实是比较艰难的事情。昨天有朋友跟我聊,你们做编剧公司,几年之后能赚到钱?我一点都不担心,要精心的选种、育苗,先不考虑赚钱,但是未来一旦赚钱便是个很大的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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