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以下简称:住建部)已经要求地方政府逐步提高棚户区改造过程中货币化补偿安置的比例。
所谓货币化补偿安置,是指拆迁住宅房屋中,拆迁人将应当用以安置的房屋按规定折算成安置款,由被拆迁人选购住宅房屋自行安置的方式。目前,住建部正在逐步将货币化补偿推向棚户区改造安置方式和路径的前台。相关内部人士透露:按照国务院确定的工作计划,2017年前,要基本完成全国城市棚户区改造的有关工作。
今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已经新安排了740万套,其中棚户区改造为580万套,增加110万套,把城市危房改造纳入棚改政策范围。如此巨大的棚改力度,资金来源就成了一个问题。
一财长富总裁陈贤锋介绍说:目前,这部分资金来源主要出自国家开发银行、省级政府配套资金,以及中央财政专项补贴资金。去年,国家开发银行就已经完成了棚改贷款发放4086亿元,这个数字已经是2013年的4倍,也从一个方面弥补了中央财政补贴和省级政府配套资金不足的短板。
从公布的数据来看,从2011年到2014年底,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也已经安排中央补助资金共计7092亿元。不过,这恐怕也只能解决一时之需,从实际情况来看,采用货币化补偿办法后,政府的货币支出与实物安置成本相比要高出约15%左右。所以,长久来说,需进一步加以资金保障,更需要进一步拓宽资金来源的渠道。
据悉,住房部部长陈政高在一次专项会议上还要求地方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在推进城市棚户区改造过程当中,积极探索融资渠道,拓展资金来源。住房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齐骥也曾表示,在当前房地产市场下行压力较大的情况下,地方配套资金落实困难,林区、垦区、独立工矿区棚改配套设施建设历史欠账多等问题都有待解决,而解决这些问题,需要积极创新融资机制和安置方式。
虽然货币化安置从实际情况来看,比起实物安置,成本将近高了15%,但是,棚改货币化安置综合效益比较明显,省下了不少人力物力。
一财长富总裁陈贤富向笔者解释说:货币化安置有利于加快棚户区改造步伐。一来,货币补偿有利于实现拆迁安置户分散居住,避免因集中居住引发的群体性问题和稳定风险,还能有效引导群众向中心城区以外的地区疏减、安居和置业,降低中心城区人口密度,减轻城市承载压力,对于城市转型升级有一定的积极作用。二来,货币补偿可以大大减少群众过渡的安置时间,降低时间成本,加快棚改速度。
在实际安置过程中,很多人表示:拿到安置补偿款,不仅能买新房,还能买二手房;既可以在附近购房,也可以换个环境,去远些的地方。而且,货币化安置不仅对于拆迁安置群众而言比较灵活,对政府安置工作开展而言也有一定优势。
另外,随着货币补偿安置比例的提高,由棚户区改造而释放出的购房需求,将对房地产市场形成政策托市的效用,存量巨大的二三线城市,将从中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