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训:黑莓手机曾赔偿NPE 6亿多美金
谈及NPE与实业公司之间的专利侵权纠纷,最著名的案例应该是发生在2000年-2006年间的黑莓手机被诉无线接收邮件专利侵权案。
当时,生产黑莓手机RIM公司的(全称“Research in Motion”)被一家名为NTP公司的NPE机构诉至美国弗吉尼亚东区联邦地区法院。
事实上,NTP公司也是一家小型NPE机构,其持有的专利仅有25件。但是,这家公司最终让黑莓支付了高达6.12亿美金的和解费用。
那么,这家小公司是如何让当时鼎鼎大名的黑莓手机付出了堪称天价的和解费用呢?究其原因有二,其一,该公司持有的专利含金量高;其二,黑莓历经6年还是无法赢得诉讼。
在该案中,NTP公司诉黑莓手机侵权的专利为“整合既存电子邮件系统(网络线系统,wireline systems)与广播频率(RF)无线通信网络”的系统科技,通过该技术可让手机用户通过无线网络接收电子邮件。
值得一提的是,NTP公司当时没有任何员工,而且诉争专利也非NTP公司直接发明。只不过,与电子邮件系统相关的五件美国专利后来都转至NTP公司名下。
2000年,NTP公司向RIM公司发出警告信函,索取授权金,RIM公司没有响应,随后,2001年11月13日, NTP公司将RIM公司诉至法院,声称黑莓手机侵犯了其五项专利中的40个系统请求项和方法请求项。
案件审理过程中,针对14件请求是否构成侵权,曾进入陪审团审理环节。陪审团于2002年11月21日作出裁决,认定RIM公司构成侵权,应赔偿约2300万美金。但RIM公司不服,要求法院直接判决,法院于2003年8月5日作出判决,认定RIM公司侵权,需支付约5300万赔偿金。
对此,RIM公司不服提起上诉,联邦巡回上诉法院作出判决,部分维持地区法院判决。此后,RIM公司试图上诉到联邦最高法院,但最高法院拒绝受理其案件。
专利诉讼期间,RIM公司也在通过申请专利无效试图“釜底抽薪”。但在联邦巡回上诉法院作出判决后,专利商标局才作出认定,认为该案系争专利全部无效。而NTP公司明确表示不服,将对专利无效认定向联邦巡回上诉法院提起诉讼。
至此,黑莓手机已基本穷尽了所有法律救济手段。迫不得已,RIM公司与NTP公司开始和解谈判,并于2006年达成和解,最终的和解费用高达6.12亿美金。包括:支付侵权的损害赔偿费用和未来*使用的许可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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