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2月23日下午,万科2018年*次临时股东大会正式召开。
这次大会备受瞩目。主要是因为万科管理层一直被诟病处于“暗箱”状态的神秘小金库——年度经济利润奖金的分配比例将进行部分披露。
阳光要照进“黑箱子”里了,想一睹内部“风采”的吃瓜群众已经自动站好队形。
要知道因为“黑箱子”的存在,宝万之争的时候,宝能差点以“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有关要求”为理由罢免了王石、郁亮的董事职位。
今天的股东大会上,郁亮和新上任的总裁祝九胜都到了,所提议案也都获得了通过。
根据万科之前发布的公告《万科A:2018年*次股东大会文件》,这次股东大会上将建议董事会主席的经济利润奖金分配比例确定在1.8%-2.2%。
除此之外,还顺带将独董刘姝威的薪酬翻了一倍,从月薪25000元到月薪50000元。
刘姝威前段时间公开炮轰万科大股东宝能资管计划,引起了广泛关注。
当然除了刘姝威,其他未在公司全职的董事、监事月薪也从15000元涨到30000元。
王石7年获益10亿?
此前有媒体爆出,王石、郁亮通过“事业合伙人”计划,7年各自获益10亿。消息一出,立刻引来了吃瓜群众弄的好奇。这就不得不提到万科的经济利润奖金制度哈。
2010年万科推出来经济利润奖金制度,也就是后来万科合伙人制度的基础与前身。
根据万科的企业内刊《万科周刊》报道显示,这实际上是一个对赌制度。也就是说,如果公司的ROE(净资产收益率)超过社会平均收益水平,公司将从经济利润中按规定比例计提奖金;反之,管理团队就要按照相同的比例赔偿公司。
这个制度确立后,万科净资产收益率确实一直在提高,2010年是16.47%,2013年是19.66%。
变化就发生在2014年。
2014年,万科将每年提取的经济利润奖金作为集体奖金,封闭运行三年,三年内不分配个人。
也是这年,万科提出“事业合伙人”概念,让员工自愿把滚存的集体奖金,加上杠杆买成公司股票。
经济利润奖金制度也就变成合伙人制度了。
据说王石和郁亮2个人7年在万科赚了10亿元,就是因为这份神秘的“事业合伙人”计划。
在万科全职工作的董事会成员可以拿的钱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按绩效领取的薪酬,一部分是参与经济利润奖金的分配。
据侦探君了解,2016年,时任万科董事会主席的王石薪酬在999万元,获得的经济利润奖金有0.23亿元。时任总裁的郁亮薪酬是979万元,奖金利润奖金同为0.23亿元。两个人一年的收入达到了0.64亿元。
真是让人好生羡慕……
那这两个人在万科获益真有10亿元吗?
据大摩财经分析,万科管理层资管计划之一的国信金鹏分级1号购买万科A的股票投资回报高至13倍。
而2014年-2016年两人三年的经济利润奖金之和均为6447万元,13倍的投资回报率意味着两人收益均达到了8.3亿元。
这样计算,加上薪酬,那2个人7年赚10亿不是事儿啊。
不过这次股东会会上,对于王石是不是拿了10亿,万科副总裁谭华杰表示,“王石实际“薪酬”有1.7亿元。但1.7亿其实也不对,其实只有每年公布的薪酬是对的。假设1.7亿的回报,一年是2000多万,像王石这样的创始企业家,一年拿2000万高不高,相信各位股东自己心中有权衡。”
“事业合伙人”计划从何而来?
子曾经曰过,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
2014年正好是万科进入第四个十年的开端,此时万科提出“合伙人计划”是有原因的。
这家地产公司被野蛮人盯上了。
《南方周末》曾在一篇文章中透露,来自万科内部的信息是,2014年年初,已有包括资本大鳄“明天系”在内的一些机构与万科高层进行了接触,只是暂时还没有采取任何行动。
当时万科的股价正处于一个历史低点上,从2007年的40元/股左右跌到10元/股以下。
更让资本猎人们见猎心喜的是,当时万科的股权极度分散。*大股东华润持股比例只有15%,包括王石、郁亮等高管在内的管理层持股总数,只有1%左右。
当时拿下万科的控制权需要多少钱?用郁亮的话来说“200亿就够了”。
资本市场当然有很多人愿意出这“200亿”。
万科的高管在郁亮的带领下,对万科进行了增持,不过,当时拿出2013年全部薪酬1431万元的郁亮,能买下的万科股本也只有630万股,对万科这样的庞然大物来说,杯水车薪。
面对被“野蛮人”上门的局面,郁亮提出“自己掌握自己的命运”,万科管理层拿出了一把“重型武器”,就是“事业合伙人”计划。
1320位万科“管理二级”以上的员工参加了这个计划。
这些合伙人均已签署《授权委托与承诺书》,将封闭三年的集体奖金,委托给“盈安合伙”做投资。
“全力负责此事”的大佬,正是不久前刚成为万科新任总裁的祝九胜。
从2014年5月到2015年1月,“盈安合伙”11次“壕”购万科股票,累计耗资约47.88亿,总计持有4.94亿股万科A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48%,成为万科的第四大股东。
看看现在万科的股价,估计不少人心里都乐开了花吧。
不过,2018年1月份,万科再度更新“事件合伙人”计划,公司不再对跟投人员提供杠杆,只有当内部收益率(IRR)大于或者等于10%时,跟投人员与万科才能按照出资比例分配收益;内部收益率大于或者等于25%时,获得1.2倍出资比例分享收益。
此一时彼一时,当初说好“掌握自己的命运”,叫人家小甜甜,如今*大股东换人,管理层也要向大股东表忠诚。
“事业合伙人”计划成立之后,信息披露就是很多吃瓜群众关心的问题。
万科每年只公布奖金总额而不公开个人分配比例的做法被质疑“上市公司信披不充分”。万科管理层的操作是否违规,现在补充披露能否将之前的违规一笔勾销,只披露了王石,没有披露其他人,是否依然是披露不足,也是很多吃瓜群众争议的焦点。
图片截图来自股吧相关讨论
关于这个问题侦探君也询问了下资深律师,北京威诺律师务所合伙人杨兆全表示,奖金分配比例和数额应该及时公开。没有及时公开属于信息披露违规,构成虚假陈述。
另一位知名律师也表示,万科作为知名房地产企业,是标志性的上市公司之一,投资者人数超过二十万户,涉及千家万户的利益,本应良好地履行法律规定的信息披露义务,发行人、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保证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及时,是指自起算日起或者触及披露时点的两个交易日内。但六年不披露高管薪酬,显然谈不上及时,并不妥当。
随着中国证券市场的发展,投资者法治意识的提高,监管部门监管力度的加大,对万科的公司治理、信息披露,也必然会提出更高的要求。
万科又是怎么看待自己“事业合伙人”计划的信息披露呢?
谭华杰在股东大会上也做了回应:“高管分钱都披露了,2010年当时在年报薪酬合并披露了。在这之后没有披露,是因为没有拿钱,只是积分而已。没有披露积分,是因积分最终会对应多少钱有很多因素影响。”
毕竟是个大事,侦探君还不邮件和电话联系了相关工作人员,不过截至发稿,没有得到有效回复。
太阳底下没有新鲜事,利益才是*的盟友。
不知道各位小伙们对万科的“事业合伙人计划”怎么看,经济利润奖的具体分配是不是应该全部披露?
【本文由投资界合作伙伴微信公众号:金融街侦探授权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有任何疑问,请联系(editor@zero2ipo.com.cn)投资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