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在一份公告中表示,网络中立法将于今年6月11日正式废除。新法规定,未来互联网服务提供商可以屏蔽某些网站,或降低访问某些网站的速度。
换在中国可以假设为,移动拒接非移动(如联通、电信)打来的电话,或者联通差别对待不同用户的网速,甚至禁止访问非合作方网站。
这件事令全美创投圈一片哗然。这不仅将改变美国互联网公司和运营商之间的势力格局,更将引发全球对互联网监管、电信服务的重新思考。
大公司有钱就真的可以任性么?美国到底是在刺激竞争还是要逼死小企业?
网络中立法:创企公平竞争的保护伞
网友如此形容网络中立法:
互联网就像公路系统,服务运营商就是开路的,同时靠收费站赚钱。网络中立法就是针对这些收费站进行监管,要求这些收费站不能拒绝任何车上路。也要价格统一,不能擅自提高价格给某些车提供快速通道。
一旦网络中立法被废除,这些收费站就可以自定规则,比如:给某些车辆开通快速车道,规定某些车辆需要限速通行,更甚至禁止通行。
2015 年奥巴马执政时期所立下的中立法案,就要求网络上无论是文字、视频、图片、音乐等内容格式,都必须被确保以平等的方式对待,网站封锁与限速都是不合法的行为。
但喜欢寻找刺激的特朗普上任以来,就认为此立法有碍市场竞争。所以,他要通过废除中立法刺激、刺激再刺激市场。去年12 月,投票废除中立法的锤子最终还是敲下。
虽然特朗普明确地表明废除中立法之后,互联网服务提供商必须提前告知消费者都对哪些网站的访问进行了操作,不过部分政客乃至创投圈并不买账,各家纷争,意见不一。
中立法的拥护方认为,只要中立法才能保护行业的公平竞争,撤销这项规定只会危害到互联网市场。而且不少人甚至质疑是在向电信商的利益倾斜。
中立法的反对方则满是“特朗普”的作风,认为该法规遏制了创新和电信基础设施投资。废除此法可以提供新动力刺激竞争鼓励宽带投资,满足日益增长的互联网消费需求,促使网络服务商修建网络,尤其是在网络未覆盖地区升级网络比如未来的5G。
这很可能是一枚糖衣炮弹:落实新政之后互联网供应商将拥有更大的权力,市场很有可能成为供应商们的独角戏,而那些互联网的创企将被绑上绷带,受到束缚。
废除中立法后,供应商们权利巨大
“废除”两字一落,Verizon、 AT&T、Comcast等在内的互联网供应商可谓是皆大欢喜。而另一边Facebook、谷歌、旅游房屋租赁服务Airbnb 、Snapchat等科技巨头纷纷抗议,就连全球访问量最大的色情网站PornHub也加入到反对队伍之中。
小企业则更是提心吊胆,唯恐自己被堵死在互联网的胡同。
网络供应商要向所有公司收取“买路钱”。先不说将来会如何定价,就单凭这几家供应商的互联网领域的布局,就足以让同类竞争者坐立不安。全美最大互联网供应商AT&T、第二大供应商Comcast以及Verizon等巨头一直在不断寻求并购,企图占据市场。近两年Verizon先后斥资44亿美元和48亿美元收购AOL和雅虎;AT&T则斥资485亿美元收购DirecTV,推出流媒体电视服务DirecTV Now……供应商们完全可以防止同类大公司的发展,控制自家企业能够在竞争中获胜。
这也是一场金钱的较量:如果一些公司向运营商付额外的费用,来保障用户能够正常使用该公司的产品,那么付费的企业将获得更大的竞争优势,而未付费的企业受到网络访问的限制,处于不利的位置。
特朗普所说的“这些都将给网络运营商带来更多投资动力,促进美国网络基础设施的进一步普及和升级”似乎有些牵强。
其实,每个人心里都有数。在这样的政策变动下胜算如何,几斤几两各自都清楚。但真要挑出最受到冲击的行业,那就是流媒体了。
流媒体行业冲击最大
简单粗暴地说,对于依靠视频清晰度和加载速度的流媒体行业,取消网络中立原则直接控制了其命门。
有个很好的实例。
在奥巴马尚未确立网络中立原则之前,就出现了互联网运营商随意控制一些网站的加载速度。
成立于2007年美国流媒体平台Hulu,是美国三大电视台之一的NBC联合迪士尼等三家公司设立的。在设立当初,就是为了与同类对手Netflix抗衡。然而势均力敌的局面被一次收购打破。
Comcast在2009年从通用电气手中购买NBC的多数股份,Hulu成为了Comcast的“亲儿子”。凭借新东家Comcast提供流畅的加载速度将Netflix这个对手的部分用户争夺麾下。至于到了2013年,使用Comcast网络的Netflix用户反映,视频出现了加载缓慢的问题,严重时只能选择家用录像带(VHS)的清晰度。于是在2014年,Netflix与Comcast进行谈判,并为提高网速向Comcast支付了额外的费用,网络加载速度立马陡增65%。而Netflix支付的额外成本很快转嫁到了用户身上:用户月费从7.99美元立马提高到了9.99美元。
当然,现在Netflix的发展早已令人刮目相看,不过这都是后话。
所以,当网络中立原则成为历史,网络运营商将有可能通过这种方式制造不公平竞争。那么大公司必然有更多的金钱和力量来获取垄断优势,以防止其他竞争者的进入。
在规则制定者面前,无论是创企还是消费者,都是无能为力的。
市场不是真正的自由
美国的反垄断法律其实很有趣,运营商没有在大范围内掌握超过70%的市场份额,就不会受到制裁。美国虽然没有出现群雄并立的局面,可是几大运营商分别划分地盘,在各自的区块内大展拳脚,这难道不算垄断么?
最近美国社会创企与群众的施压,使中立法的去向很可能发生变化。但是不管怎样,美国的互联环境即将迎来一波新的发展。只是初创企业和消费者将处在彻底的弱势地位,而垄断的公司可能会更嚣张。反观世界乃至中国也是一样的道理。
可能在不远的将来,分割整个媒体乃至互联网市场的公司,一只手就能数过来了。到那个时候作为消费者的我们又该如何挑挑选选呢?
本文来源投资界,作者:Sunny,原文:https://news.pedaily.cn/201805/43124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