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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湖北省股权投资引导基金征集合作子基金 共同促进湖北疫后恢复发展的通知

为充分发挥湖北省级引导基金撬动作用,促进疫后湖北经济恢复、企业复工生产,助力企业拓宽融资渠道,发挥金融机构服务实体经济能力,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2020年度引导基金合作机构。
2020-04-14 14:06 · 投资界综合

新冠肺炎发生以来,全国人民上下一心,齐心协力,共同抗击肺炎疫情。湖北省级引导基金各合作伙伴、参股基金、投资企业积极响应,为湖北抗击疫情贡献了重要力量,在此向大家对湖北的帮助与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为充分发挥湖北省级引导基金撬动作用,促进疫后湖北经济恢复、企业复工生产,助力企业拓宽融资渠道,发挥金融机构服务实体经济能力,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2020年度引导基金合作机构,具体通知如下:

一、重点征集方向

湖北省省级股权投资引导基金重点围绕“一芯两带三区”区域和产业发展战略布局、县域产业转型升级、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方面,重点支持生物医药、智能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等我省十大重点产业方向。

湖北省养老服务业发展引导基金主要用于支持省内居家养老、集中养老、社区综合服务等多种形式,面向基层大众的养老服务业,促进养老服务业加速、融合发展,建立以市场化、商业化方式支持养老服务产业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有效模式。

在符合《湖北省省级股权投资引导基金管理试行办法》(鄂政办发[2015]47号)、《湖北省养老服务业发展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鄂财商发[2016]12号)及重点投资方向的前提下,本次拟重点征集符合以下条件的参股基金:

1.充分发挥引导基金的放大效应,积极撬动社会资本,投资湖北实体企业的子基金。其中,优先支持引导基金撬动规模更大、省外社会资本比例更高、投资湖北比例更高的子基金。

2.子基金发起设立条件成熟,出资人意向明确、资金到位迅速的子基金。其中,优先支持出资人背景实力雄厚、到资意愿更强的子基金。

3.子基金管理团队有丰富基金管理经验,熟悉湖北重点产业、愿意深耕湖北,能够为湖北企业发展提供良好投后服务。

4.子基金管理团队或合作伙伴有较强的产业背景,可为湖北导入相关产业资源,助力湖北招商引资。

二、申报条件及程序

(一)申报条件

在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股权投资管理机构、投资企业(含基金主要出资人)联合基金管理人(管理团队)可以向引导基金申请设立子基金,申请时应当确定一家股权管理机构作为拟设立子基金的管理机构。子基金申请者的具体条件和要求参见《湖北省省级股权投资引导基金管理试行办法》(鄂政办发[2015]47号)、《湖北省养老服务业发展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鄂财商发[2016]12号)规定。

(二)申报流程及要求

1.引导基金参股设立子基金为常年受理,分批实施。有意向参加2020年度首批专家评审的子基金,请于2020年4月26日之前提交纸质版申报材料。

2.湖北高投引导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负责引导基金参股子基金申请受理、相关咨询与服务、辅导及初审等工作。

3.申请单位可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在申报端口(申报网址:https://gfof.vc800.com/?/login/)进行申报,申报采取递交电子材料和纸质材料相结合的方式。申请单位对申请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一致性负完全责任。

4.申请人提交材料后,湖北高投引导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在申报端口初审通过的申报单位可向湖北高投引导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提交纸质版申报材料,全部资料准备齐全并加盖印章后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拾份寄送至湖北高投引导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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