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收到的 182 亿巨额罚单,似乎让资本市场「把心搁回了肚子里」。
4 月 12 日周一港股开盘,恒指下挫超 1%,主要科技公司几乎全线下跌,而阿里港股股价逆市大涨一度超 7%,颇有「利空出尽」的势头。
资本厌恶不确定性,特别是对于像阿里这样的大市值标的。自去年 11 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征求意见稿)》以来,阿里股价一路走低,并且在 12 月 24 日市场监管总局宣布对其涉嫌垄断行为进行立案调查,阿里美股股价跳水超 8%。
从市场上的声音来看,有一派认为处罚只是*步,对「二选一」等行为的遏制以及反垄断的明确信号,将会影响到阿里的电商基本盘以及长期发展;
也有声音认为,尽管罚款金额非常高,但仍然处在法定罚款范围的居中位置,阿里会有「阵痛」,但收到处罚也就有了明确的调整方向。
我们认为,此次遭到处罚势必成为阿里发展的一次重大考验,相较于处罚对其经营、甚至市场环境的影响,阿里内部以何种方式看待、消化、反思这一事件,才是关键所在。
182 亿的罚单严重吗?
根据《财经》整理,在阿里被罚之前,中国反垄断执法机构开出的三大罚单分别是:
2015 年 2 月,国家发改委对高通公司处以罚款 60.88 亿元,理由是该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以不公平的高价收取专利许可费、并实施搭售等垄断行为。
2014 年 8 月,国家发改委对三菱电机等 12 家日本零部件企业处以罚款 12.35 亿元,理由是这些公司达成横向垄断协议,排除、限制竞争。
2016 年 11 月,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利乐公司处以罚款 6.68 亿元,理由是该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实施搭售等垄断行为。
一方面,阿里的处罚金额不但三倍于高通,刷新了最高罚款记录,另一方面,此前被罚金额最高的几家均为外资企业,而阿里是中国企业。
但是从实际的计罚标准上看,阿里受到的「百分比真实伤害」并不算严重。
据《财经》,阿里被罚款金额是 2019 年中国境内销售额的 4%,而高通是按照 2013 年度中国市场销售额的 8% 计罚、利乐是按照 2011 年中国市场销售额的 7% 计罚。
之所以数额巨大,是因为阿里「家大业大」,收入能力强,按百分比一折合下来也是一笔巨款。
直观来说,被罚近 200 亿,对阿里来说还没有严重到「伤筋动骨」,监管部门做出的重罚,也不是要否定平台经济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而是在于让平台经济在制度规范中发展,防止资本无序扩张,对阿里的这张罚单同时也是对其他平台经济企业的「敲打」信号。
某种程度上也正如蔡崇信在 4 月 12 日的分析师电话会议上所说的那样:「管理方的监管已经从侧面对我们的商业模式进行了肯定,目前整个市场处于平台经济,阿里平台的运营和商业模型是得到官方认可的。」
基本面依然稳固,如何反思才是关键
阿里的基本面仍然牢固。
根据阿里财报,去年 4 季度,阿里营收 2211 亿元,同比增长 37%,期末年活跃消费者 7.79 亿,单季增加了 2200 万,移动端月活跃用户 9.02 亿,单季增加了 2100 万,Non-GAAP 净利润 592 亿元,同比增长 27%。
无论从营收能力、盈利能力还是用户基数来看,阿里的体量和增速仍然*竞争力。尽管遭到了拼多多的有力挑战,但实际上阿里的核心消费者群体仍然非常稳固,单用户每年的购买力近 9000 元人民币。
而根据中金研报测算,年消费金额在 7000 元以上的阿里买家达到 1.9 亿人(截至 2020 年 6 月),这些人的人均消费超过 23000 元。
在电商领域淘宝天猫仍然是新消费品牌成长的*阵地,同时也是优质消费客群的首要选择。
就我自身的观察来看,身边也有许多朋友同时使用淘宝天猫和拼多多来购物,但是在拼多多上主要购买的仍然是低单价的小物件,但如果涉及到单价较高的品牌商品,比如衣物、电器、电子产品等等,仍然会选择在淘宝、天猫完成购物,以获取更可靠的消费保障。
换言之,挑战者云集不假,但阿里的电商仍然稳坐头把交椅,随着消费升级浪潮逐渐明晰,天猫在孵化、扶植品牌上的优势或将继续拉大。
另一方面,仍然在阿里体内运行的阿里云已经实现了盈亏平衡,并且市场份额稳步提升,卡位优势明显,与此同时,蚂蚁金服、菜鸟物流也都处在行业*梯队。
综合而言,阿里仍然是目前中国体量*、未来发展确定性最强的科技公司之一。
正如我们前面所提到的,阿里如何看待、反思此次事件,才是关键所在。
因为「二选一」的发生,在某种程度上反映出在商业竞争中,阿里没有充分依循「让天下没有难做的生意」的使命,以及「客户*」的价值观。
这可能也是阿里在此次事件中真正需要深入反思与总结的。
了解阿里的人大多知道,这是一家从创立伊始就非常重视「文化」价值观等听起来有些「虚」的事物的企业,这种重视绝非停留在口头强调,而是渗透到了公司经营的方方面面。
早在 2000 年的时候,阿里就拿出上百万元给员工做培训,在销售员工一个月的脱产培训之中,销售部分只占 40%,价值观部分占到了 60%。而直到现在,阿里对新入职员工的培训中,价值观培训也占据了很大的比重。
在 2009 年底阿里 B2B 业务部分销售人员出现严重的欺诈、腐败行为,为了维护「客户*」的价值观,涉事员工全部被处罚,时任阿里巴巴CEO、深得马云器重的卫哲也因为管理不力离任。
到 2019 年阿里发布「新六脉神剑」,即升级后的企业价值观,按照阿里透露的信息,修订过程历时一年,从合伙人到全球各事业群、不同司龄、层级的员工均参与了调研讨论,对「虚事实做」的重视可见一斑。
回到这次事件上来,「二选一」作为一种排他竞争手段,其实在商业领域非常常见,在互联网领域就更是如此。
由于平台经济是比较新的经济范式,如何界定「二选一」是正常市场竞争行为还是滥用市场支配地位,需要监管部门与市场、企业在实践中逐步探明。
阿里是否会将「二选一」视作对其价值观的某种背离?坦白说,我不知道。
如果将「客户」只定义为有诚意配合平台的商家,那么平台在大促中倾斜更多资源给它们,倒似乎更加符合了「客户*」的标准。解释权在阿里手中。
但是显然,广义上的客户群体不希望见到这样「让生意更难做」的竞争手段,监管部门伸出「有形的手」也是例证。
20 年的发展历程反复证明了,阿里是一家自我迭代能力很强,反思能力也很强的企业。这次事件,是否会成为又一次「深入骨髓」的改革契机,值得我们长期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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