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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家影视单位的对手,是二创还是短视频平台

在2021年4月9日,53家影视公司、5家视频平台及15家影视行业协会发表联合声明,宣布将对网络上针对影视作品内容未经授权进行剪辑、切条、搬运、传播等行为,发起集中、必要的法律维权行动。
2021-04-13 07:53 · 微信公众号:毒眸 毒眸编辑部

版权正在成为新一轮视频战争的抓手。

在2009年,激动网优朋普乐、搜狐视频曾经联合110家互联网视频版权的权利方,创建了“中国网络视频反盗版联盟”,在当年宣布对1000余部被盗版侵权的国内影视剧维权。之后快播等平台的倒掉,更是为会员模式的增长清除了障碍。

在2021年4月9日,53家影视公司、5家视频平台及15家影视行业协会发表联合声明,宣布将对网络上针对影视作品内容未经授权进行剪辑、切条、搬运、传播等行为,发起集中、必要的法律维权行动。

相比2009年,新一波反侵权浪潮中主要指向的是各短视频平台及内容创作者们。

在影视版权问题上,长视频与短视频的争论由来已久。各家流媒体为了版权付出了巨大代价,而短视频平台在未获得版权的基础上,围绕影视内容的长尾创作,却获得了大量的流量,这损害了长视频平台和内容创作者的利益。

从更大的竞争逻辑来看,长短视频的攻守之势早已改变。《2019移动互联网广告营销半年报告》显示,典型媒介平台广告容量TOP20中,抖音、快手的广告容量远远超过了爱奇艺

短视频和版权内容并非二元对立。在宣发层面,短视频二创和拉片都有助于影视综艺内容扩散和破圈;在文化层面,同人和二创是粉丝消费的重要形式,同时也在创作新的内容。

比如网络电影就在提升短视频平台的宣发成本。吾道南来创始人刘朝晖曾经透露,公司在短视频渠道的营销预算已经达到60%。优酷发布的报告也提到,全年优酷重点影片短视频营销占营销总预算比例增加了40%。

毒眸(ID:DumoreDumou)了解,长视频和影视公司的联合之下,未来短视频的相关创作或许需要获得版权方授权才能进行,但相关的规则还在细化中,这则声明看上去更像是表明态度,影视版权如何在短视频定价,还需要更早敲定。

对牵涉进这场版权纠纷的各方来说,探讨如何在版权保护的框架下,保证短视频在宣发和文化创造上的能力,可能是更加理性的方向。

“愤怒”的长视频

一个值得玩味的细节是,流媒体的正式涨价发生在联合声明的第二天。腾讯视频从4月10日起开始实行新的VIP价格。

爱奇艺早在去年11月13日对黄金VIP会员服务实行了多段价格调整,是9年来首次的价格调整。

几乎同时,在第三季度财报的分析师会议上,爱奇艺创始人、CEO龚宇表谈到短视频平台大量的版权影视剧片段,对大量版权影视而言损失巨大,而爱奇艺将通过法律手段和商务谈判手段进行谈判和处理。

龚宇的观点或许可以看作本次联合声明的一次前言。对长视频平台而言,短视频的侵权行为,正在消磨掉自身原有的版权优势。而流媒体在存量时代的提价策略,需要强调版权的价值。

短视频对于影视内容搬运,首先削弱了主站的内容价值。

在抖音搜索《司藤》《山河令》等热播剧,其话题合集播放量都超过数十亿,话题#我在抖音看综艺#总播放量更是高达363.4亿。

快手上,同样有不少热播剧集的切片视频和花絮内容。

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发布的《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20年12月,短视频用户规模8.73亿,占整体网民的88.3%。这些在短视频平台观看剪辑版《甄嬛传》的用户,也可能是流媒体还未覆盖的会员用户。

为了寻找新的增长空间,流媒体平台也在2020年加强了短视频和中视频领域的布局。

2020年,爱奇艺推出对标YouTube的随刻,腾讯视频在去年多次强调对短视频的布局。长短结合是流媒体*的优势。随刻在最近两年的爱奇艺选秀综艺中,都进行了站内二创大赛。

但在过去一年,流媒体的短视频战略效果仍然不彰。去年就曾有短视频行业的观察者在采访中表示,并不看好爱奇艺等平台的短视频尝试。更多的用户习惯在短视频平台,而不是主站内消费长视频的长尾内容。

放在更大的背景下,短视频和长视频在用户时间争夺上已经落于下风。

2020年一季度,短视频APP日均使用时长占比仅次于即时通讯,达21.15%,而在线视频APP日均使用时长占比则为10.4%,只有短视频一半不到。

虽然平台和影视公司之间存在复杂的竞合关系,但面对短视频的威胁,大家成了诉求一致的利益共同体。

一位业内人士告诉毒眸,反对短视频侵权的倡议早已存在,而这次声明的发布,也由几家流媒体平台和影视公司共同倡议。多位平台高管也曾公开发表过,有关投资大量资金拍出的作品被任意剪辑的不满。

一场有关长短视频的长久风波,在版权问题上一触即发。

未定的短视频

过去几年,短视频已经成为版权问题的高发地带。

毒眸此前梳理过,相关案例主要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出现在传播过程中,另一类则出现在创作过程中。

传播过程中比较常见的有盗播和微加工转发。盗播即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搬运平台的独播内容,常用手段是把长视频拆成若干短视频。加工转发,则是将视频进行“掐头去尾”“LOGO打码”以及其他微处理后转发。

2018年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曾下发特急文件《关于进一步规范网络视听节目传播秩序的通知》,要求“坚决禁止非法抓取、剪拼改编视听节目的行为”。

在创作过程中,创作者剪辑视频时未经授权使用他人视频片段,也有一定的侵权风险。

星娱乐法创始人、资深娱乐法律师李振武告诉毒眸,现行的《著作权法》规定,没有经过权利人的许可,传播已发布的影视作品,都涉及侵害著作权。针对互联网视频未经授权的使用,必须在法律规定的合理使用的范畴。

合理使用的情况有12种,目前能符合文娱行业商业用途适用的恐怕只有1种:为了评论说明解释某一个问题,在自己的作品里面适当引用已发表的作品。

而据《南方都市报》消息,过去在短视频中存在合理使用的滥用,2020年新修订的《著作权法》,对“合理使用”进行了重新界定。

按照法律要求,创作者剪辑视频时,不应去掉原本的Logo,应标明出处,且用于商业目的就会涉及侵权。如果对作品进行剪拼改编或是利用视频进行盈利,甚至有可能侵犯到演员的名誉权和肖像权。

法院判断短视频是否侵权时,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胡开忠教授告诉毒眸,对短视频切片和二次创作侵权的判定,有四个构成要件,即主观过错、存在侵权行为、侵权行为造成损害后果、侵权行为和损害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

“在二次创作中,如果把原有作品里最精彩的地方拿走,影响了原创内容的正常传播,对于电影在市场上的流通、获得的收入就会产生负面影响,在不构成合理使用的情形下,可能会构成侵权。”

现行的判例当中,一条切片视频的赔偿金,一般是几千元左右。孙海天说,“几十条、上百条视频累积后,得有多少钱?如果赔偿金让公司干脆破产了,这也不现实。”

6月1日,修订后的《著作权法》将开始生效。影视作品传播侵权的赔偿金额上限从50万升高到500万,另外还增设了处罚性赔偿金。

李振武告诉毒眸,“法官可以酌定,侵权性质比较恶劣的话,可以处以获利额的1-5倍以上的的违约金。”

反对创作者侵权容易,但如何落实授权政策需要更多摸索。

“先授权后使用”对普通创作者并不容易,一般热播剧的版权方很好检索,但联系授权却需要沟通和等待。影视公司授权通常需要付费,个人创作者也不一定愿意承担相关的费用支出。

孙海天告诉毒眸,针对电影、剧集和综艺,业内还没有音集协那样的集体管理组织,能够处理授权的问题。虽然有中国电影著作权协会这样的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但大部分电影版权未收纳在其版权库中。

由于平台和创作者的地位并不对等,能够约束双方的明确规定很难在协商中达成。多位剪刀手都向毒眸表示,他们在与平台的斗争中,仍然处于比较弱势的一方,当作品被下架时,几乎没有维权的渠道。

在法律意义上,短视频平台实际上要承担的风险更小。

孙海天告诉毒眸,从法律角度短视频平台有注意义务,却没有主动审核每一条视频内容是否获得授权的义务。就算进入法律程序,如果并非由平台本身上传,那么平台可以适用“避风港原则”,删除侵权内容或者封禁链接,而不需要赔偿。

但“避风港原则”不意味着平台高枕无忧。据公开报道,著作权维权案件常见的是起诉平台,少有直接起诉创作者的情况。

2018年5月,爱奇艺以“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为由,控告B站在《中国有嘻哈》热播期间未经授权擅自播出节目片段。要求B站立即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及合理费用 100万元,最终获赔共计 53500元。

而在近期,3月17日下午,#爱奇艺正式起诉B站#又登上微博热搜,引发热议。该案件开庭日期为2021年3月23日,暂时未宣判结果。

退一步讲,就算短视频平台在接到举报后删除相关内容,也会对平台生态造成负面影响。影视已成为抖音*的垂类内容之一。截至2020年6月,抖音影视类账号达3.3万以上,电影兴趣用户规模达到3.1亿,同比增长108%。

对长视频来说,短视频的宣发意义不容忽视。一位综艺宣发曾经告诉毒眸,在社交平台投放短视频,已经成为综艺节目的必要营销手段。

二创视频对影视作品热度也有不小的加成作用。

较为知名的出圈案例是B站UP主“逆转的桥”在影视分区发布的一支“现代版庆余年”剪辑视频。发布当天,该视频的播放量就突破百万,并成为了一周内分区*的视频。

自媒体“拉片”式的电影解说视频,也为正片带来较好的引流效果。虎萌文化创始人杨力曾提到,如果网络电影的某条抖音视频爆了,影片在视频平台的检索量一下就会跑到前几位甚至*。

考虑到平台和创作者的共同利益,看上去平台方更适合来争取授权。比如短视频平台先获得影视作品授权,在二次创作的视频播放后,再和版权方进行流量分成。比如,快手今年3月首次明确了直播间场景的音乐版权结算标准。

但毒眸采访到的律师都认为,这种美好的预期短期内不太可能实现。视频版权问题很复杂,在完善的体系建立之前,创作者、播出平台和内容版权方的缠斗仍将继续。

迷惘的文化参与者

“梅长苏真的死去了,明家四姐弟不会再聚首了,斯内普教授永远沉睡……”

视频剪辑博主@·池枣枣·发布的上述微博内容,被转发超过一万次。热门评论甚至使用了“绞杀”这样的字眼,认为本次联合声明的目的就是消灭同人再创作。但从毒眸了解的情况来看,“二创”未必是这次声明主要的针对对象。

美国学者亨利·詹金斯在《文本盗猎者:电视粉丝与参与式文化》中曾经提到,通过再创作,粉丝圈已经形成了一种“参与式文化”,将媒体消费变成了新文本的生产,甚至是新文化和新社群的生产。

但他也提到,粉丝和制作方之间的问题从未消失过。因为“粉丝创作的根本特性,挑战了媒体产业对流行叙事的版权”。去年4月就发生过B站视频被大规模下架的事件,引起了同人圈的震荡。

创作边界是需要厘清的关键问题。

北京师范大学学者尹一伊认为,边界问题无论从法律意义还是文化意义来看,都处于灰色地带。虽然业界普遍认可粉丝的二创行为是作为宣发部分而存在,不太可能“一刀切”,但始终存在不确定性。

二创是否具有独立版权也值得讨论。今年4月日本出现过一则有关同人内容版权的案例,第三方用同人作者创作的《虎兔》《阿松》等动漫的画作进行盈利,被同人作者状告侵权,并要求赔偿,而被告却认为同人画作也属于盗版,所以版权无效。

最终该案件以同人作者胜诉而告终,法院判决表示,同人作品具有*性,不同于依托作品的原作角色,拥有独立著作权。根据知识产权博主@曼卿Ruby的解读,该案例表明同人作品就算未取得授权,也不妨碍其享有著作权,是支持了同人作品的著作权,具有标杆意义。

官方也在牵头举办二创视频大赛,但官方和剪刀手的诉求存在冲突。爱奇艺在《鬓边不是海棠红》二创大赛发布的两版活动守则中,去掉了“B站二创”的字样,将要求改为“通过爱奇艺号上传”,同时还要求视频内容“横屏、原创、清晰无水印”,被认为限制了创作自由。

而版权界定的模糊,也让部分官方会在在剧播期默许二创但在剧集结束后马上要求下架。

在4月9日,有视频剪辑博主发微博称,她所剪辑的《隐秘的角落》相关二创视频在B站未能通过审核并且被锁定,原因写着“根据版权方要求”,这被她看作“过河拆桥开始了”。

但剪刀手小川也认为,二次创作不代表“一切都可以二创”,对于某些恶意抹黑角色、打法律擦边球的内容,或者是将长视频完全卡段搬运的内容,的确存在治理的必要。

对短视频平台广泛存在的拉片号,创作者初衷和版权方意志的平衡,也会是未来的问题。

有些“拉片”内容体现了一定的创作者思路,无法完全纳入宣发的轨道。比如一些吐槽烂片的内容,就并不符合版权方的宣传需求。

剪刀手芒果告诉毒眸,如果该声明能够整治某些为了博取眼球故意放大剧集瑕疵、断章取义的内容,对创作环境来说是好事,因为“每一部作品都应该拥有被公正看待的权利。”

因此,相比于讨论“二创视频是否在本次声明中被波及”,创作者们更在意的是,由粉丝圈形成的这种“参与式文化”,会不会在越来越多的限制中逐渐消失。

而在获取授权的路径中,一位接近短视频的从业者告诉毒眸,目前业内没有具备公信力的针对短视频的版权定价,版权方只按照长视频售卖,价格从几万到几十万不等,这对于创作者和机构来说,仍然是不太合理的。

目前看来,“二创”视频授权的问题似乎还有商榷的空间,长视频和短视频的平衡也在动态变化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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