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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2021年合作子基金征集公告

根据引导基金理事会确定的投资计划和投资领域,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2021年度申请引导基金参股设立子基金设立方案。
2021-07-22 10:22 · 投资界 Iris

投资界(ID:pedaily2012)7月22日消息,大连市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以下简称“引导基金”)是由大连市政府出资设立并按市场化方式运作的政策性基金,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科学决策、防范风险”的原则运行。引导基金以有限合伙方式出资参与设立产业(创业)投资子基金。根据引导基金理事会确定的投资计划和投资领域,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2021年度申请引导基金参股设立子基金设立方案。

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子基金重点投资领域

2021年度引导基金参股设立天使投资子基金、创业投资子基金和产业投资子基金,重点投资领域为:石化能源、精细化工、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与新材料、生命安全、新能源与新能源汽车和文化创意等市重点产业领域及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

二、申报条件

按照《大连市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大政办发〔2020〕54号)《大连市科技创业天使投资子基金管理实施细则》《大连市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工作流程》执行。

三、申报材料要求

1.申报材料:申请机构登记表、子基金设立方案(设立方案要素及子基金设立方案情况填报自查表)、申请人/管理人承诺函、出资承诺函、合伙协议草案、委托管理协议草案,申请人提交的申报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附件规定的内容。

2.申报方式: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向引导基金受托管理机构广州南粤基金集团有限公司提交申报材料。纸质材料应当列出目录,用A4纸张打印装订成册,纸质申报材料一式十份(原件两份、复印件八份),均需加盖申请人公章、骑缝章,邮寄、当面递交均可。同时,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至电子邮箱。纸质材料与电子材料须保持一致。

同时,子基金管理机构在申报材料准备过程中,应重点关注以下要点:

一是深化储备项目。重点储备项目落地应确定性较强,子基金管理机构应和拟投企业开展过实质性接触,判断依据为访谈纪要、尽调报告、投资意向书等支撑文件(可根据保密要求部分披露),或者子基金管理机构曾投资过拟投企业的上下游企业,对拟投项目所处行业具有深刻了解,杜绝子基金设立方案中有关储备项目的内容流于形式。本地储备项目将是引导基金重点考核要素;项目投资方向和子基金投资策略应符合《大连市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等指导文件精神。

二是细化补充社会资本出资情况。子基金管理人应详细论述社会资本的出资能力和出资意愿,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和保密要求的前提下,对子基金社会出资人进行更详细的披露,如出资人的股东背景、关联方背景、过往投资业绩等,挖掘出资人自身亮点,方便引导基金更全面客观地了解基金设立背景,帮助加快引导基金审批效率。

三是完善业绩表述及管理机构的制度和流程。子基金管理机构对投资业绩应做更清晰的表述,即除提供主要管理人的个人履历外,对于管理机构过往投过的重大项目、明星项目以及申请过其他地区引导基金的经验可做详细介绍。内容可包括该项目的募、投、管、退全流程,通过已投案例,突出自身的管理优势和投资能力。此外,对管理机构现行的内控制度和决策流程进行介绍,包括但不限于投资决策制度、风险控制制度、团队激励机制、员工跟投机制等。

本文来源投资界,作者:Iris,原文:https://news.pedaily.cn/202107/47481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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