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北京城市副中心产业引导基金(以下简称引导基金)投资的子基金管理人应具备以下基本合规条件
(一) 按照规定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
(二) 具备严格合理的投资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机制以及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
(三) 在中国大陆注册,且实缴注册资本(实缴出资)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有较强的资金募集能力,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与其业务相适应的软硬件设施;
(四) 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无行政主管机关或司法机关处罚的不良记录。
二、子基金的募集、设立、运作应满足下列要求
(一)子基金应在通州区注册;
(二)子基金认缴规模不低于5亿元;
(三) 在完成子基金认缴出资总额70%的投资之前,子基金管理人不得募集管理其他同类型基金;
(四) 引导基金不早于同一轮次的其他市场化投资者出资;
(五) 子基金的存续期限不超过10年,确需超过10年的,经引导基金同意,可适当延长。
三、子基金管理人的投资管理业绩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管理团队稳定,且至少有3名具备3年以上股权投资或基金管理工作经验、具备良好的管理业绩、至少主导过3个股权投资成功案例的专职高级管理人员;
(二) 子基金管理人或核心团队历史管理规模不低于30亿元;
(三)子基金管理人或核心团队历史管理的基金为所合作的地方政府完成过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或为当地形成重大税收贡献;
(四) 子基金管理人或核心团队过往管理的基金至少完成其中一支的投资及本金收回,该基金的累计退出额不低于2倍的投资成本;
(五)子基金管理人或核心团队过往在本支引导基金重点产业的投资领域已投资并培育出不少于两家当前估值(或市值)超过100亿元的细分行业龙头,并在其投资后该被投企业完成IPO上市或又继续完成不少于一轮的成功融资;
(六)子基金管理人在私募股权基金行业权威排行榜中位列前三十名。
北京城市副中心产业引导基金管理人将通过严格的尽职调查,依据上述各项标准要求对子基金及子基金管理人的申请资质进行审核。
四、咨询和联系方式
如有意向参与引导基金合作方选聘,请发送基金募集说明书和联系方式至以下邮箱地址:bcscfof@shougangfund.cn
特别需要提醒的是,为兼顾引导基金的产业落地和投资回报,对于子基金管理人的投资管理业绩提出了一定要求,以下是相关解读,请您了解:
01
子基金管理人或核心团队(需在原任职机构担任合伙人或基金关键人士等重要职位,下同)历史管理规模不低于30亿元;
解读:基金管理团队应具备较大体量资金的投资和管理经验及能力,以支持后续的基金操盘和运作,提供稳定高水平的投资回报。
02
子基金管理人或核心团队历史管理的基金为所合作的地方政府完成过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或为当地形成重大税收贡献;
解读:为实现副中心产业落地的整体诉求,基金管理团队应具备通过自身的行业认知和影响力,触达优质项目,并实现区域招商引资贡献的能力和意愿。
03
子基金管理人或核心团队过往管理的基金至少完成其中一支的投资及本金收回,该基金的累计退出额不低于2倍的投资成本;
解读:在当前私募股权投资市场和二级市场价格波动的整体背景下,具备较强的基金整体配置和运作能力至关重要,基金管理团队应能匹配经济周期为投资人分阶段贡献收益,投得出去同时也能收得回来。
04
子基金管理人或核心团队过往在本合伙企业重点产业的投资领域已投资并培育出不少于两家当前估值(或市值)超过100亿元的细分行业龙头,并在其投资后该被投企业完成IPO上市或又继续完成不少于一轮的成功融资;
解读:行业认知水平、优质企业识别和获取能力、投后管理和赋能是专业化投资机构最重要的三方面能力,基金管理团队过往投资的产业龙头项目情况一方面验证了上述能力,一方面也是后续产业投资的资源基础。
05
子基金管理人在私募股权基金行业权威排行榜中位列前三十名。
解读:行业权威排行榜从多维度、横纵向对管理机构进行评价,体现市场对机构专业能力的认可度,可侧面验证基金管理机构的投资能力、运营管理能力和投资效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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