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7日,由《财经》杂志、财经网、《财经》智库、财通汇联合主办的“《财经》年会2023:预测与战略”在北京举行。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院长白重恩在会上精彩发言。
以下为部分发言实录,投资界(ID:pedaily2012)整理:
非常高兴有这样一个机会跟大家分享。今天这一节的主题是提振市场信心,我觉得合理和稳定的监管对于保持市场信心是特别重要的一个方面,尤其是对于数字经济的企业,因为对数字经济企业的监管是一个新事物,怎样更好的对数字经济企业进行更好的监管,以及数字经济企业怎么更好的承担社会责任,这是两个非常相关的问题。
主持人提到了昨天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到,要大力发展数字经济,其中要特别提到提升常态化监管水平,支持平台企业在引领发展,创造就业,国际竞争中大显身手。怎样提升常态化监管水平?大背景,高质量发展是我们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要务,所以我们要提升常态化监管水平,首先目标要非常明确,常态化监管的目标应该是企业怎么为高质量发展做出*的贡献。
监管和企业社会责任是密不可分的,对企业进行监管的目的是为了让企业更好的承担社会责任。同时,企业自身也会采取一些措施来承担社会责任。社会的监督,也会推动企业更好的承担社会责任。所以,我把监管和企业承担社会责任放在一起管。监管的目标是高质量发展,对企业社会责任的要求,也应该是基于高质量发展。
首先,我们要清楚高质量发展的内涵是什么,我的体会,从经济的角度来说,高质量发展应该包含下面四个主要的元素:*,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比如,消费更重要,既有物质消费,也有精神消费,我们也强调共同富裕,机会公平是核心。提升人参与发展的能力。第二,高效率。我们过去改革开放,对提升资源配置的效率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未来还要继续做这样的努力。第三,可持续。包括创新驱动,在经济发展理论中一个最重要的结果就是创新才是可持续发展的*源泉,当然创新包括多方面的,科技的创新、制度的创新、企业管理的创新、商业模式的创新等等。也包括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第四,安全。
我们对照一下数字经济企业在高质量发展中已经做了什么?还有什么不足?从以人民为中心的角度来看,数字化企业为消费者带来了很多便利,每个人都有很深的体会,丰富了消费者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也提供了更加方便的学习机会,从这点来说,做出了很大的贡献。从效率的角度来说,不管是数字产业化,还是产业数字化,数字化企业也提升了效率,为社会创造了价值。从可持续发展方面来说,很多数字化企业有很多创新,不仅自身有很多创新,还给其他创新者提供了很多机会,很多创新企业依托于数字化企业的平台才能产生更大的价值。比如一个生产消费品的企业,和数字化平台对接,能够更好的了解消费者购买的行为,从中推测消费者真正需要什么,这对于企业创新它的产品是非常重要的,没有这样的数字化企业,数字化企业也很难做得到。
没有得到足够重视的地方,从安全方面来说,数字经济企业在安全方面所做的贡献不够,我们已经解决了什么样卡脖子的问题?在过去一些潜在的卡脖子问题,已经被数字经济企业解决了。比如电信基础设施,现在我们在这方面做的很好,如果没有把电信基础设施掌握在自己手中,就会面临很严重的卡脖子问题。移动支付、电子商务和现代物流、高性能计算机,我们的数字经济企业都做的非常好,我们要旗帜鲜明的说清楚数字经济已经在国家安全、经济安全方面做出了很大的贡献。
我们对数字经济企业还有更高的要求,数字经济企业怎样更好地为高质量发展做贡献?我想监管和一定的社会压力是必要的,为社会做贡献跟企业自己的生存发展还不完全一致,为社会做贡献靠长期可持续发展,但对很多企业来说,外部压力是有一定必要性的。监管者和社会的压力应该关注的问题是企业是否可以更好地为高质量发展做贡献。
我觉得社会或者监管者,可能对数字经济企业比较关注的几个希望改进的地方有以下几个方面:*,对垄断的关注。如果企业采取了一些垄断的行为,可能会影响竞争,而竞争对公平、效率、创新都非常重要,垄断有可能负面的影响创新的,这是一个很复杂的问题,又有可能促进创新,创新形成的垄断有比较高的回报,所以怎么让这个双刃剑怎么更好的正面得到发挥,负面进行抑制。垄断可能对消费者和收入分配产生不利影响。
关于垄断数字经济企业,尤其是平台企业,天生就必须规模大,才有生存的价值,因为一个平台拉入越多的参与者,参与者之间的交易才能更加充分,积累的信息更加有价值,所以平台企业就是要大,越大效率越高,才能为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在经济学理论中,大家有一个比较明确的认识,就是不应该限制平台企业的规模,规模大才有效。但规模大就有可能产生一些对社会不利的影响,我们要分清楚一个企业的规模和垄断地位与垄断行为不同,不应该限制它的规模,而应该抑制它的垄断的行为。这是我们在监管中要特别仔细考虑的。
另外,大的企业盈利性比较好,有人认为收入分配不合理,这些企业所做的投资开始的时候面临着很高的风险,如果投资成功的希望并不大,10家投资最后只有1家成功,甚至更少的企业成功,这些成功的企业必须要有比较高的回报才能事先愿意做这样的投资,所以没有高回报的引导,他就不愿意承担这样高的风险。所以,我们对企业的高额盈利一定要有个合理的认知,不能简单的反对。
对安全的关注,数字经济企业在很多方面涉及安全问题,比如数据关乎国家安全,企业的体量大,就有可能对经济、政治、社会产生系统性的影响,怎样保障这些企业的系统影响力不被滥用,不被用到可能损害社会的方面。对社会和文化的影响,企业提供的精神服务和产品是不是健康的,是不是与社会公序良俗相悖,消费者隐私的保护等方面都是监管部门要关注的问题。
要解决这些问题,监管要有一些披露措施,让企业更好的承担社会责任。怎么提升常态化监管的水平呢?下面就四个方面简单说明一下:*,平衡监管与创新,如果监管过度可能抑制创新,企业都被管死了,就没办法实现它的价值,如果人们预期它成功了就会受到非常过于严格的监管,人们就不会进行这样的风险投资。怎么做的更好?全世界都在探索过程中,所以要耐心进行研究。另外,治理上的困难,当被监管对象非常强大的时候可能产生监管捕获,被监管者对监管者产生过大影响,以致于一些正常的监管不能得到有效的实施,这是任何一个国家都会关心的问题。监管者应该和相关企业、行业协会深入沟通,一起找到好的平衡点。因为寻求平衡点非常困难,仅靠监管者自己可能有它的难处,毕竟监管者对企业的了解没有企业自己那么清楚,所以监管者要更多的得到企业的帮助。同时,企业也要拥抱监管,和监管者一起努力形成合理的监管。
第二,将监管决策留在专业部门。企业要和监管者一起努力让监管决策留在专业部门,如果监管决策在专业部门不能很好的解决而上升到政治层面,决策和实施可能更加难以有灵活性。监管者要秉持专业精神有所作为,不应将决策推给更高层。同时,制度设计上要营造支持专业部门敢于作为的制度环境,治理中,更高层设目标。
第三,关于数字确权的监管。数字确权是一个很重要的选择,一方面要保护数字平台企业的积极性,同时还要赋予其他企业智能化管理,让消费者有更大的受益,让消费者以一定的形式参与数据价值分配,为消费者带来更大的收益。平衡好这些很难,平台企业如果不做好这些平衡,只看到自己当前的利益,有可能有一天突然面临强有力的监管。
第四,企业要有承担社会责任和监管合作的战略。首先,要梳理清楚自己在这方面已经做了什么样的贡献,要讲好企业自己的故事,要有企业自己承担社会责任的叙事。另外,进一步思考社会对企业有什么样的期待,更好的满足社会的期待,同时保障企业可持续健康发展,保持企业的活力,以积极前瞻的态度拥抱监管,这样的企业社会责任战略是保障企业、产业和数字经济可持续健康发展的必要条件。
我想跟大家分享的就到这里,非常感谢大家的聆听,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