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服务于“投早投小投科技”的发展目标,大力支持高校师生、高层次人才团队创新创业,安徽省新兴产业引导基金出资设立安徽省雏鹰计划专项基金(简称“雏鹰计划”)。经公开遴选,安徽创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创谷资本”)成为雏鹰计划母基金管理人。根据工作安排,母基金将于近期开展子基金管理机构公开遴选工作,现将基金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子基金基本情况
(一)设立方式
母基金通过发起或联合市县、国有企业、高校、天使投资企业、市场化投资基金等方式设立子基金,支持国内外高校师生、初创团队创办公司,开展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化。子基金分为师生创业子基金、初创团队子基金两类,分别通过股权投资方式对国内外高校师生、初创团队创业给予支持。如对接国家大基金设立子基金,以国家大基金相关要求为准。
(二)基金规模
师生创业子基金原则上每支子基金规模不少于1亿元人民币;初创团队创业子基金原则上每支子基金规模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
(三)存续期限
子基金存续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0年,在子基金股权资产转让或变现受限等情况下,经子基金出资人协商一致,可延长2年。
(四)组织形式
子基金组织形式为有限合伙制或公司制。
(五)注册地
子基金原则上应注册在安徽省内,因参股国家大基金确需在省外注册的,根据国家大基金要求办理。
二、子基金管理机构要求
(一)管理资质
基金管理机构在正式签订合伙协议(或公司章程)前,实缴出资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并在中国证券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相关登记程序,同时符合监管部门防范资本无序扩张的监管需求。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与配资比例高、社会募资能力强、资本运营经验丰富、有产业资源导入能力和重组项目储备的基金管理机构合作。
(二)管理团队
基金管理机构须在安徽省内设置固定办公场所,管理团队至少有3名具备3年以上初创项目投资经验或相关行业经验的高级管理人员,至少1名核心人员常驻安徽办公或在省内缴纳社保;管理团队主要成员未有受过行政主管机关、司法机关处罚的不良记录;或在3年内未受过行业自律组织处罚。
(三)出资要求
子基金管理机构需对所管理基金出资入股,认缴出资原则上不低于该基金认缴规模的1%,具体出资金额与比例需在合伙协议或公司章程中明确。
三、子基金投资定位及母基金管理机制
(一)返投要求
子基金投资于在安徽省内创业的国内外高校师生、初创团队的资金不低于引导基金出资额的1倍。对单个单位累计投资原则上不超过子基金实缴规模的20%。
为进一步强化基金招商在“双招双引”工作中的关键性作用,属于以下情形的,可将投资额计算为基金投资于安徽省注册企业的投资额,具体包括:
①在基金存续期内,安徽省以外的被投企业注册地迁往安徽省内,并承诺迁入安徽后5年内不得迁出,或被安徽注册企业收购(仅限于控股型收购或收购并表);
②被投资企业注册在省外,通过对该项目投资,将其企业总部、区域总部、纳税主体、生产基地、研发基地落户省内,或在省内成立子公司,实缴资本不低于子基金投资省外被投企业的投资额的;
③基金管理公司或属于同一实际控制人的管理公司在管的不属于引导基金体系内的其他基金,新增投资安徽省内注册企业或投资安徽省外注册企业且符合前述情形的。
(二)母基金管理机制
母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委派一名代表作为子基金投委会委员;也可以不参与子基金投委会的决策,但有权委派一名代表作为投委会外部委员或观察员(以下简称“外部委员”),该外部委员有权列席投委会会议。母基金委派的代表可对违反有关规定及合伙协议或公司章程的项目行使一票否决权。
申报指南与评分细则将于遴选工作启动之日正式发布。
联系人:董越,18956039368
来源:创谷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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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投资界,原文:https://news.pedaily.cn/202212/50617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