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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赣州人才基金招GP

2023年7月,赣州市确定设立预期规模为5亿元人民币的赣州市人才创新创业投资基金,重点投向契合赣州市赣州市“1+5+N”产业集群的子基金。
2023-08-10 15:07 · 投资界

赣州市人才创新创业投资基金公开征集子基金管理人

赣州市人才创新创业投资基金(下称:人才基金)正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子基金管理人,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人才基金情况介绍

为落实市委市政府“三大战略、八大行动”决策部署,大力吸引高端人才在赣州创新创业,促进我市创新能力加快提升,扶持人才类创新创业企业发展,引导社会资本进入赣州市人才类创业投资领域。2023年7月,赣州市确定设立预期规模为5亿元人民币的赣州市人才创新创业投资基金,并委托由赣州发展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基金管理人进行运营管理。人才基金将遵循“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科学决策、防范风险”的基本原则,重点投向契合赣州市赣州市“1+5+N”产业集群的子基金。

二、子基金管理人准入标准

基金管理人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从业资质:在中国内地依法注册,已获得中国证券基金业协会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原则上实缴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二)管理团队:配备专属且稳定的管理团队,至少有2名具备三年投资行业经验的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团队主要成员近三年未受过行政主管机关或行业协会处罚的不良记录;

(三)投资能力:人才基金管理人或其主要股东(公司制)、普通合伙人(合伙制)或2名以上管理团队主要成员以骨干身份共同累计管理股权投资基金规模不低于1亿元,至少有1个以上成功投资案例,能够为被投企业提供辅导、管理、咨询等增值服务;

(四)内部制度:管理和投资运作规范,具有完整的投资决策程序、健全的激励约束机制、跟随投资制度、资产托管制度、风控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

三、申报子基金主要要求

人才基金投资设立子基金应符合下列基本要素:

(一)基本要素:人才基金下设子基金原则上在赣州市(含县、市、区)注册,经人才基金投决会同意可注册在赣州市外,但项目投资需按要求完成返投;存续期限原则上不超过7年,可协商延长,基金在《合伙协议》签署后的12个月内应开展投资业务;人才基金的规模和投资者人数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二)出资要求:人才基金对子基金的出资比例按不高于落地县(市、区)对子基金出资且不高于30%执行,子基金对单个项目投资上限以合伙协议约定为准;

(三)投资方向:人才基金子基金应围绕“1+5+N”主导产业和各地首位产业进行投资,子基金所投资的人才创新创业项目中项目团队(包括但不限于企业高管、技术研发人员、科研院所核心人员等)应至少持有5%的股权,同时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属于《赣州市人才分类目录》D类及以上人才作为项目团队核心成员的创新创业项目。

2.创业项目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或获奖科技成果支撑,并且项目团队成员中包括担任过上市公司高管、独角兽企业研发主要负责人或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人员。

3.在地级市以上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奖或者获得人才专项资金资助的创新创业项目。

4.在地级市及以上孵化器(创业孵化基地)培育的标杆创业企业。

(四)返投要求:人才基金子基金优先投资于赣州市企业,也可以对外投资,但必须“投外引内”,返投比例不低于100%。返投金额可按投资于赣州市(或新设)企业的实缴资本、在赣州落地项目的实际总投资额等方式核算,具体核算方式以合伙协议为准。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可认定为子基金的返投:

1.投资注册登记在赣州市的企业;

2.投资的市外企业以股权投资方式投资赣州市已有企业;

3.投资的市外企业在市内投资设立主要负责生产研发的子公司;

4.投资市外企业迁址落户我市的;

5.人才基金子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投资赣州市企业或引入市外企业落地赣州的,或由子基金管理人推动落地的企业;

6.其它经拟设立的赣州市基金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认定视为投资在赣州市内的情形。

四、申报流程

方案申报—>初审—>立项答辩会—>尽职调查—>投资决策

五、报名方式

申报主体按照本公告所附申请报告格式和要求提供书面申报材料,其中盖章扫描版电子材料1份提交至邮箱gzftjj@163.com则视为有效报名。初审通过后,提交纸质版材料一式两份(A4纸张标准打印装订,加盖公司公章、骑缝章,纸质材料列清目录、装订成册,正本2份)邮寄至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兴国路65号赣州总部经济区西座14楼。

六、其他事项

(一)子基金管理人应承诺对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一致性负完全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将取消其申报资格,严重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二)申报材料不予退回;

(三)本公告仅是一种邀请行为,并不构成法律上的要约。基金管理人根据上述程序择优确定,如未入选不再另行通知,基金合伙协议由各方后续在不违反本公告相关要求前提下协商拟定;

(四)赣州市人才创新创业投资基金对申报相关事项拥有最终解释权。

联系人及电话:

陈女士:0797-5163589

黄先生:0797-5163592

特此公告。

附件1:赣州市人才创新创业投资基金子基金管理人申报材料

附件2:《赣州市人才分类目录》

来源:赣州发展集团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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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投资界,原文:https://news.pedaily.cn/202308/51939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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