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不断做优拱墅区人才生态环境,充分发挥基金对人才科创项目的鼓励和吸引作用,现按照《拱墅区人才科创基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特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子基金及管理人。
一、 基金简介
拱墅区人才科创基金是由区政府主导设立,实施市场化运作的基金,其设立宗旨是加大对我区人才的金融支撑,吸引重大科技专项成果在区内转化。人才科创基金重点投向子基金,子基金聚焦早期科技创新型的人才项目及区级以上认定的科技创新成果转化载体等。
人才科创基金鼓励子基金在子基金存续期间提前退出,激励子基金及时完成返投指标。人才科创基金在子基金中的出资比例不高于30%。子基金各出资方应在公司章程或合伙协议中明确约定收益分配和亏损负担方式。为更好地发挥政府出资引导作用,人才科创基金可在取得的投资收益中向合作对象进行让利。
二、 报名要求
(一) 子基金设立要求
子基金法律形式为公司制或有限合伙制,子基金设立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 基金规模:子基金规模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
2. 投资领域:子基金重点投向早期人才科创项目、区级以上的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基金,包括具有市场前景的实验室成果、概念验证项目、中试研发项目、重点产业和未来产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等。其中,早期人才科创项目是指成立年限5年以下,且投后估值2亿元以下的人才科创项目。
3. 投资比例:子基金对单个项目的投资额不得超过子基金规模的20%。
4. 存续期:子基金存续期限一般不超过8年,其中投资期不超过3年。
5. 返投要求:子基金管理人承诺返投额不低于区产业基金出资金额的两倍。
(1)返投计算主体:包括子基金及子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
(2)返投额计算方式:投资区内存量企业的,按照实际投资金额1倍计算返投额,从区外招引到拱墅区内的或在区内新培育的市级以上人才项目、拱墅区“大运英才”项目的,按实际投资金额2倍计算返投额;
(3)其他满足《拱墅区产业基金实施细则》返投认定条件的情形按照《拱墅区产业基金实施》相关规定计算返投额。
6. 管理费用:子基金的管理费按照市场化原则操作,由基金管理公司与子基金管理人根据行业/市场惯例协商确定,并在子基金合伙协议或者公司章程中明确规定。
7. 资金托管:子基金应当委托一家拱墅区内有相关资质的商业银行进行托管,托管银行由基金管理公司指定,按照有关规定及托管协议开展资产保管、资金拨付和结算等日常工作,对投资活动进行动态监管,定期向基金管理公司出具银行托管报告。国家、省、市引导基金有特别规定的除外。
8. 子基金注册地址:子基金应注册在拱墅区。
(二) 管理机构要求
子基金应委托专业投资机构作为子基金管理人, 要求子基金管理人不低于以下条件: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且已在相关监管部门或行业自律组织登记备案,实收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最近3年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2. 有固定营业场所及与其业务相适应的软硬件设施,应向符合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有关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
3. 具备丰富的投资管理经验和良好的管理业绩,健全的投资管理和风险控制流程,规范的项目遴选机制,能够为被投资企业提供创业辅导、管理咨询等增值服务;
4. 至少有3名具备3年以上股权投资或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工作经验的高级管理人员,且有3个(含)以上股权投资的成功案例;
5. 子基金管理人在提交项目合作方案时,须至少已取得拟设立子基金总规模30%额度的出资意向,并提供拟出资人出资承诺函等材料。
三、其他事项
1. 管理机构应当据实根据要求报送有关材料,对于提供虚假材料的应聘机构,将取消其资格。
2. 杭州拱墅产业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对本次征集相关事项拥有最终解释权。
四、联系方式
杭州拱墅产业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石靖凡 13185015117
应丹平 17521302182
来源:拱墅国投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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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投资界,原文:https://news.pedaily.cn/202308/51988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