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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氏兄弟“湘晖系”风光不再

2020年10月,卢建之因涉嫌职务犯罪被立案调查,此后因涉嫌受贿被逮捕。2022年1月27日,湖南省纪委监委制作的反腐专题片播出。湖南中烟工业原总经理卢平涉嫌收受贿赂4.13亿元,挪用公款1.35亿元。弘康人寿董事长卢德之以“特别关系人”身份露面。
2023-09-24 12:16 · 微信公众号:时代财经APP  作者 | 刘子琪 编辑 | 卢   
   

曾经风光无限的“湘晖系”,已难复当年之勇。在资本市场,卢德之和卢建之兄弟二人以湖南湘晖资产经营股份有限公司为起点,纵横捭阖,逐渐谱织了蔚为壮观的“湘晖系”。

*之时,卢氏兄弟二人掌控万福生科(300268.SZ,后更名佳沃股份)、华民股份(300345.SZ)等多家上市公司,所跨领域横跨地产、券商、保险、农业、电力、能源、餐饮等。2015年10月,卢德之成为弘康人寿董事长。

辉煌总是短暂,“湘晖系”近年急转直下。2020年10月,卢建之因涉嫌职务犯罪被立案调查,此后因涉嫌受贿被逮捕。2022年1月27日,湖南省纪委监委制作的反腐专题片播出。湖南中烟工业原总经理卢平涉嫌收受贿赂4.13亿元,挪用公款1.35亿元。弘康人寿董事长卢德之以“特别关系人”身份露面。

专题片播出四天后,卢德之离任弘康人寿。“湘晖系”荣光已成往事,至今弘康人寿董事长职位仍然空缺。

弘康人寿褪去“湘晖系”光环

2012年,弘康人寿成立,有7家原始股东,时任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为李安民。成立后三年,弘康人寿经历一系列增资和股权转让。

2015年6月,弘康人寿股权结构变为:镇江和融持股19%,紫石矿业持股14.7%,亚雅油脂化工持股14.5%,津鹏世纪持股14%,涤诺皂业持13.8%,南通燃料和广西开源置业各持股12%。弘康人寿股权较为分散,没有实控人。

同年10月,卢德之接替李安民担任法定代表人和董事长。从2018年第二季度披露的偿付能力报告开始,弘康人寿实控人也变为卢德之。值得注意的是,卢德之没有直接持股弘康人寿股权,也并未与上述7家股东存在明显的关联关系。

2021年5月,卢建之因涉嫌受贿罪被逮捕,卢德之也牵扯贪腐案。2022年1月,湖南省纪委监委制作的反腐专题片《反腐倡廉永远在路上》提到,湖南中烟前掌门人卢平为进入“更高级的圈子”,把卢德之等人奉为座上宾。

在反腐专题片播出后的第四天,弘康人寿发布公告称,卢德之因个人原因不再担任公司董事长、董事、董事会下属专业委员会委员等职务。

在此之前,卢德之的退任早有端倪。2020年6月,卢德之卸任弘康人寿法定代表人,时任副总经理周宇航接棒。与此同时,独立董事孙瑾以及董事桑立伟、张亚明、韦学礼纷纷退出。而桑立伟和张亚明分别为弘康人寿第二、第五大股东提名的董事。

图源:企 查查

2019年,弘康人寿原总经理张科离职,周宇航出任副总经理,彼时业内已有消息传出称其有望出任总经理。但直至2021年10月,原银保监会才批复同意周宇航的弘康人寿总经理任职资格。

转型终身寿险,年金险成退保重灾区

有别于传统寿险公司的发展道路,弘康人寿在成立初期选择主打互联网保险产品,被行业誉为“最彻底的互联网寿险公司”。

得益于押宝分红险、投连险和银保渠道,弘康人寿在成立后*完整年度便实现盈利。2013年,弘康人寿净利润为94.38万元,营业收入超10亿元。

2015年至2020年,卢德之任职期间,弘康人寿分别实现净利润2327.49万元、3854.46万元、7898.83万元、1.66亿元、1.76亿元、3336.39万元。2021年至2022年,弘康人寿实现净利润298.24万元、1663.94万元。

2020年开始,弘康人寿的业绩出现下滑。究其原因,或与分红险新规出台有关。

分红险一直是弘康人寿保费收入的主要来源。据弘康人寿2019年年报,该公司2019年原保险保费收入前5位保险产品中,前4位均是分红型保险产品,合计原保费收入114.35亿元,占公司原保费收入的90.17%,且主要销售渠道为银保渠道。

图源:弘康人寿2019年年报

2020年2月,原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强化人身保险精算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对分红险的红利分配进行严格的调整,明确演示利率上限,将红利分配比例统一为70%。

受此影响,弘康人寿的分红型产品主营收入有明显下降。2020 年原保费收入前5的产品中分红险只占其三,且保费合计仅有46.03亿元,缩水近六成。2021年,弘康人寿原保险保费收入前5位的保险产品中,弘康安弘赢两全保险(分红型)和弘康安康赢两全保险(分红型)虽然仍处前两名,但较2020年均有所下降。

图源:弘康人寿2022年年报

与此同时,随着互联网保险新规的出台,互联网保险销售也迎来强监管。

2021年10月,原银保监会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保险机构互联网人身保险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根据新规要求,自2022年1月1日起,我国互联网人身保险产品范围仅限于意外险、健康险(除护理险)、定期寿险、保险期间十年以上的普通型人寿保险(除定期寿险)和保险期间十年以上的普通型年金保险。

也就是说,*险、分红险等人身险产品将无法上线经营。这对于主打互联网保险产品的弘康人寿来说,无疑是巨大的冲击。

弘康人寿也尝试改变。2022年一季度,弘康人寿开始对成本相对较高的分红产品销售进行控制,鼓励多做终身寿险等价值类产品,推出多款爆款增额终身寿险。

2022年,弘康人寿原保费收入前5的产品中均为终身寿险,保费收入合计63.64亿元,占已赚保费的超7成。今年二季度,弘康人寿实现保险业务收入36.42亿元,较上季度增长42.77%;实现净利润1.32亿元,较上季度扭亏为盈;报告期实际净现金流为3.19亿元。

在业绩增长的同时,弘康人寿年金险仍成为退保重灾区。今年二季度,弘康人寿综合退保率为3.19%。退保率居前三位的产品分别为弘康相伴长久年金保险、弘康附加两全保险(2021 版)、弘康弘运来B款年金保险,本年累计退保率分别为42.71%、-47.10%、77.56%。

增资路漫漫,新规下偿付能力下降

弘康人寿的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曾一度大幅下滑。

2014年至2017年,弘康人寿偿付能力充足率为 367.19%、215.66%、167%、123.63%,此后便一直维持在130%左右,直至2020年再回调至162.83%。

2023年二季度,弘康人寿的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为79.81%,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25.95%,环比下降。经时代财经对比发现,弘康人寿2023年第二季度的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为近七年来*。

图源:弘康人寿年报

究其下降原因,弘康人寿解释称,主要由于权益类资产市值下降和保单未来盈余的资本分级监管规定,导致核心偿付能力溢额下降。

保险公司偿付能力溢额是衡量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状况的重要指标,与注册资本金之间存在一定关系。作为一家主打互联网保险新型寿险公司,弘康人寿初始注册资本3亿元;2012年11月,股东增资至5亿元;2014年12月,获批变更注册资本10亿元。

这些年来,弘康人寿一直走在增资路上。2016年,弘康人寿通过增加2亿元注册资本、引入2家新股东的方案,拟将注册资本由10亿元增至12亿元,但此次增资并未完成,并在随后几年内其增资方案频繁更改。

直到2018年底,弘康人寿增资方案第四次被修改,拟将注册资本由10亿元增至10.884亿元,但这份增资方案并未获得一致同意,只获得66.82%的支持率。

弘康人寿多家股东的持股也遭遇冻结。据弘康人寿2023年2季度的偿付能力报告,7家股东质押或冻结股份比例合计高达48.31%,比例相当之高。其中,*大股东股份被质押,第二、三、五大股东股份遭冻结。

图源:弘康人寿2023年2季度的偿付能力报告

针对上述问题,时代财经与弘康人寿取得联系,截至发稿未获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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