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现代产业引导股权基金(以下简称:“引导基金”)正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子基金管理人,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赣州市现代产业引导股权基金情况介绍
为积极推进我市产业基金发展,做大做强产业链,加快形成布局合理、结构优化、竞争力强的“1+5+N”产业集群,助力赣州市打造成为省域副中心城市、对接融入粤港澳大湾区桥头堡,促进赣州市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我市于2023年9月确定设立总规模为50亿元的引导基金,并委托赣州发展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基金管理人进行运营管理,引导基金按照“项目市场化、管理专业化”原则,重点投资契合我市“1+5+N”产业集群的子基金。
二、产业子基金要求
(一)子基金管理人申报要求
1、在中国大陆依法设立且实收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且已取得私募基金管理人相关备案登记;
2、管理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在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3、至少有3名(含)以上高级管理人员具备3年(含)以上的股权投资管理经验,且管理人或其管理团队有3个(含)以上股权投资的成功案例(原则上项目已退出,回收资金大于投资成本或项目已上市,回收资金(如有)加上未兑现公允价值大于投资成本可被认定为成功案例);
4、派驻的子基金的专职管理团队至少1名(含)专职管理人员具备5年(含)以上私募基金管理经验。在拟合作基金主要投资领域,至少1名(含)专职管理人员具备基金募资、投资和管理经验,且主导过投资项目实现成功退出;
5、管理公司及其关联方对拟合作基金认缴出资额原则上不低于该基金认缴规模的1%(含);
6、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和与基金管理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7、子基金管理机构需同意引导基金向子基金委派一名观察员,该观察员列席子基金涉及投资项目审批决策的相关会议,包括但不限于咨询委员会(如有)或投资决策委员会等。
(二)申报子基金主要要求
引导基金设立子基金应符合下列基本要素:
1、组织形式:有限合伙制。
2、出资比例:引导基金对单一子基金的出资金额原则上不超过自身认缴规模的20%;引导基金的出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子基金认缴规模的50%。
3、存续期限:子基金存续期限(投资期+退出期)不超过7年,延长期不超过2年,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但不超过引导基金存续期限。
4、投资领域:主要将围绕赣州市“1+5+N”产业集群,重点聚焦现代家居产业、有色金属产业、电子信息产业、纺织服装产业、新能源及新能源汽车产业、医药食品产业等赣州重点发展领域。
5、投资地域及返投比例:子基金着重投资于赣州地区的项目,且投资于赣州地区的项目金额不低于引导基金出资额的1.2倍,“投资于赣州地区的资金”计算方式详见附件1。
(三)优先审查情形
在满足子基金管理人要求和申报子基金要求的前提下,满足以下任一要求的申报方案可以优先审查:
1、管理过国家级基金的基金管理人;
2、近2年在清科研究中心发布的“中国股权投资年度排名”或投 中网发布的“投 中榜年度榜单”排名前20;
3、近三年均为A类券商的私募子公司;
4、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的金控集团下属私募子公司;
5、募集的赣州区域外资金合计占比不低于30%;
6、拟引进落地项目具有显著的育龙头、补链条、建平台、保要素、强集群效能。
三、申报流程
公开征集→方案申报→初审→立项答辩→尽职调查→投决预沟通→投资决策。
四、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须同时提交电子版材料与纸质材料。电子版材料、纸质材料内容须保持一致。报名人对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一致性负完全责任,申报材料一经提交恕不退还。材料提交前请与赣州发展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取得联系,按照相关要求将电子版材料提交至邮箱gzftjj@163.com;纸质版材料一式五份(A4纸张标准打印装订,加盖公司公章、骑缝章),提交或邮寄至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兴国路65号14楼1410赣州发展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子基金报名截止日为2024年6月30日)
五、其他事项
1.子基金管理机构应承诺对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一致性负完全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将取消其申报资格,严重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2.申报材料不予退回;
3.本公告仅是一种邀约邀请行为,并不构成法律上的契约。基金管理机构根据上述程序择优确定,基金合伙协议由各方后续在不违反本公告相关要求前提下协商拟定;
4.中选的子基金管理机构需在6个月内完成基金组建工作;
5.赣州市现代产业引导股权基金对遴选相关事项拥有最终解释权。
联系人及电话:
叶先生 0797-5163581
特此公告。
赣州发展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20日